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巡逻队组建以来工作情况汇报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区社会治安打防控管教一体化的决定,2002年9月,县公安局通过紧张的筹建工作提前组建成立了公安巡逻队,并于9月5日县党代会召开前夕顺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汇报】县公安巡逻队组建以来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县公安巡逻队组建以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区社会治安打防控管教一体化的决定,2002年9月,县公安局通过紧张的筹建工作提前组建成立了公安巡逻队,并于9月5日县党代会召开前夕顺利启动。县长为我队题词:政治素质高,工作纪律严,战斗能力强,公众形象好。我队自成立以来以“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加强协作,确保安全”为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服务现实斗争,不负领导和群众期望,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全县政治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主要作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组建公安巡逻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县委、县政府把公安巡逻队的组建工作作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了工作力度。一是召开会议专题议。县委、县政府对组建专业公安巡逻队的工作十分重视,去年召开三次县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对组建工作提出“三高”的具体要求。即:组建工作在认识上要高起点,要当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组建工作质量要高标准,力争这项工作要创特色、出精品、树典型;人员素质要高水平,招聘的50名公安巡逻员,要求年龄20至28岁,身高1.7米,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体格健壮,无违法犯罪记录,并进行了为期20天的封闭式训练,确保了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明确县级领导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既周密部署,又严格把关,重大活动亲自到场。成立了高规格有权威的公安巡逻队筹建领导小组,由县长挂帅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与县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一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从有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基本形成了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公安机关着力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安排专门经费保。根据公安巡逻队组建的经费需求,经县长办公会议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一致通过,我们以综治委名义下发了《县县城公安巡逻队经费筹集办法》,明文规定除县财政和城区乡镇、区承担部分经费外,根据群防群治和“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驻县城所有行政、事业、学校、企业单位均要负担部分经费,按干部职工总人数每人每年元标准筹集,由单位承担。单位确实不能承担的从干部职工工资中扣交。县长办公会议当日定下来,次日就落实了经费万元,确保了公安巡逻队的顺利筹建。
二、强化巡逻,多管齐下,严密防范街头“两抢”等多发性犯罪
我公安巡逻队有一个团结、务实、奋进的领导班子。现有巡逻队员50人。我队坚持以治安巡逻为主的功能定位,屯兵街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做到盯点、巡线、护面,严密预防、制止各类街头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城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实行民警跟班巡逻制。我队统筹安排,将巡逻队划分为10个班,每班由5名巡逻队员组成,白天同时投入2个班,晚上同时投入8个班,节假日照常轮班,并有针对性增强力量。二是实行车巡与徒步巡逻相结合。我公安巡逻队采取以徒步巡逻为主,摩托车巡逻为辅的方式,利用科技通讯手段,统一调度,互相策应,保持24小时对社会治安面的动态管理和控制。白天从早上8点到晚上12点,进行徒步巡逻,夜间零时至早上8时驾车巡逻。从而有效地增强了街面治安防控能力,压缩了犯罪分子作发时间,对预防和控制街面案件起了积极作用。三是突出重点路段、时段,实施严密控。在巡逻地段上我队突出以党政机关、要害部门、案件多发路段为重点,在时间上突出以夜间6时至12时为重点,采取蹲点守候与重点巡逻相结合,严防密控,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了现行犯罪。巡逻队自组建以来,共破获现行抢夺案8起,抓获抢夺嫌疑人13人,破获现行盗窃案54起,成功捣毁现行盗车团伙5个,抓获盗窃嫌疑人89人,缴获摩托车14辆,抓获吸毒人员8名,抓获负案在逃犯3名,都已移送所处辖区派出所处理。有力的打击了偷、盗、抢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更好的维护了城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主动出击,快速反应,积极服务现实斗争需要
我公安巡逻队切实履行治安巡逻职能,建立了快速反应、相互策应的动作机制,时时保持高度戒备,努力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一是打击现行犯罪。如2002年11月26日凌晨3时,街宏发旅店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试图跳楼逃跑窜被正在该段巡逻的队员现场抓获,协助公安机关快速侦破了“11.26”恶性杀人案。11月24日凌晨,巡逻队员在环城西路巡逻时现场抓获盗窃摩托车犯罪嫌疑人等三人。11月30日晚21时,巡逻队员在东长街徒步巡逻时,6名当班队员将正在持刀抢劫86号服装店的犯罪嫌疑人江民红抓获。2006年4月9日晚22时,巡逻队员在国税局路段巡逻时,现场抓获抢劫嫌疑人黄。据统计,我队自成立以来共抓获现行盗窃、抢劫、杀人等各类犯罪嫌疑人人,公安机关由此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起,捣毁犯罪团伙8个,缴获摩托车34台,使刑事案件案发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2,有力遏制了城区“两抢”等多发性案件的发生,增强了群众安全感。二是做好重点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处置化解突发事件苗头。我队在承担重大节会安全保卫工作及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或意外事故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2002年11月16日,在处置迎春镇“11.8”事件;2006年3月19日,在处置白石渡“3.11”事件;5月21日笆篱坟场纠纷事件;5月23日,里田煤矿纠纷事件;5月29日中医院医疗纠纷事件中,我公安巡逻队在公安机关的统一指挥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圆满处置各种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县第九次党代会召开期间,全市城建规划会议期间,我队承担了会场及住宿地的部分安全保卫工作任务,队员们认真扎实地按规定、要求扎实投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党代会、市建会期间的绝对安全。据统计,我队自成立以来,共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性事件17次,协助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35起,送群众到医院抢救45余次,维护公园福彩抽奖、县第届中小学艺术节等重大活动的现场秩序15次,疏导、调解、制止各类民事纠纷56起,做好人好事余人次。切实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减少了国家利益损失,确保了国家财产的安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逐步提高,得到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与肯定。
四、立章建制,量化工作,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我队成立伊始,县委、县政府对我队寄予厚望,提出城区打防控管教一体化要实现“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成典型”,我队在县局领导下,创新机制,自我加压,努力提高打防控管教一体化水平。一是强化培训。招聘的50名巡逻员都是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较高的佼佼者,其中许多是退伍军人,具有较好的擒拿格斗技能。县公安局从进一步提高其整体水平出发,于9月份组织进行了为期20天的封闭式训练,使队伍的快速反应、协作能力得到有效增强。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以制管人。我队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规范的管理、监督、考核等规章制度,包括教育管理制、交接班制、请示报告制、走访调查制、监督登记制、执勤签到制、责任倒查制、考核奖惩制,后勤管理制等九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理、约束、规范队员,增强了队伍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实行工作量化,提高工作效率。我队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将城区划分为若干个巡区,确定每个巡区的责任民警和责任队员,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同时积极引进奖惩激励机制,规定在巡区内每发一起“两抢”案扣除当班民警及队员600元,每破获一起现行“两抢”案件奖励当班民警及队员800元,每脱岗一次分别扣发当班民警和巡逻队员50元、20元。每月开展一次“月评比”活动,评选1名月优秀民警和10名月优秀队员,对月优民警每人奖励50元,对月优秀队员每人奖励50元。奖惩奖励机制的引起激发了民警和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能,确保了公安巡逻的成效。
组建以来,我公安巡逻队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指挥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县局指示,克服重重困难,经过努力,我队的各项工作都开展得有声有色。但是,由于我队组建时间不长,很多地方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足和差距。如:经费不足,装备、设施不齐,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但是我公安巡逻队一定会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引导队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树立公安巡逻队的良好形象,为城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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