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8年度工作总结和2009年度工作思路2008年,义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总结】义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8年度工作总结和2009年度工作思路,供大家参考。
义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8年度工作总结和2009年度工作思路
2008年,义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提出的“统筹、稳定、提高”的工作方针,围绕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目标,紧扣“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四大任务,狠抓重点,主攻难点,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着力推进各项工作。1-11月,全市共出生6762人,其中计划外出生394人,低生育水平基本稳定,计生率为94.17%;出生婴儿性别比100:110.2。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人口计生形势基本稳定。今年6月份,义乌市被省人口计生委授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11月份,市人口计生局被评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一、2008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1、明确责任,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日常性工作之一。一是先后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人口计生工作,市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并对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三个一”的要求,即“一把手要亲自抓、一支队伍要健全、一项责任制要落实”。二是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党政“一把手”的计划生育主要责任人责任,并按照要求实行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模式,促进责任制落实。三是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今年以来,已否决个人先进13人,集体先进60个。
2、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为主线,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全民性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内容,把单纯计划生育内容宣传拓展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宣传。二是以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要为出发点,把宣传教育融入到优质服务之中,先后6次组织人员送服务到村,服务群众3万多人次,制作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3.8万份。组织电影宣传活动100余场,“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演出”10余场,并针对不同群众,举办专题讲座20期。三是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人口发展30年来取得的重大成果。制作了70余块展板,在广场、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巡回展出,宣传新时期坚定不移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依法行政,打造和谐法制计生。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举办了多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局法律专家和市法院法官对计生执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进行授课,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工作的依法行政行为和文明执法的意识。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质量评比活动,通过评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了质量的提高。
(2)推进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把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规定和办事程序全部向群众公开。完善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性别鉴定、违法超生、乱收费乱罚款以及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执法过程中注重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严把生育审批关,依法做好对象审查和公示。今年以来,共批准二孩生育对象和特殊情况审批1637对,一律在《义乌商报》上进行公示。做好行政审批的全过程代理和审批结果送达工作,人民群众对行政审批工作普遍比较满意。
(4)扎实开展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市人口计生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大接访”活动,制定了《义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形成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轮流坐岗接待机制。今年以来,共办理群众来信106件,来访156人次,办结率100%。办理过程中做到热情接待,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市无计划生育集体访和越级访。
4、攻坚破难,开展“一高、两低”综合治理。
针对我市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一高、两低”的问题,即出生婴儿性别比严重偏高、计划生育率低、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全市从8月15日起开展一次为期两个半月的计划生育攻坚破难活动,并加大督查力度,由市委、市政府每月通报一次各镇(街)活动进展情况。主要做法是:
(1)控制非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落实生育全程管理和孕环情监测。扎实做好秋季“三查”和“三查”扫尾工作,每个遗留对象都上门随访,把情况搞清楚。发现计划外怀孕的,组织精干力量追查到底,并采取有效手段坚决落实补救措施,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积极落实一胎放环、二胎结扎等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充分发挥外地分市场计生协会的作用,及时掌握外出人口婚育怀孕情况。
(2)加强征收工作,提高政策兑现率。全市对计划外生育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社会扶养费征收情况清册,经镇(街)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列为永久档案保存。对所有拖欠对象组织人员上门催缴,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选择典型的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征收工作。
(3)加强性别治理,打击两非案件。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项智力出生性别比行动实施方案》(义计生领办[2008]1号文件);二是联同卫生、药监等部门,对医疗单位和私人诊所B超使用情况、终止妊娠药品销售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三是发动群众举报,认真开展排查,对查清的违法案件要严格依法处理。该撤消生育指标的坚决撤消,该行政处罚的坚决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决不姑息。今年以来,在共查实11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的案件,依法撤消11例对象的二孩生育指标,没收B超机9台,取缔非法诊所34家,处理非法游医32人,经济处罚18.85万元,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
5、以人为本,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
开展“树良好作风,促优质服务”活动,争创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联合卫生、民政部门,认真做好婚检工作,婚检率达99%以上,新生婴儿出生缺陷呈下减趋势;严格落实孕情监测制度,生育全过程管理率达99%;扎实开展春秋两季“三查”工作,全市应查248509人次,已查247583,三查率为99.63%,落实补救措施827人,查出各类妇女疾病7623例;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引导育龄群众选择长效、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1-11月全市共完成四项手术6523例(其中:放环3768例、结扎1761例),手术安全有效率100%;积极指导基层做好随访工作,随访率98%以上;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共发放避孕套200余万只,发放防艾宣传资料3.8万份。市计生指导站新建工作取得进展,建设用地得到落实。重点镇(街)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已经完成,村级阵地建设得到加强。
6、属地管理,“一盘棋”工作不断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健全工作网络,全市各镇(街)按流动人口“万人一员”标准配备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员94名,各村(居)、社区也按照2000:1配备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员;二是管理服务并重,创新“四位一体、综合管理”模式。实行公安、计生、劳动、卫生“四位一体”管理,一个窗口受理,统一采集信息,统一办理证件、统一查验《婚育证明》,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管理互补、责任互担的要求;三是加强跨地区合作,与流动人口较多的流出地计生部门签定互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工作职责和信息双向交换等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四是开展便民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发放《婚育证明》,市计生指导站和镇(街道)计生服务站全天候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免费“查环、查孕、查病”和节育手术服务。今年1-11月,共查验《婚育证明》761006人次,发放限期交验通知书401471人次,与企业主和出租房主签订计生责任书47189份,“三查”67216人次,向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供信息73070条。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服务工作经验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得到推广。
7、政策推动,利益导向更加明显。
一是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一方面,认真开展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审核、确认工作,全市1839人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扶金;另一方面,全面试行《义乌市农村独生子女户小额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全市有77299人符合条件,市财政投入310万余元为他们办理了医疗保险。二是制定《关于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义计生[2008]34号)。全市共18人享受奖扶金。三是开展计划生育困难户和并发症对象帮扶工作。121户困难户给予每户600-2000元救济;手术并发症对象在全部医疗费报销的基础上,生活补助标准从每月500元提高到每月600元。四是筹募2000多万元企业生育关怀冠名基金,有力地推进“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
8、夯实基础,切实加强计生基层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计生基层网络,今年以来,按流动人口“万人一员”标准招聘了94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员充实到人口计生工作队伍中,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于11月份由市计生局组织进行了政策法规、业务能力等培训,成效明显。二是进一步规范村计生服务阵地建设,通过督查、指导,严格了村级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更新和统计程序,严格药具发放、孕前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服务。三是进一步提高电脑信息的准确性,开展信息化评估工作,更新、补充了一批基础数据,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全面推行知情选择、人本计生的宏观形势下,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发展不平衡。
有的镇(街)领导重视不够,存在麻痹松懈或畏难厌战情绪,工作力度有所下降;有的镇(街)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名无实,出现工作失职不追查,奖惩措施不兑现,“一票否决”执行不严格。
2、计生率有所下降。
部分镇(街)对外出人员扫尾不彻底、随访工作不到位,孕情数据不准确,计划外怀孕外逃对象基本没有追到底,1-11月,全市计生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38个百分点。
3、出生婴儿性别比不稳定。
今年以来,我市虽然开展了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据1-11月份报表显示,全市性别比为100:110.2,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56个比值,性别比出现反弹现象,需引起高度重视。
4、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不够高。
虽然在攻坚破难活动中集中力量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部分镇(街)征收率未达到75%。有的镇(街)在催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面工作主动性不够。
三、2009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目标,突出三项重点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化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服务),采取六条对策措施(抓好宣传教育、夯实基层基础、开展综合治理、落实奖扶机制、提升优质服务、加强督查指导),确保两个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计生和谐稳定),为又好又快建设国际商贸名城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重点工作:
1、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落实生育全程管理和孕环情监测,狠抓孕前型管理,严格月访季查服务制度,把各项管理服务落到实处,扎实做好春秋两季“三查”工作,力争三查率在99%以上,及时开展“三查”遗留对象的上门随访,发现计划外的千方百计落实补救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生育。提高长效避孕率,推广使用安全、高效、简便的避孕节育技术和方法,强化对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的指导,大力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
2、深化性别比治理。继续深化关爱女孩活动,努力提高女孩户的社会地位,营造生男生女一个样的社会环境。联合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规范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厉查处“两非”案件,打击“两非”行为,共同做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各项工作,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防查结合”的良好局面。
3、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服务。根据“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若干意见》,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和工作督查,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外来流动人口查验证和信息采集及交换工作,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透环妇检、查病防病等优质服务,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服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重要举措:
1、抓好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金华市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群众观念转变。加大生殖健康、生育政策等知识宣传力度,推进人口文化建设。
2、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村(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作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同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切实提高计生行风效能建设。三是抓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准确率,促进科学决策。
3、开展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落实齐抓共管,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机制,努力解决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社会抚养费征收、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
4、加大奖扶力度。着重整合完善现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发挥整体效应,按照政府为主、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做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申报、确认、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奖励扶助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做好农村独生子女小额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的兑现,特别是抓好计划生育独女户、双女户的奖励政策落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
5、提升优质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对服务设施相对较差的镇(街)服务站,按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市标准,认真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努力提高新生人口的素质;加快市计生指导站新建工作,为优质服务提供更好的平台。
6、加强督查指导。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层层签定工作责任书,把好考核关口,及时通报考核情况,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狠抓“一票否决”,坚决否决违反计划生育各类先进、代表的评比,坚决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名人富人的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本着高效便民原则,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公开,严格再生育审批,规范办事程序,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杜绝发生重大信访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