通化县“物业法规进小区,全心为业主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住宅小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推动我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法制办开展的“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加大我县物业法律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方案】通化县“物业法规进小区,全心为业主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通化县“物业法规进小区,全心为业主
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住宅小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推动我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法制办开展的“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加大我县物业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居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县物业小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主题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物业法规进小区,全心为业主服务”。
二、宣传内容
《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装饰装修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物业法律法规。
三、宣传方式
1、各物业公司根据活动方案组成物业法规宣传小组,房产物业宣传小组成员6人;市政物业宣传小组成员6人;胜鑫物业宣传小组4人;宏原物业宣传小组2人。要求物业法规小组成员牢固掌握物业法律法规,并对物业公司全体人员讲解相关物业法律法规,达到物业公司人员掌握物业法律法规内容,9月6日前完成。
2、各物业公司完成内部普法后,于9月9日开始,在各小区正门或明显处设立物业服务咨询台,现场解答物业相关问题和服务内容。印发物业法规宣传单,宣传物业管理法规内容和相关知识。
3、各物业公司在分管小区内悬挂宣传条幅,要求9月9日前完成。
4、联合社区积极开展关心小区环境和支持物业工作的相关宣传活动。
四、活动时间
公司普法学习时间:
2013年8月22日-2013年9月6日
社会普法宣传时间:
2013年9月9日-2013年9月30日
集中普法宣传时间:
2013年9月11日,将联合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五、活动要求
1、各物业公司要高度重视,制定本公司具体活动方案,于8月26日前上报住建局物业科。
2、各物业公司要积极探索物业行业发展新思路,创新服务,提升公司服务水平和质量。
3、住建局物业科监督各物业公司活动开展情况,将联合新闻媒体、局党办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好的做法、好的事迹及时进行宣传,对应付了事、宣传效果不好的将进行电视通报。要求于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住建局物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