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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结】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

时间:2023-05-09 14:40:06 来源:网友投稿

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2009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宗旨,切实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总结】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供大家参考。

【食药总结】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


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


2009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宗旨,切实强化食品综合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职能,加大对食品医药企业的指导服务力度,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均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工作完成情况

() 着力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1、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示范乡镇建设被列入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和“百件实事惠民生”专项行动惠民生项目,为实现“新增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24个”的目标任务,我们积极开展对各县区各乡镇的创建指导工作。目前德清县已通过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其他两县两区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验收。新增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24个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市95%以上乡镇通过了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验收。

2、巩固深化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一是继续巩固农村“放心店”行政村覆盖率100%的成绩,不断推进农村“放心店”的连锁化经营。目前全市共有农村“放心店”1072家,行政村覆盖率100%。开设连锁便利店的行政村845个,覆盖率84.2%。连锁便利店820家,覆盖率81.4%。“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配送主体率达95.06%。二是进一步推进“放心店”星级化管理和其他农村杂食店的改造工程。全市累计创建一星级放心店157家,二星级放心店42家,三星级放心店24家。同时积极发挥现有“放心店”的示范作用,推进农村其他小食杂店的规范化进程,目前已有87.93%的其他农村食品小商店达到“放心店”建设的基本要求。三是进一步整合农村消费维权网络。新增消费维权监督站5个,全市累计建立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6个,消保分会20个、消费维权监督站85个、消费维权监督点1155个,全市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的消费维权站覆盖面达到100%。四是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在总结德清、安吉、长兴三县示范创建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吴兴区、南浔区创建工作,目前全市三县两区均已通过了省级示范县区验收,创建达标率100%

3、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设。按照市政府《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湖政办函〔200830号)要求,在全市全面开展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设工作。对已建立监管站的两区,在订阅学习资料、配备执法工具的基础上,着重开展业务培训和帮带,以提升其业务能力。对尚在筹建的县区,及时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掌握进展情况,目前德清、安吉两县食品药品监管站已全部建立,长兴县也在筹备之中。同时,积极推进市公共安全监管信息食品药品监管平台的运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导入全市药械企业数据,督促市、县(区)、乡镇启用平台。

4、完成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调研。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在对全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立了“加强我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一课题,针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保障机制、流通机制、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并层层召开民主恳谈会收集各县区各部门意见建议,提出了《湖州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逐步理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信息监测网络、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检验检测体系、宣传教育体系等,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新格局。

()依法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确保药械质量安全可控

1、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3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管理,全面分析评估企业的质量管理状况。通过每月不少于3次的驻厂监督检查,强化企业的质量意识;通过对17名无菌检验人员的理论和操作考核,提高其检验水平和能力;通过明确企业的质量受权人并组织参加省局培训,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按计划完成了17家药品生产企业、8家药包材企业、3家医院制剂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6家企业9个剂型的GMP认证和复认证。完成注册核查品种12个。

2、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把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准入关,按标准审批许可175项。有序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换发许可证196家,抓好新开设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和证书到期企业的复认证以及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完成GSP认证19家,复认证69家,GSP跟踪检查17家。建立了药品市场监管处约谈制度(试行),约谈拟筹建或变更的经营企业21家。切实加强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储存温湿度远程监控工作,完成监测系统安装10家,图纸及设施设备审核3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企业经营品种来源的监管,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互动平台,分类建立涉药单位QQ监管联络群,逐步实施药品在线动态监管。

3、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检查二、三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7家,检查覆盖面100%,整改复核4家。检查植入类、特殊验配及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2家,覆盖面82.7%。清理上报省局注销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7家。办理新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经营企业16家,受省局委托对1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质量体系考核(08年为4家)。督促做好预防甲型H1N1流感药械储备工作,确保防护物资供应充足、市场稳定、价格平稳。

4、强化医疗机构药械监管。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8),梳理汇总2008年医疗机构检查情况,制定检查方案,下发检查标准,结合中药注射剂专项检查、医用氧的使用管理情况、医疗器械、计生器械检查等内容,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对全市33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和48家医院类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积极推进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在线监管工作,主动与卫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湖州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的上报系统进行了审查和衔接。加强药品质量的源头管理,大力推进个体诊所等社会医疗机构的药品统一配送,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合法、清晰、稳定”,目前全市个体诊所药品统一配送面达到60%以上。

5、强化药品检验检测工作。截至10月底,药品监督抽样年度任务数1100批已全部完成,完成检验的866批中,不合格109批,不合格率12.5%。从抽样结果分析,乡镇卫生院抽查药品中可见异物和中药材(饮片)所占的不合格率较高。完成省级评价性抽验103批,医疗器械监督抽验52批次。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作用,出车70天,202人次,完成车载药品检测1027批(计划1000批),车载检测可疑药品16批,加强了药品质量的流动监测,提高了药品抽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建立吴兴区、南浔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站,三县两区监测站实现全覆盖,提前完成了省政府在2010年底全省90个县市全部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任务。截至10月底,全市共上报ADR监测报表1630例,其中新的、严重的报表数占23%。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01例,达到每百万人口30例的要求。同时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800余人,提升了监测员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监测水平。并妥善处置了年初一和六月初分别发生在埭溪和长兴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7、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充分利用特药监管网,实时监控特药库存、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异常情况,确保一针一片未流失。完成4家药品批发企业的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资格的现场检查,2家药品零售连锁和2家门店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资格的现场检查。完成全市5家区域性批发企业、1家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4家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覆盖面100%。截至目前,我市尚未发生过一起特殊药品流失或骗购事件。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不断规范全市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在食品安全职能调整之前,继续一如既往地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各项工作。

1、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建设。一是种养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全市新增无公害以上农产品基地15.5万亩,累计建成211.5万亩,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80%左右。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12个,新增绿色食品12个,累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540个,获得绿色食品105个。同时强化农技培训,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养殖。二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和质量抽检覆盖率再创新高。截至目前,共有579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692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抽检覆盖率95%,其中米、面、油、酱油、食醋的质量抽检覆盖率100%,质量合格率居全省前列。此外,全市1681家食品小作坊全部建立了规范的监管制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的可控性大大增强。三是食品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继续在全市批发市场和200个固定摊位以上农贸市场设点开展了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全市县城以上的24个食品市场、24个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全市乡镇、街道所在地的5458个食杂店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四是定点屠宰进一步巩固规范。出台了《关于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规划实施意见》,全市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保持在100%、乡镇保持在97%以上。全市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并向县区首位镇的农贸市场推进。五是餐饮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截至目前,全市7882家单位100%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并全部达到了C级以上合格标准。全市1227位乡村厨师,建档率100%,体检率、培训率80%以上,50人以上聚餐100%申报备案。调查摸底小餐饮店(包括农家乐、学校食堂)7019家,通过整治规范,已有5361家小餐饮店达到基本卫生要求,大大降低了餐饮业食品安全的风险度。

2、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品药品重要环节、重点品种、重要部位和重点时段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食品方面,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湖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湖州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4月份这项工作顺利通过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验收。二是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会同市贸粮、工商等部门开展生猪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确保市场猪肉质量安全,让市民买到“放心肉”。三是继续强化了“十小”行业整治。会同卫生、质监等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菜场、小农资店等 “十小”行业开展整治,科学掌握整治标准,整治面达到80%。四是扎实开展了奶业整顿和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措施,保障了全市乳品质量安全。五是继续推进全市工矿企业食堂专项扩面整治工作。在巩固300人以上企业食堂整治成果基础上,开展对就餐人数100300人的360家食堂整治,目前已完成整治任务的2/3。此外,还针对五一、国庆等重点节假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

药品方面,一是全面开展 “小药店(小诊所)”整治与规范工作。总结2008年试点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现场检查验收标准,制定下发《湖州市“小药店”考评工作方案》,并将整规工作与GSP跟踪检查、日常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502家小药店通过验收,占整规总数的95.06%,完成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的90%的目标任务。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大案要案。1-10月市本级共出动检查人员750人次,受理举报投诉39起,结案12起。全年组织开展了体外诊断试剂、化学原料药、计生药械、中药饮片、全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等专项整治以及节假日期药品安全大检查。三是加强药械、保健食品广告整治。提高媒体监测和店堂检查频次,110月份共监测媒体广告38个品种、790/次,发现违法广告212/次,移送工商172/次,发告诫书18份。对经告诫仍未改正的,报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产品实施暂停销售,并将此纳入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定考核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做好对长兴“2.18”案件指导协调工作。按照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目前已查获假药窝点4个,捣毁假药仓库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扣消渴降糖胶囊等近10种假药,价值约2000万元。并针对这一情况,紧急下发《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以诊促销行为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以义诊、咨询等方式销售药品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

(四)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引导和扶持医药企业加快发展

1、积极开展“三送进药企”和“双服务”专项行动。局班子带队,走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57家,“送温暖、送信心、送服务”,召开各类调研座谈会10余次,征求意见建议20余条,梳理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换证、特效药准许办理”等比较突出的问题5个,解决问题4个。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以“存在困难问题较多、新开办企业”等为重点,疏理确定了“湖州金诺康生物制药、南浔荣燊药房、康源医疗器械、龙凤健民食品”等15家医药食品企业为“双服务”对象,继续由局班子带队,深入企业,面对面地听取情况,对企业在质量管理、产品注册申报、厂房迁建等方面碰到的实际问题一一进行政策解答和帮助,实打实地解决问题,使企业少走了弯路,少化了精力,形成了监管部门和企业合力抓质量、促发展的和谐氛围。

2、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医药特有工种初级技能职业资格(上岗证)培训,培训药品零售企业涉药人员291名。组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培训,培训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676人,质量管理人员351人。组织药品生产验证培训,培训从业人员140人。组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GMP)培训,邀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GMP专家对浙江金诺康药业、浙江华圣药业两家新开办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本市GMP检查员到湖州珍露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大为生物化学有限公司进行GMP知识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3、做好扩权强县有关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审批程序,整合办事流程,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此基础上,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县局下放了部分许可和管理事权,并按照市政府要求,研究向两区分局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切实增强基层活力。

(五)不断强化系统自身建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

1、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3月上旬开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科学监管,保障饮食用药安全,服务医药经济发展”这一主题,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先后组织理论学习10, 发放征求意见函200多份,整理反馈意见建议18条。分析检查阶段,召开了中层干部和退休干部座谈会、县区部门民主恳谈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完成了局领导班子专题分析检查报告,并召开了由人大、政协、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以及各医疗机构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结果普遍满意。整改落实阶段,围绕解决影响和制约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从“保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高机关和干部队伍服务能力”等7个方面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同时,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党风廉政、队伍建设、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50余个。并分层次组织了整个活动的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为100%

2、继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狠抓党风廉政教育,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抓好首问责任制、AB角工作制度、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度等11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监督考核。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结合“创新创业好班子”、“文明机关”、“学习型组织”等创建活动,提高干部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创新力。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听取中层干部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举办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培训班,大力开展业务能力培训。通过上挂下派、轮岗交流,不断积累干部工作经验,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3、加强各项基础建设。市局新办公大楼迁建工程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土建等项目的招投标工程。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检测项目从原有的三大类(药品/辅料、医疗器械、洁净区环境检测)157项拓展到六大类(新增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278项。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深化,与市科学技术局、湖州师范学院和浙江工业大学共同设立的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湖州工作站在药检所挂牌,为企业提供产品开发、工艺改进、产品质量分析和控制、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已成为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单位,所内的主要大型仪器设备成为平台入网仪器设备,可以更好地为社会提供相关分析测试服务。挂牌所内的土肥检测中心今年以来共完成土肥检测497批,累计已完成检测1500批。全市500批食品评价性抽验也已启动,预计在12月初完成检验。

(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及《条例》的学习宣贯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各界参与的良好氛围

随着今年6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颁布施行,我们及时开展了系列《食品安全法》学习、调研、宣传、贯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一是完成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前,我们提交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进行了汇报,会议对全市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了充分的肯定。二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学习宣贯活动。组织机关中层干部参加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人大组织的《食品安全法》专家讲座,观看了辅导录像。三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按照“三贴近”和“五进”的要求,选择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全市上下开展了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购买了《食品安全法》单行本500册、释疑100本,赠送给市、区四套班子领导和社区居民。组织食安办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和大企业在凤凰公园举行了隆重的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咨询和有奖问答。牵头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召开了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食品安全情况。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参观了现代农业示范园,了解湖州农产品生产种植方式,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宣传周期间,累计发放资料2万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次,张贴《食品安全法》系列宣传张贴画5000张。同时组织参加了浙江省“娃哈哈杯”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累计收到答题卡19154份。湖州电视台累计播放《食品安全法》公益广告150次,《湖州晚报》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大巡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向市政府提交了明确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请示。《食品安全法》及《条例》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调整。但因市、县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在此过渡时期,我们向市政府建议,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进一步明确,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确实保障全市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我局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不断完善新机制、探索新举措、应用新技术,力争在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安全第一、发展第一的原则,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系统自身安全,促进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抓好行政监督队伍、技术监督队伍和监管相对人队伍这三支队伍建设,着力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餐饮这四大规范,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切实抓好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确保职能调整期间队伍稳定、工作稳定。积极做好过渡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机构改革完成前,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确保监管职能交替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不出现断档。同时,主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工作。

(二)加大重点难点工作推进力度一是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09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有序运作,进一步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药械日常监管。完善驻厂监督管理,深化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制度。强化药品生产企业监督,确保药品质量可控。加强特殊药品管理,抓好日常监管,强化实时监控。提高行政许可质量,积极探索药品零售企业管理机制。继续完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的分类管理工作。严格标准,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和复认证工作。继续抓好省政府238号令的贯彻落实,做好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整治规范工作。继续推进“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确保100%完成整治目标。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大案要案。继续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和检查整治力度。四是做好保健品、化妆品有关工作。根据机构改革的进程,逐步落实生产和流通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责,制订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许可程序和监管工作计划

(三)全力服务医药经济发展。依法履行监管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打假治劣,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建立完善领导联系企业制度,适时了解企业情况,及时做好帮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和信息资源优势,在市场准入、人才资源、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政策扶持等方面为医药企业提供服务,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宣传员、指导员和联络员。

(四)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运用在线监管网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效能的提升。进一步通过合作共建等方式,加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硬、软件建设,为食品药品监管、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作用,工作重心向农村基层下移,向偏远地区延伸,努力扩大覆盖区域,提高工作效能。继续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测网络向乡镇延伸,向药品生产企业拓展,提高分析、评价、预警水平。

(五)强化系统自身建设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队伍战斗力。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新要求,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尤其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的真本领、硬功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科学监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载体,筑牢思想道德和廉政防线,杜绝各类违纪案件的发生。抓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办公大楼迁建工程建设进程,争取2010年下半年顺利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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