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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2011年惠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完整)

时间:2023-05-10 15:55:03 来源:网友投稿

惠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11月6日在惠东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各位代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过去五年工作回顾2006年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会】2011年惠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两会】2011年惠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完整)



惠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116日在惠东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6年底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全局,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狠抓审判执行工作,认真落实司法惠民便民举措,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围绕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

我院着眼大局,认真按照县委、县人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了改革创新“五项机制”①、审好“六类案件”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2007年至20119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4405件,同比增长了19.5%,结案14277件,结案率99.1%,结案率同比上升了10个百分点。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办结率达100%,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

(一)以维稳为第一责任,精心办好刑事案件。我院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始终将刑事审判工作置于各项工作之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近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6383983人,审结25983918人,结案率98.5%。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及涉黑涉恶案件,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办结了“两抢一盗”案件13552088人,并对“胡玉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作出了严厉判处;重点打击毒品犯罪。围绕我县政法工作的重点,我院在积极配合县禁毒委员会等部门做好“毒品案件”旁听及教育宣传工作的同时,组织专门审判力量对此类案件进行重点审理,严惩不贷;全力打击阻碍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对于破坏和阻碍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依法从快制裁。如对邹某某等恶意阻扰、破坏巽寮金融街工程建设、稔山镇竹园村6村民造假坟骗取国家重点项目“深厦铁路”征地款等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项目工程顺利进行。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做好被告人的矫治和重点社区(单位)的法律服务宣传工作。推出随判决书向适用缓刑的罪犯发放《缓刑人员温馨告诫书》制度,近五年来共发放告诫书420份,对敦促罪犯遵纪守法、改过自新起到了积极作用;组织干警到学校、工厂、农村开展法制讲座17次;开展大型法律咨询12次;参与召开了7次声势浩大的公开处理大会,依法对70多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震慑了犯罪分子,1万多名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受到教育。

(二)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我院认真落实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要求,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规范经济和社会活动秩序,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近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692件,办结7628件(含支付令769件),结案率99.2%。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着重做好各类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的矛盾调处、涉及民生纠纷的化解,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先后成功调处了海宸五星级酒店施工合同纠纷、碧桂园项目工程承包纠纷等案件。积极做好政府发展经济的参谋助手,如就珠三角产业转移园建设用地被上级法院查封事宜,既从法律角度提出“置换查封、盘活土地”的思路,又多方沟通协调,及时解封了建设用地,保证了产业转移园工程的顺利动工;就相关涉案资产,多次向政府建议通过引进项目加以盘活,既促进经济发展,又妥善处理法院案件,发展当地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我县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被起诉并要求查封资产保障债权的纠纷较多,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中,对有发展前景、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采取对生产设备不直接实施扣押或贴封条,仅以“登记查封”这种“活封”的形式,帮助企业继续生产经营,渡过难关;保障国有金融机构深化改革,用好用足“情势变更”原则,在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和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银行有序开展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切实开展“调解竞赛年”、“百案调解”活动,强化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调解力度。建立健全了院领导参与调解机制,深化“多走动、多沟通、多思考、多总结” 的“四多”工作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当地德高望重、公信力较高的知名人士,联合行政部门参与诉讼调解或和解工作,巧借外力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过去五年,共调解和经调解撤诉的案件3387件,调撤率为49.4%,其中2010年调撤率达69.4%

() 坚持监督维护并重,支持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依法治县精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近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51件,办结149件,结案率98.7%。一是加强立案审查,维护行政权威。对12宗因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裁定不予立案,坚决维护行政权威。二是加强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建议行政机关主动撤销行政行为促使原告撤诉的案件54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13宗,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三是耐心细致做好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促进官民和谐。五年来,共有49件“行政官司”和解结案,协调和解率达32.9%。四是延伸职能,主动协助行政机关改进工作。经常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就如何提高执法服务水平进行探讨交流,针对某些类型案件较多且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的情况,及时归纳分析,向行政机关发出情况通报或提出口头司法建议。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裁判权威。积极更新理念,建立主动执行、肇事车辆保全价款快速处理和劳动争议案件非诉处理机制,推动了《关于推进惠东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民事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实施意见》等制度的出台,拓宽与公安、国土、房产、金融等部门的协助执行渠道,报请县委、县政府设立执行救助基金等。通过向银行、工商、房地产、车辆管理、边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使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办理贷款、企业登记、车辆、房屋买卖和出入境时受到限制,以敦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阳光执行”、“月末清案”和“区域集中执行”以及媒体曝光“老赖”等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法律威慑性,较好地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932件,申请执行标的额约为12.5亿元,累计执结3901件,执结率为99.2%,执结标的金额约9.6亿元,执行到位率76.8%。共拘留435人次;查封、冻结财产1465件;变卖、拍卖财产862件,涉案金额3.534亿元。

五)坚持审执机制创新,着力提高办案质效。我院牢固树立“审判是第一要务”理念,不断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水平。通过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成立诉讼服务中心、组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推行“大审判”模式③、推进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建设、统一行使执行权等工作举措,努力在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效果。如惠东县诉前联调工作室正式在我院成立以来,截至930日,五个月内共办结诉前联调案件263件,法院委托调解案件129件,调解成功84件,调解成功率为65.1%;作出司法确认的173件(含其他部门直接调解后进行确认),司法确认率为65.8%

二、坚持惠民司法,着力服务民生

我院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努力为化解群众纠纷提供更加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推出惠民便民举措,解决民众实际需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2009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惠民措施的决定》,涵盖“免收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其他诉讼费减半缓交、下放缓减免诉讼费审批权限以及帮助特困群体获取社会救助”等八方面的内容,深受群众好评。《新华网》、《中国网》等媒体作了宣传报道,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树正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惠州市委实践办简报也刊发了我院的做法。

(二)重视民生案件,加大审执力度。对涉及劳动争议、工伤、交通肇事人身损害、拖欠工人工资等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切实保障弱势、困难群体的权益。近五年来,共执结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351件,执结标的额达3687.8万元。

(三)关注弱势社群利益,继续扩大司法救助。近五年来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56万余元。对一些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由法院先行垫付执行款,引导和帮助特困申请人向县信访救济基金、县财政、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申请救助款项。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县财政去年拨付的20万元救助基金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做好信访工作,回应群众诉求。我院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法院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建立健全了3个信访台帐,以“院长接待、领导包案、信访通报、绩效考核”等制度为保障,通过领导包案等形式,不仅主办了我市首次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听证会,还有效解决了“曹贤浓”案、“陈振城”案、“大华公司拖欠157名工人工资”案等一批“骨头案”。五年来,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127人次,均得到妥善处理。《广东执行》刊发了我院有效调处涉诉信访案件的经验做法,我院信访工作被市中院和县委、县政府多次评为“优秀”等次。

(五)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进村入户到农家。各人民法庭经常深入辖区,就地开庭办案,既方便农村群众“打官司”,又起到“办案一个,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作用,受到民众的好评。县电视台以“巡回审判到农家”进行专题报道。

(六)设立专门少年法庭,实行圆桌审判。抓好未成年犯的感化和回归工作。对未成年犯努力做到包括“庭前教育、圆桌审判、法庭感化、回访帮教”在内的“四个延伸”④。派出办案人员深入学校、社区、家庭实地调查了解未成年犯的成长历程,实行亲情关怀,帮助少年犯悔过自新。近五年来共审结此类案件395524人,为其中456人指定了辩护律师,维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达到教育、挽救失足少年的目的。

此外,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设施,为解决当事人在银行排队缴纳诉讼费耗时较长、来回奔波之苦,积极与有关金融部门协调,在立案庭安装直联POS设备(刷卡缴费机),极大方便了群众,此举也成全市法院系统的首创。今年,还推出了担保公司为涉诉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的举措,为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提供保障。

三、抓党建带队建,增强司法能力

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建院育人”,以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引领干警的全面发展,以干警的全面发展促进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创建“学习型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主题教育学习活动,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召开“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活动”座谈会,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反面典型电教片,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警爱岗敬业、勤政廉政的职业道德情操,巩固了全体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观念意识,强化了全体干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责任心。

(二)努力提升班子领导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科学发展好班子”活动的决定》,制定了《党组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了《领导哲学六题》等专题的学习,派出多位班子成员多次分赴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大学培训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三)注重后备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的选拔任用。制定下发了《关于抓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领导工作的意见》,多措并举,成效显著,四年共有21名干警通过了司考,是全省考取人数最多的基层法院。通过公开招考或向全国法院公开选调的方式,引进了一批高素质的审判人才。采取压担子做法,使一批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中层副职以上的领导岗位。《人民法院报》曾加编者按和短评,对我院队伍建设的成绩进行报道,这是历史上首次有国家级报刊对我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大力推进“文化建院”工作。按照县委关于“全面加快文化惠东建设步伐”的工作部署,在抓好文化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以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引导人、陶冶人、凝聚人。确立“崇尚法治、公平正义”的院训,并对其内涵进行阐述,使全院干警深刻理解,从而转变为具体的行动。同时,通过邀请资深专业人士到我院进行培训授课,努力营造学习氛围,取得成效。其中,省法院《法庭》杂志(2009年第2期)同期刊登了我院干警撰写的两篇论文,这也是我院近十年来首次有文章刊登于该杂志。院主要领导的撰文在“望城杯”全国法院院长论坛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征文中成为广东省唯一获奖者。刑庭一干警因撰写的调研论文质量较高,获邀参加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座谈会并作会议发言;稔山法庭一干警撰写的论文,在省法院与省保监会联合主办的“新保险法适用法律问题研讨会论坛”上获得二等奖,等等。

四、主动接受监督,争取理解支持

我院以公开促公正,在加强内部机制建设的同时,广开言路,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了司法权的正确行使。

(一)加大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40项新制度,并将历年制度在增、修、废的基础上,将81项制度汇编成册,形成了《惠东县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完善了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管理工作机制,提高了法院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对此,上级法院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法院《政工动态》曾转发推广我院经验做法。

(二)坚持报告制度。坚持法院重大审判执行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报告,坚决服从县委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五年来,共提交执行工作、预防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工作报告以及执行信访工作报告等专题报告8份,均得到县里的重视与支持,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的整改和答复工作。对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要求在吉隆设立法庭的建议案”等一批重要议案、建议及时作出了协办意见。

(三)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与建议。根据我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方案》,院领导每年均要主动到乡镇听取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虚心纳谏。2007年以来,共走访及邀请人大代表座谈51432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2人次旁听案件的开庭审理。我院还制定《关于开展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百庭观摩”活动的工作方案》,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听证或参与监督执行活动;向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简报,为部分代表订阅《人民法院报》,让人大代表能及时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监督权。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的民主性,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和方式。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时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限,起到了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工作的程度,我院会同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的增补工作,将原来7人名人民陪审员增加至9名。近三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914件。

五、围绕物质保障,狠抓基础建设

在基础建设和办公经费紧缺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广泛争取各方支持,推动硬件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新审判综合大楼竣工启用。经多年的不懈努力,一座建筑总面积10233平方米,楼高八层,外形方正威严的多功能审判大楼已于20091028日正式投入使用,结束了法院长期租用办公楼的历史,树立了惠东法院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二)办案车辆紧缺问题基本缓解。五年来,先后向省法院争取到警用车辆6辆,使一批超期服役的车辆得以淘汰。为刑事押解配备指挥警车1辆,为送达法律文书工作配备办案警车1辆,为多祝人民法庭置换警车1辆,改变了该庭建制以来没有办案警车的状况。

(三)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取得进展。完成了黄埠法庭审判楼和稔山法庭干警宿舍楼筹建的前期准备工作,时机成熟即可开工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长足的发展:审执工作、诉前联调工作、警务工作、司法为民、党建工作、法院文化、法院建设等受到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同志的高度赞扬。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局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行政庭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法警大队被省法院评为“广东省法院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级警队”和“广东省法院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兵单位”。今年,我院成功处置3·1突发事件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还被评为20082010年度惠州市禁毒人民战争先进单位等等。但我们深知,所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热切关心和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法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困难:审判人才流失严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行难”问题仍然困扰着法院;“案多钱少”的问题依然突出;少数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难度大,未能得到彻底解决;个别法官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加以解决,也恳切希望各位代表继续对法院的科学发展给予关注、关心和帮助,共同推动法院工作不断进步。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

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胡总书记提出 “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审判执行管理和自身建设,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惠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争当全市法院排头兵、争取进入省级以上先进法院行列。

围绕上述目标,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思路是:突出抓好“一个核心”,即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着重抓好审判业务核心工作;切实把握好“两个环节”,即以及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信访隐患为目标,把握好诉前联调和判后执行两个环节;统筹协调好“三个关系”,即协调好党委中心工作和司法独立审判的关系,既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又要积极捍卫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协调好审判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既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达到打击惩治犯罪的目的,又要把握好司法为民理念,实现法律的预防和指引教育功能;协调好法院审判部门和社会管理部门的关系,既要不断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和提升司法公信力,又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2012年继续以深化“三个年”活动为抓手,重点推进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保证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法院重大工作和重大敏感问题及时向县委、人大报告;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及与党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继续组织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百庭观摩”、“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等活动,虚心接受他们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质询,不断改进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围绕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发展稳定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着力提高服务意识,继续加大对“五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为重点项目的落户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打击盗抢机动车、“两抢一盗”、涉黑涉恶和毒品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醉驾等新类型犯罪。认真研究“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有效化解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等纠纷,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矛盾化解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深化调解工作,要将以民商事纠纷为侧重点的调解扩大延伸到包括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上来。开展“社区法官”、“驻村法官”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诉前联调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培训、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等,着力做好社会矛盾联合化解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强化执行威慑力,开展好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加大对“老赖”当事人的曝光和惩处力度,降低其社会信用度;进一步探索建立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恶性事件的纠纷案件进行预警,继续深入开展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积极做好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应对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深化司法惠民举措,切实保障群众权益。认真落实“司法惠民推进年”各项工作,在继续贯彻落实好已制定的各项司法惠民措施,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的同时,以新方法、新视野做好司法惠民工作,完善担保公司信用担保举措;做好执行救助基金的后续跟进工作,发挥其缓解特困当事人生活困难、减少上访的作用;进一步延伸司法救助,加强与社会救助组织的联系,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积极借助新闻媒体等渠道向有关部门或社会各界呼吁,争取更多的资源,尽最大限度维护民众合法权益。

()推进审判管理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质效。将加强审判执行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学习兄弟法院先进管理经验,继续开展好“司法管理落实年”活动,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流程管理中预警、催办、督办以及绩效考核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审委会的职能,完善“大审判模式”、“主动恢复执行”等做法,健全审管办、诉讼服务中心等审判服务机制,建立审判与执行衔接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继续推进“司法形象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继续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为干警在提高学历教育等方面提供条件;继续坚持关爱干警,争取县委及组织部门的支持,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干警职级待遇问题;认真研究通过激励措施,激励干警多办案、办好案;深入开展办案能手等评选活动,表彰先进,营造积极向上、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信仰坚定的法院干警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届里,我们真诚地希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幸福惠东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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