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儿童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为全面提高儿童素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儿童创造优良的成长环境,特制定静海县儿童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一、“十一五”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联规划】静海县儿童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供大家参考。
静海县儿童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为全面提高儿童素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儿童创造优良的成长环境,特制定静海县儿童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实施,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儿童的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静海县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2年)》全面启动,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5年的9.87‰和11.10‰,控制在6‰和7‰以下;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卡介苗报告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报告接种率、百白破三联制剂报告接种率、麻疹疫苗报告接种率、乙肝疫苗报告接种率均保持在99%以上的高水平;儿童系统管理率已基本覆盖;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儿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小学五年巩固率均达到100%;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处境困难儿童的成长愈来愈受到社会关注;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取得显著改善。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儿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主要是: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二、“十二五”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儿童优先原则,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静海实际出发,确定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推进儿童事业繁荣发展。
(二)总目标
全面落实儿童优先的原则,以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加速推动妇幼保健卫生现代化进程,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巩固和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着力提高儿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依法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大对儿童的法律保护力度;保障儿童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三)主要目标
1.儿童与健康
(1)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6‰以下。
(3)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
(4)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
(5)加强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干预工作。重点干预儿童心理、营养等问题。降低儿童心理、血压、血脂、肥胖等疾病。
(6)提高母乳喂养率。
(7)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妇幼卫生工作发展需要。
2.儿童与教育
(1)学前一年、二年入园率保持10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以上。
(2)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以及小学阶段完成率均保持100%。
(3)残疾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9%以上。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
(5)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8%。
(6)幼儿教育建成6所市级示范园、15所一级园,乡镇中心园全部达到市颁标准,新建1—2所国办幼儿园。
(7)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加固维修和功能提升任务,新建扩建20所学校。
(8)到“十二五”末期,县城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参与率达到98%,乡镇达到95%。
(9)农村中、小学生掌握1—2项实用技术比例达到90%。
3.儿童与法律保护
(1)积极宣传和贯彻男女平等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
(2)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等严重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做好受害人安置救助工作。
(3)依法保障儿童获得身份证登记。
(4)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儿童犯罪率与重新犯罪率。
(5)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婴和病残儿童。
(6)禁止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7)保障未成年人参加诉讼和辩护的权利。
4.儿童与环境
(1)卫生村达到50%。
(2)卫生厕所普及率95%。
(3)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5%。
(4)林木覆盖率达到22%以上,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 m2/人。
(5)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确保安全无害。
(6)各类媒体要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净化儿童文化娱乐环境,为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7)加强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增强儿童综合素质、丰富儿童精神生活。
三、促进儿童发展的措施
(一)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1.加强三级预防,巩固现有的二级预防和三级预防措施。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不断加强网络系统服务能力,加强孕期系统服务和监护,提高基层高危鉴别和危重抢救能力,不出现可避免孕产妇死亡。
3.积极开展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提高儿童健康状况。
4.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促进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儿童及孕产妇管理覆盖率。
5.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努力将妇幼保健职能和临床职能进行分离,使之成为专业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机构。
6.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7.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1.高水平发展基础教育,努力提高0-6岁儿童受教育率,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积极推进市级示范园和一级园创建,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园舍独立、管理独立的高标准中心园。
2.以游戏为主,寓教于乐,保教并重,保证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培养儿童兴趣。
3.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
4.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继续开展“爱心救助”活动,使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得到救助,享受应有的教育。
5.大力推进现代化学校达标建设。到2015年底,将全县所有中小学全部建成现代化学校。搞好高中学校布局调整,实现高中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6.推进干部教师专业化建设。鼓励和支持教师学历进修,选派干部教师参加全市和全国学习培训,组织干部教师出国进修,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培养。落实和提高教师待遇。
7.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大力推进“主体—和谐—高效”教学改革,创建形成一批高效教学模式,形成教学改革特色。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注重家校沟通,实现“万名教师进万家”活动常态化。继续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8.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备课、网上教研,提高网上宣传交流、办公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9.完善学生评价办法,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10.全面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特长),组织好每年一届的中小学生体育节。
11.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12.继续做好青少年科普工作,加大对青少年开展科普工作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科技小制作、小发明、小论文、科技实践、信息技术、科学幻想绘画等竞赛活动,增强青少年创新意识。
(三)加强儿童法律保护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和贯彻儿童优先原则,提高全社会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推动立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坚持长期保持严重侵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活动严打的高压态势,向受侵害的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和救助庇护。做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和治安环境净化等工作,增强儿童的安全感。
3.认真做好新生儿户籍和儿童身份证登记工作,防止漏登、错登。
4.加强儿童司法保护。不断完善县少年法庭及相关配套的审理机构和以少年案件为中心的司法制度。坚决依法惩处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5.依法查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6.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职业,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务工活动,适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
7.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引导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8.进一步抓好“青少年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家长学校、社区法律学校等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
9.继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定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畅通青少年反映诉求渠道,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四)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环境
1.大力发展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和绿色通道、绿色河道、绿色村庄、绿化林网四大工程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积极治理大气、水、垃圾和噪音等环境污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继续推动安全饮用水管网入户工程建设。
2.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完善其检测标准、安全认证和质量认证工作,并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安全监察,提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减少儿童意外伤害。
3.积极举办各类儿童文化艺术创作展演,定期组织少儿文艺创作评比,繁荣少儿文化艺术。同时,注重培养儿童文艺新人。
4.加大集中清理整顿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周边地区商业网点、音像市场和网吧,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成长的读物、音像和网络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组织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和读书活动,教育引导儿童远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增强儿童科学文明素养。
5.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电子媒体要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对损害儿童权利的现象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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