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攻坚时期。加快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规划】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全文),供大家参考。
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攻坚时期。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是该时期我省交通工作的重点,及时、科学地制定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1.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着力调整交通结构,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以人为本,努力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提升科技进步和信息化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绿色、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为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总体要求:坚持“四新”引领,即创和谐新局面、登发展新台阶、上服务新水平、树交通新形象。
1.1.2 基本原则
——适度超前,有序推进。一方面,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有力促进和扩大有效投资,以交通基础设施的率先发展,带动和活跃地方经济发展,达到既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又不至于不切实际的超前;另一方面,要尊重现实,分清轻重缓急,握紧拳头保重点,形成“对内大循环,对外大开放”的交通运输格局。
——量力而行,提高效益。充分考虑财政实力、土地供给能力和环境承受能力,实事求是地发展交通建设,扩大交通建设投资效益,着眼于各种运输方式配套建设,推进交通运输一体化,基本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带动全省经济发展。
──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路网平均技术等级水平,增强水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推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协调发展。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使交通发展方式更加集约,服务水平更加优良。
──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理念、政策、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努力提高交通运输的运营效率,提高公众出行的安全性和便捷性,降低货物运输与综合物流成本。
──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切实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思路落实到交通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的各个环节,降低交通发展对资源的占用和消耗,尽量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坚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安全监管体系,加大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扩大交通安全监控覆盖范围,加强公路危桥、安全隐患路段的改造力度,完善水上安全监控系统,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交通应急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交通运输保障生命安全、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能力。
1.2 发展目标
1.2.1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总量进一步增加,路网结构更趋合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运输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养护管理及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行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在发展中优化交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质量效率,实现快速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使交通运输业发展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1.2.2 具体目标
1、基础设施
——继续稳步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按照实现所有县市区30分钟上高速公路、服从国家高速公路“十二五”规划、满足主要大交通流、成线成网有序推进原则,在着力抓好在建项目建设的同时,保持高速公路发展适度超前,建设规模合理,形成便捷、高效、安全的公路运输大通道,实现相邻市州间以高速公路直接连通,全省100%县(市、区)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到2015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力争达到7200公里左右,确保达到6643公里以上。
——强化国省道改造,按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线成网、外通内畅、有序推进的原则,优化干线公路网络布局,提升干线公路平均技术等级。实现相邻县(市、区)之间至少一条二级公路连接,与周边省(市、区)的省际公路通道和各市(州)骨架公路网基本达到二级公路标准,重点景区实现通二级公路。至2015年底,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将达到50000公里左右,其中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力争达到28000公里左右,确保达到23000公里以上。
——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优化农村公路网络,确保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有效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延伸客运通达深度,满足农村基本运输需求,加强城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逐步形成统筹城乡、方便快捷的农村客运网络。到2015年底,全省农村公路力争达到200000公里左右,确保达到190000公里以上。
——加快推进枢纽站场建设及现代物流业发展,借鉴国内外综合运输枢纽先进建设模式,启动长沙机场地区和高铁地区综合枢纽建设,将其率先打造成集公铁空运输方式为一体的“零距离换乘、无缝衔接”枢纽,逐步在全省形成功能明确、层次分明、结构完善、衔接顺畅的公路客运系统和物流运输系统。到2015年底,省、市两级道路运输信息管理中心全部建成,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客、货运输站场建成率力争达到50%、40%,确保达到30%、20%。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力争达到220个,确保达到210个,二级以上汽车货运站力争达到33个,确保达到20个。乡镇建成农村客运站力争达到82%,确保达到77%,农村客运招呼站覆盖率力争达到50%,确保达到30%。
——重点打造湘江、沅水等主要干线高等级航道网,开工建设岳阳城陵矶综合枢纽工程项目,加强长江黄金水道、湘江及环洞庭湖港口建设,拓展港口功能。至2015年底,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达到971公里,其中,新增2000吨级航道377公里,1000吨级及以上港口泊位达到132个,实现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中湘江87.5%达到规划标准,沅水(省境)67.7%达到规划标准。
2、运输服务
——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营运中高级客车比重达到60%,重型车、专用车和厢式车占营运货车比重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加50%。
——运输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服务范围进一步延伸。100%的乡镇和90%行政村通客车,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辐射全国的快速货运网络,构建大型企业为主导、大小企业分工合理、竞争有序的专业化运输市场。全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中,拥有100辆以上货车的货运企业所占比重达2%。
——公路服务水平和港口运输效率显著提升。国省干线公路平均拥挤度不超过0.5,交通繁忙地区的路线平均拥挤度不超过0.8;国省干线公路平均运行时速达到60公里/小时左右。主要港口基本实现机械化、专业化。
3、交通科技与信息化
——关键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取得新突破。在大型桥梁建设、高等级公路建设、内河航道整治、航电枢纽建设及基础设施养护、运营,运输管理、智慧交通等方面取得一批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取得新成效,建立健全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加快成果转化的机制,建立科技成果推广中心,推广一大批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
——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行业标准化水平逐步提高。
——交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力争培育1-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力争建立交通运输部行业重点实验室。
——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智能化交通运输系统。
4、绿色交通
——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重大交通工程生态修复取得明显进展,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与2010年相比,营运客、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下降1.5%、6%,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4%左右,内河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7%左右;推动公交优先发展。
——港口、公路服务区等生产、生活污水的循环利用水平、路面废弃材料等资源的再生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资源集约利用程度进一步提高。国省道单位行驶量用地面积下降5%。
5、安全应急
监测和应急保障力量初步覆盖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网,基本覆盖内河干线航道及主要港口。
第二章 综合运输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各种运输方式在社会化的运输过程中,按照各自的技术经济特征和比较优势共同构建,形成布局完善、衔接顺畅、安全高效、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有机整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网络系统、运输装备系统和运输组织保障系统。发展综合运输体系是现代运输业发展的新方向,是增强运输生产能力,缓解交通运输紧张状况的有效途径。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对调整结构、转变交通运输业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2.1综合运输发展的战略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交通发展理念,按照“适度超前”的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构筑各种运输方式布局合理、衔接紧密、发展协调、运行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立管理科学、法制有序、公平共享、技术先进的交通管理体系,全面实现综合交通体系的一体化、高速化、网络化、信息化与管理智能化、环保节能化,有效满足人们日常出行和货物运输需求,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到2015年,综合运输能力明显增强,网络结构更为合理,运行质量显著提升,运输瓶颈得到有效缓解,总体适应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2保障道路运输健康发展
2.2.1继续保持道路运输平稳、较快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统筹协调发展,稳步推进城郊班线客运和农村客运的公交化改造。大力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加快城乡公路客运站场建设,提高便捷化服务水平。提高农村客运班线的通达率,乡镇和建制村通班车率分别达到100%和90%。
建立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二级及以上客运站配备和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运输车辆实现客运车辆GPS监控,从事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GPS安装率达100%;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能力大力提升,交通安全事故率和重特大事故次数显著下降,营运车辆万车事故率年均下降3%,维修救援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1.5小时;构建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省级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中心,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信息系统和企业经营信息系统,市州级以上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成率达100%。
优化运输装备结构,形成长途货运由大吨位、重型货车运输,短途货运和物资集散由中、轻型货车运输的格局。运输组织更加完善,以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为依托,形成辐射全国各省市的快速货运线路。积极发展专业化运输公司,形成大型集团公司主导,大、小公司分工合理,规范、有序市场竞争,专业化运输的市场格局;积极推进甩挂运输组织模式,先试点再全省推广,力争甩挂运输拖挂比达到1:2。
2.2.2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
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对部分交通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改扩建,增强收费通行能力;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改善服务环境;加强普通公路标志、标牌建设,增强信息服务功能。
推进维修连锁经营,完善维修救援网络,保证二级维护、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修竣工的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达到95%,一、二类质量信誉考核AAA以上维修企业所占比重达到30%。建设省机动车驾驶员教练员考试中心,开展素质教育工程,提升驾驶员培训质量。保证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力争每个市(州)最少有一所一级驾培学校。
建立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业的服务质量监测和文明诚信考核体系,与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管理部门联合建立汽车配件质量追溯系统。
大力发展汽车租赁业,推动建立全省汽车租赁业服务网络,完善汽车租赁业管理制度,扶持推广物联网技术在汽车租赁业的应用。
2.3加快发展水路运输
2.3.1加快运力结构调整,促进船舶发展
积极引导运力结构调整,不断提升内河运输在综合运输中的比重。壮大水运规模,大力提倡船舶大型化、专业化发展,力争运力规模年均增长率达到6%,港口吞吐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0%,货运船舶平均吨位年均增长率达到5%,500吨级及以上货运船舶的比重达到5%。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货运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50%。
2.3.2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保障运输安全
不断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力争运输船舶百万载重吨事故率和百万载重吨死亡人数均下降5%;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发展。推进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加快GPS设备在“四客一危”船、集装箱船及1000吨及以上普货船等重点船舶推广使用速度,提高动态科技监管效能。
2.4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2.4.1建设多层次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步伐。同时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骨干作用。
——加快30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快速公交系统,初步建成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网络。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换乘衔接更加高效。长株潭建成城市公共交通监控中心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适度发展100万到300万人口城市的轨道交通,加快快速公交系统和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建设,优化公共汽电车和大容量公共交通网络结构,完善公交接驳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城市建成城市公共交通监控中心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进一步完善10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公共汽电车服务网络,加快提高公交线网的覆盖面和通达深度。
——城市建成区内单向三车道以上的道路或单向两车道以上的主干道,应设置高峰时段或全天公共汽电车专用道,逐步形成有效衔接的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网络体系。
——针对上学、就医、旅游、购物、偏远地区居民以及行动不便人群等出行需求,发展多种形式的公共交通特色服务,提高公共交通线网的覆盖面和通达深度。
——加大城乡客运服务通达深度,加强城乡客运与城市公交的一体化建设。
2.4.2加快公交场站和换乘枢纽建设
按照统筹城乡交通发展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快建设公交场站和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等设施。
——建设内外衔接、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一体化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一批立体化、多模式、零换乘的大型综合性客运枢纽。
——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首末站和港湾式停靠站等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公共汽电车无停车场可进的问题。
——在公共交通枢纽及站场配套建设机动车、非机动停车换乘设施,完善各类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服务设施。针对残疾人及其他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建设无障碍服务设施。
2.4.3优化运力结构,提高节能环保水平
——根据出行需求,增加全省公共汽电车和出租汽车保有数量,缓解城市公交运力不足的压力。
——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节能环保水平,逐步淘汰尾气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新增城市公交车辆全部实现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提高新能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使用比重。加快对现有车辆更新改造步伐,提高中高档、节能、环保等新型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使用率,同时加快建设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的配套服务设施,满足公交运营需要。
2.4.4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协调发展
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客运统筹管理。统筹规划城乡公共交通运输网络和场站设施,不断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建立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客运服务体系。参照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模式、服务标准、扶持政策,对城市郊区和农村客运实行公交化改造,扩大城市公共交通线网通达深度和覆盖面,理顺城乡客运票制票价,积极推进城乡客运协调发展。
2.4.5加快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法规体系
科学合理制定公交准入制度以及运力投放标准、省市级财政扶持公共交通政策、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办法、公交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
2.5努力打造综合交通枢纽
2.5.1强化运输通道资源管理,完善运输通道建设
优先保障运输大通道建设的土地和空域供给,完善通道上各种运输方式的空间布局,提高通道运输集约效应,有效利用通道资源。在已形成“三纵三横”格局的基础上,建立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等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大通道。
2.5.2以综合交通枢纽为抓手,协调各种运输方式
遵循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物换装“无缝衔接”的原则,统筹线路、站场以及信息传输等设施的有效衔接,充分体现客货流汇集、换乘(换装)和疏散的承载性、顺畅性和兼容性。
1、公路、铁路、水路和民航客货枢纽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与城市空间布局相协调,与城市交通体系相衔接。
2、建立与铁路、公路和机场客运枢纽吞吐能力相适应的旅客集散和中转系统,使其与城市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出租车、私人交通等各种交通方式合理接驳和换乘,实现交通一体化。特大型城市的客运枢纽与城市之间的联系以快速公共交通或轨道交通为主。
3、大型铁路货运站与公路、水路的货运设施有机衔接,并建立运营管理协调机制,减少换装和倒运环节。
4、主要港口枢纽后方集疏运手段应以铁路、高速公路和管道为主,并直接连通铁路干线和高速公路。具备条件的应积极发展内河集疏运体系。
2.6重点发展环长株潭城市群综合运输体系
依托高等级公路、快速轨道交通、湘江黄金水道构建环长株潭城市群综合运输通道,建立城乡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区域高等级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构建以枢纽为核心的交通组织模式。加快长株潭核心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以一体化交通网络和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为重点,建成高速公路直达、主要干道成网、城市轨道串联、交通信息共享的大都市区一体化交通运输系统。
2.7促进现代物流发展
2.7.1推进行业物流标准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物流标准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标准的技术水平和编制质量,建立健全完善的行业物流标准体系,提升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物流标准化程度。
2.7.2 大力培养物流龙头企业
重点培养营业收入过5亿元的企业,到2015年,营业收入过5亿元的企业达到20个以上,物流营业收入过50亿元的重点园区达到2-4个。在全省道路货物运输业户中,拥有100辆以上货车的货运企业所占比重达2%。
2.7.3 大力建设四大物流区域
利用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发展长株潭物流区域作为全省物流业发展的中心,重点发展商贸、制造业和国际物流,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化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均具有竞争力的龙头物流企业;以岳阳为中心的湘北物流区域重点发展大宗能源、原材料物流、集装箱多式联运和国际物流;以怀化为中心的湘西物流区域重点发展商贸物流;以衡阳为中心的湘南物流区域重点发展煤炭、矿石等大宗商品物流和装备制造物流、轻工纺织品物流及保税物流。
2.7.4 优化三条物流通道
优化南北物流通道(主要线路包括京广铁路、洛湛铁路、京港澳高速、京港澳复线、二广高速、G107国道及湘江航道等)、东西物流通道(主要线路包括沪昆铁路、湘桂铁路、衡茶吉铁路、沪昆高速等)和湘西北物流通道(主要线路包括焦柳铁路、杭瑞高速、包茂高速等)。
2.7.5 积极建立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以提高货物流通效率、降低货运交通工具空载率和流通成本为目的,逐步实现货物交易的数字化,为企业、生产厂商、货主和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快捷、完善的物流信息服务,为政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物流企业提供科学管理和自动化处理手段。充分利用湖南省电子商务产业优势,有效推动全省运输企业信息化建设,提升省内物流产业,形成“大交通、大物流”格局。
2.8积极发展智能交通
2.8.1利用先进智能交通,提升交通运输业
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的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研发应用,逐步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管理。重点加强建设以高速公路客运为骨干的现代客运信息系统、客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货运信息服务网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客货运输市场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客货信息共享,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耗。
2.8.2加快综合运输信息化建设
加强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础信息平台。加快物联网技术在综合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基础应用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支持企业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政府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第三章 公路交通
公路运输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联系和沟通各种运输方式的作用,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十二五”期,在继续稳步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的同时,强化国省道改造,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枢纽站场及现代物流业发展,创新运输组织模式,规范建设和运输市场管理,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公路运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根据我省交通发展现状,结合“十二五”期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预测,在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运输需求的前提下制定全省“十二五”期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方案。考虑到由于当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已开始控制信贷规模,规范和清理政府融资平台,实际上已是从紧的货币政策,交通建设融资难度加大,必须根据已经变化的外部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合理把握交通建设的规模、节奏和重点,按照适度超前、量力而行、有序推进、提高效益的原则,充分考虑财政实力、土地供给能力、环境承受能力以及当前和长远交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十二五”规划,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要求,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全省“十二五”期交通运输发展实施方案。
3.1规划方案
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完成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的优化调整工作,做好省道网规划布局,优化公路网络结构,统筹发展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不收费体系。至2015年,基本形成适应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要求的公路布局框架,路网结构明显趋于合理,公路交通发展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城乡之间路网衔接更加顺畅。
3.1.1 稳步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在近几年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相对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增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在着力抓好在建高速公路的同时,仍需继续稳步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按照实现所有县市区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原则,将桑植至张家界47公里、马迹塘至安化67公里、武冈至靖州(城步)79公里3条高速公路共计193公里纳入“十二五”高速公路第一优先新开工建设项目,并列入2011年开工计划;按照服从国家高速公路“十二五”规划、满足主要交通大流量、成线成网有序推进原则,对其他“十二五”规划高速公路,经过计算的综合权重进行排序,确定将醴陵至韶山(湘乡)123公里、宁乡至韶山(湘乡)69公里、安乡至慈利122公里、茶陵至常宁143公里、南县至益阳88公里、白仓至新宁80公里6条高速公路共计625公里纳入“十二五”高速公路新开工建成项目;考虑到今年京港澳复线湘潭至衡阳西高速公路可建成通车,京港澳湘潭至衡阳段改扩建具备交通分流条件,将京港澳高速公路湘潭至衡阳段117公里以及莲易路莲花冲至株洲东段30公里高速公路和18公里一级公路纳入“十二五”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开工建成项目。
“十二五”期,除续建49个“十一五”跨“十二五”项目4064公里外,全省力争规划新开工建成848公里(不含京港澳高速公路湘潭至衡阳段改扩建117公里),实现“十二五”末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力争达到7298公里。
3.1.2强化路网改造
完成普通省道网规划方案,重点提质改造现有普通国、省道网,积极开展拟新增普通国、省道网中重要路段的建设,优化路网结构,提升干线公路网的平均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二级及以上普通公路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比重达50%,基本形成与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网络相衔接,便捷联接港站枢纽,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国省干线公路网络。
“十二五”期,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总规模15701公里,其中新开工10995公里,包括新改建一级公路1359公里(不含改善95公里)、二级公路8367公里(不含改善1032公里)、改善1238公里,新建桥梁40座31039延米;另续建“十一五”跨“十二五”项目4706公里,包括新改建一级公路196公里、二级公路3636公里、三级公路866公里,新建桥梁9座7810延米。国省干线危桥改造559座28879延米;安保工程12854公里;灾害防治1250公里。
3.1.3 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十二五”期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是健全养护管理体制,逐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优化县乡道网络,提高通达深度,增强抗灾能力和服务水平。具体建设任务是:
1)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现通水泥(或沥青)路。
2)完成所有县道砂路和75%的乡道砂路改建。
3)加强农村公路上危桥、窄桥、渡口改造,重点改造中型以上危桥,特别是客运路线上的危窄桥。
4)加强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和国有农林场道路建设。
5)完善县道、乡道、客运班线路段的安保工程建设。
6)构建完善的养护管理机制,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规范化。
“十二五”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总规模为85000公里,另渡改桥、渡口码头、危窄桥改建7595处(座),安保工程处治长度112225公里。
3.1.4 加快推进枢纽站场及现代物流业发展
加快推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集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中转换乘功能于一体、具有示范效果的综合客运枢纽,加快公路客运枢纽及大型货物集散地的货运枢纽站场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具体建设任务是:
1)全面推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项目及省公路运输枢纽综合管理中心、各市州道路运输信息管理中心的建设。
2)加快老站“提质改造”建设步伐。
3)继续推进非枢纽市级城市益阳、娄底、永州、张家界和县级城市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货运站场建设。
4)稳步开展农村客运站和招呼站建设。
5)加大道路货运站投资力度,适时开展农村货运站场规划。
“十二五”期,建设长沙机场地区综合枢纽和高铁地区综合枢纽,新建道路运输信息管理中心15个(其中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中心含机动车驾驶员教练员考试、公路运输枢纽综合管理、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等4个中心),新建和改扩建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109个,新建二级及以上汽车货运站(含物流中心)68个,新建农村客运站650个,新建农村客运招呼站20000个。
“十二五”期公路交通规划方案建设规模汇总表
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高速公路 续建4064公里,新开工建成848公里
路网改造 国省干线公路续建4706公里,新开工10995公里,危桥改造559座28879延米,安保工程12854公里,灾害防治1250公里
农村公路 建设85000公里,危窄桥改建4586处(座),渡改桥1310座,渡口码头改造1699处,安保工程处治112225公里
道路运输站场 道路运输信息管理中心15个,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109个,二级及以上汽车货运站(含物流中心)68个,农村客运站650个,农村客运招呼站20000个
全省合计
至2015年末,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50000公里,公路总里程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明显差距,以日本为例,日本人口密度为336人/平方公里,公路密度为360公里/百平方公里,而我省人口密度为341人/平方公里,与日本相当,但我省“十二五”末公路密度为118公里/百平方公里,仅为日本的1/3。其中高速公路7298公里,高速公路综合密度为1.86,接近发达国家高速公路水平。二级及以上公路28000公里,占总里程的11.2%,达到“十一五”末全国平均水平,落后“十二五”末全国二级及以上公路占总里程比例14.4%的平均水平约5年时间。
3.2 实施方案
3.2.1 高速公路
“十二五”期确保开工建成桑植至张家界、马迹塘至安化、武冈至靖州(城步)3条高速公路共计193公里,实现“十二五”末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6643公里。
3.2.2 路网改造
“十二五”期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总规模10074公里,其中新开工5368公里,包括新改建一级公路968公里、二级公路4379公里,新建桥梁34座20939延米;另续建“十一五”跨“十二五”项目4706公里,包括新改建一级公路196公里、二级公路3636公里、三级公路866公里,新建桥梁9座7810延米。国省干线危桥改造559座28879延米;安保工程12854公里;灾害防治1250公里。
3.2.3 农村公路
“十二五”期完成35000公里通畅工程,到“十二五”末,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实施安保工程112225公里,完成危桥改建2280座、渡改桥1310座,增强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3.2.4 道路运输站场
“十二五”期建设省、市道路运输信息管理中心15个,新改建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82个(其中长沙机场地区综合客运枢纽1个和高铁地区综合客运枢纽13个),新建二级以上汽车货运站(含物流中心)29个,新建农村客运站500个,新建农村客运招呼站10000个。
3.2.5 危桥改造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十二五”期间我省着力集中完成现有四、五类危桥和新增四、五类危桥的改造任务,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新增危桥改造11070延米/456座。
“十二五”期公路交通实施方案建设规模汇总表
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高速公路 续建4064公里,新开工建成193公里
路网改造 国省干线公路续建4706公里,新开工5368公里,危桥改造559座28879延米,安保工程12854公里,灾害防治1250公里
农村公路 通畅工程35000公里,危桥改建2280座,渡改桥1310座,安保工程处治112225公里
道路运输站场 道路运输信息管理中心15个,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82个,二级及以上汽车货运站(含物流中心)29个,农村客运站500个,农村客运招呼站10000个
危桥改造 新增危桥改造456座11070延米
3.3 加强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
3.3.1 完善公路养护管理法规体系
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和《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争取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系列技术指南,规范公路养护管理行为,细化养护管理程序,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建立分工明确、规范有序的公路养护管理体系。
3.3.2 推进公路科学养护
进一步完善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充分整合养护管理信息资源,提高养护管理信息化率,不断完善适合湖南省公路养护管理特点的养护决策科学体系。完善高速公路路况检测实施指南,建立并强化高速公路路面、桥隧、路基、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动态检测机制。
开展预防性养护对策和时机的研究,制定适合我省实际且较为完备的沥青和水泥路面预防性养护的指导政策和技术标准。积极试验和应用预防性养护新技术,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力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比重分别达到8%和5%以上。
加大养护科研投入力度,联合科研院所开展重点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大力引进和消化吸收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提高科技进步对高速公路养护发展的贡献率。
配合交通运输部建设中南地区养护应急保障中心,开展省级养护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实施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普通国省道每年大中修里程比重不低于13%,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路况优良率分别达到98%、80%、40%以上。
3.3.3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
加强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是新形势下提升“三个服务”的客观需要,也是树立公路新形象的迫切需要。力争“十二五”期间路政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十二五”未公路超载超限率控制在5%以内。
3.4 提升公路运输服务水平
优化区域和城乡运输系统,调整资源配置,创新组织方式,提升城际、城乡公路客运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农村客运经营组织模式,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
3.4.1 促进区域及城乡运输一体化
打破地域壁垒,统筹跨区域客运班线、旅游客运线路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通公交化的城际客运班线,统一规划城际客运线网、专用候车亭和招呼站及换乘枢纽,稳步推进城际间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
统筹城乡客运资源配置,鼓励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建立城乡客运一体化协调共享机制,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标准规范体系,实现城乡客运服务的有效衔接。
推行与其他客运方式差异化发展战略。优化城际客运班线网布局。稳步拓展短途、多样化与个性化客运市场,优化中长途客运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精品班线、机场快线、商务快客、短途驳载等运输效率高、通达度深的特色客运业务。促进道路班线客运与其他客运方式的有效对接,积极发展旅客联程运输。
3.4.2 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完善农村客运线网布局,综合利用市场、财税等手段,稳步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至2015年底,实现所有乡镇和90%的行政村通客车。
建立以城带乡、干支互补、以热补冷的资源配置机制,在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中增加对农村冷线的捆绑搭配。适度扩大农村客运经营自主权,探索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等固定或非固定的班次。稳步推广农村客运的片区经营模式,将企业经营范围由线路划定改为区域划定,实行公司化经营。
3.5 完善公路市场管理
3.5.1 完善运输市场管理
以安全、节能减排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对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建立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业的服务质量监测和考核体系,逐步建立全省汽车维修质量检测及汽车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体系。
大力发展汽车租赁业,推动建立汽车租赁业服务网络,完善汽车租赁业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扶持推广“物联网”技术在汽车租赁业的应用,完善租赁车辆调度管理系统。建立顾客诚信管理档案,健全电子支付系统。引导汽车租赁企业以资产和品牌为纽带开展加盟连锁经营,鼓励企业异地设置网点以及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实行联合经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3.5.2 加强建设市场管理
进一步严格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在资质资格审查、市场资格限制、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工作程序,促进市场公平。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管理,形成全省共享的信用信息管理网路,逐步将信用评价范围扩大到项目法人、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咨询、设备材料供应等市场主体。
完善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手段,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和招投标行为。
3.5.3 加强公路工程管理
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规范管理民营和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
第四章 水路交通
积极利用我省水运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水运运能大、占地少、能耗低、污染小的特点,推动沿江产业布局,抢抓战略机遇期,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合力推进”的原则,打造湘江、沅水等主要干线高等级航道网,推进长江黄金水道、湘江及环洞庭湖港口建设,拓展港口功能,加快运力发展和结构调整,大力提升水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增强水运竞争力,努力实现从水运大省到水运强省的跨越。
4.1 加强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4.1.1 建设以湘江为主的高等级航道网
重点整治长沙至城陵矶2000吨级航道,建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株洲航电枢纽二线船闸、大源渡航电枢纽二线船闸,确保湘江大源渡至城陵矶377公里航道达2000吨级标准、近尾洲至衡阳89公里航道达1000吨级标准,开工建设岳阳城陵矶综合枢纽和涟水复航工程,做好湘桂运河通航工程前期研究,将湘江打造成水深稳定、通江达海的出省大通道;整治沅水500吨级航道326公里;整治澧水张家界旅游航道10公里;建设三江口至茅草街1000吨级航道168公里。
到2015年底,预计全省航道总里程为11968公里,其中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达到971公里,新增2000吨级航道377公里。湘江松柏至衡阳58公里航段和大源渡至城陵矶377公里航段分别达到1000吨级和2000吨级航道标准,沅水中下游辰溪至常德312公里航段和常德至鲇鱼口192公里航段分别达到500吨级和1000吨级航道标准,实现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中湘江87.5%达到规划标准,沅水(省境)67.7%达到规划标准。
4.1.2 建设以长株潭港口群和岳阳港为中心的港口体系
重点建设长沙港霞凝港区三期工程、株洲港铜塘湾港区一期工程、湘潭港易俗河港区1000吨级码头工程及岳阳港湘阴港区城关作业区二期工程等23个项目,形成集装箱、铁矿石、烟花鞭炮等重点货种运输港口的专业化、集约化布局。
至2015年底,全省港口1000吨级及以上港口泊位达到127个。
4.1.3 建设水上交通支持保障系统
重点建设洞庭湖区、湘西区、湘南区水上交通安全救援基地和通信指挥系统。
4.1.4船舶标准化改造
对全省10万吨重点船舶及出省船舶进行船舶标准化改造,提升航运服务水平。
4.1.5 建设面上项目
重点用于干线航道维护和航标设施新改建,同时新改建库区内及湖区农民赶集码头、客运渡口等水运安全民心工程。
“十二五”期,我省水路交通规划建设项目38个,其中航道项目12个,港口项目23个,水上交通支持保障系统、船舶标准化改造和面上项目各1个。重点建设 “一纵两横七港一系统”,即:“一纵”—湘江;“两横”—沅水和澧水;“七港”— 岳阳港、长沙港、湘潭港、株洲港、衡阳港、常德港和益阳港;“一系统”—湖南省水上交通支持保障系统。
根据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精神,“十二五”期水路交通建设实施方案同规划方案。
4.2 加强航道养护管理
着力提高航道养护水平,保障内河水运通畅安全。坚持分类养护,全面提高航道养护和应急保通能力。健全航道养护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推动航道养护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升航道养护设施、设备能力建设,加快养护船舶更新改造。加大航道养护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保证日常维护资金需求。深化航道养护机制改革,发挥航道管理机构专业化管理与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提高航道养护效率和水平。积极推进数字航道、航标遥测遥控等新技术应用,提升航道养护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加强航道养护技术研究,提高航道设施服务能力。
4.3 提升水运服务能力和水平
4.3.1 提升运输装备水平
推进船型标准化改造,大力支持集装箱运输、江海直达运输、液化危险品运输,进一步提高运输电煤、石油、钢材等重点物资的保障能力。加强老旧船舶管理,推行老旧船舶到龄强制报废制度,对于未到报废年限的老旧船舶、非标准船舶鼓励提前拆解,加快淘汰老旧船舶的步伐,提高船舶技术水平。
4.3.2 加快提升港口服务水平
积极发展港口现代物流功能,支持内河港口与当地保税物流中心(或保税区)和工业园区联动发展。充分发挥保税港区政策优势,推动海关监管措施的逐步完善,拓展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4.3.3 完善运输组织体系
继续完善内河运输体系,推进内河干支直达和江海直达运输的发展。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完善集装箱、大宗物资及汽车滚装运输网络。
积极推进多式联运,重点推进集装箱、大宗物资铁水联运、江海联运。
4.4 加强水运市场管理
4.4.1 完善运输市场管理
完善行业管理的经济和法律手段,依法加强港口建设、投资、经营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水路运输市场准入、退出关,强化从业人员、企业、船舶的市场准入资格审查。
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行业市场体系。依法加大水路运输及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实施经营资质年度审核,以客船、危险品船的管理为重点,建立经营资质预警和动态监管制度。
严格实施运价报备制度,调整完善港口收费、价格体系和机制,防止不正当竞争。
4.4.2 加强水运建设市场管理
严格水运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咨询、评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推进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对建设项目投资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进一步完善水运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 科技与信息化
深入实施“科教强交”战略,按照“以人为本、需求引导、综合集成、强化创新、重点突破”的基本方针,着力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强化科技管理创新,提高行业整体科技水平,为建设创新型行业,推动全省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5.1 推进科技进步
“十一五”以来,重点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运输生产、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管理,交通科技进步和创新取得了新进展。 “十二五”期,全省将进一步加强交通科技建设,完善交通科技创新体系,行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关键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交通科技含量明显提升;交通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加快,科技对交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增大;交通科技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为我省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5.1.1 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加强科研条件及基地建设。力争建立交通运输部行业重点实验室,充分发挥行业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平台作用,加强试验检测中心硬件和制度建设,加大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的投资力度,加强试验检测规程和规章制度建设,提高试验检测装备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试验检测中心对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保障作用。
加强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以交通科技信息资源的集成共享和优质服务为目标,以信息保障系统和共享制度体系为基础,重点加强科技管理、信息服务、成果发布与技术交易等信息系统的整体开发。提供数字化、智能化交通公共科技信息服务。
5.1.2加强交通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和使用人才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交通生产建设实践、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培养、锻炼和发现人才;着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设计大师,力争在行业内造就中国工程院院士。改善科技人才结构,着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建设科技人才梯队,促进交通科技的持续创新。
5.1.3 加强重大科技研发
围绕完善路网结构、发展内河航运、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提高交通服务水平及着力打造“智慧交通”的发展需求,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基础设施养护关键技术、交通运输组织与管理技术、智慧交通技术、交通安全保障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交通科学决策支持技术等重大交通科技专项研发力度,显著提升交通运输发展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5.1.4 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平台建设,建立科技成果推广中心,设立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引导资金,加大成果推广投入,健全科技成果推广制度,创新成果推广体制机制。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养护、智能交通、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建设需要,大力推广成熟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5.1.5 强化标准化建设
不断完善标准体系。结合自身的科研优势以及工程实践,积极参与和开展行业标准编制修订工作,同时根据我省自然环境和建设实际,补充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适用的地方性标准,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养护、交通安全、节能环保、智能交通、信息化、物流等领域的技术标准体系。
加强标准规范宣贯组织工作。进一步推进标准规范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利用先进的信息手段,及时发布标准修订信息和内容,促进全行业标准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多渠道的标准宣贯。加强计量检测工作,配合质监部门强化交通产品质量监督。
5.1.6 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科技示范工程工作
京港澳复线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是交通运输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科技示范工程,围绕“两型”主题,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节约利用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重点开展高速公路建设土地资源保护与集约利用技术、高温多雨大交通量条件下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典型结构、南方高温多雨地区公路水损害及防控技术、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及应用技术等17项专项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在抓好交通运输部京港澳复线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组织实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科技示范工程的同时,结合我省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开展其他交通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科研工作,并推广应用于交通建设、养护工程及运输管理中。
5.1.7加强教育培训
抓住国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交通运输部大力实施“科教强交”和“人才强交”的战略机遇,加大投入,加强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进一步调整办学结构,改善办学条件,创新管理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
围绕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力开展管理干部培训、执法培训、从业资格培训及专业技术培训等教育培训工作,造就一大批适应现代交通发展的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提高全省交通行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考虑当前政策环境,结合湖南省情,“十二五”期我省交通科教建设实施方案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适当缩小建设规模。
5.2 加强信息化建设
“十一五”期,湖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在建设业务管理系统、积累信息资源、完善信息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应用效果较为明显,但从总体上来说仍然是基础的、零散的、局部的和不深入的。
“十二五”期着力打造“智慧交通”,将全面提高我省公路管理、水运港航、道路运输、海事安全、民航机场、行政办公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基本建立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数据资源体系和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体系,初步构建完善的交通运输信息化网络,并重点突破安全生产与应急反应、质量安全监督与信用资质评价服务、综合分析与辅助决策、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等综合应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实现行政许可大部分可以网上审批、网上公示,行政处罚网上公告,积极引导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城市客运管理智能化等,搭建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的基础框架,努力实现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政务管理现代化、运行监测网络化、决策支持数字化、业务管理精细化、应急反应快速化、公众服务人性化,促进全省交通运输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发展。
省级行业核心的基础性、战略性数据库建成率达到100%;重点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监控覆盖率≥80%;重点载运工具动态定位跟踪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国家高速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成率≥50%;Ⅰ、Ⅱ类治超检测站联网率达到100%;高速公路ETC覆盖率≥60%;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率≥95%;市州交通信息服务系统建成率≥75%;城市公交信息服务满意度≥70%;全省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信息化发展责任到位率达到100%。主要建设任务概括为“1842”,即构建一套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深化八大业务领域应用、建设四个综合应用系统、完善两大门户网站。
5.2.1 构建一套基础支撑保障体系
构建湖南省、市、县三级交通通信专用网络。依托高速公路光纤网络,完善覆盖省、市(州)、县(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的通信专网,交通行政执法等工作场所可利用公网就近接入,形成公专结合的湖南交通信息网络,满足固定和移动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交通运输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开展省市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并与部实现有效衔接,促进行业数据共享和交换。在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下,依托具体工程建设,补充本地交通运输管理特征的相关数据元素,逐渐形成湖南交通运输本地化的数据标准体系;完善并加强信息安全认证体系,既与部的要求相衔接,也符合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5.2.2 深化八大业务领域应用
根据湖南省的交通运输特征、行业管理重点等客观因素,结合现有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现状及对应急处置、出行服务的重点需求,将主要业务信息化发展划分为八大领域。分别为: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运港航、海事安全、城市交通、民航机场、交通科技、行政办公管理。
5.2.3 建设四个综合应用系统
在行业管理系统和运行监测体系比较完善的基础上,初步建立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行业管理局、市州交通运输局共同构成协同联动的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平台;开展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基本实现省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查询与信息发布,基本实现省内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利用行业各类统计信息和数据资源,实现对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态势的综合分析处理。利用企业上报、生产力能耗折算等途径实现行业能耗监测;在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为社会公众大范围、跨地市的出行提供综合性、全面性、实用性、多方式、便捷、动态、可靠、高效的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
5.2.4完善两大门户网站
以便民服务和政务公开为宗旨,完善外网门户网站,努力将其建成为电子政府的主要展现和载体;丰富内网门户的公文签转等功能,进一步提高行业办公效率;完善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受理和办理的网上窗口。
考虑当前政策环境,结合湖南省情,“十二五”期我省交通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适当缩小建设规模。
第六章 绿色交通
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是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十二五”期,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将围绕“走节能环保之路,建生态绿色交通”主题,从强化节能减排、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等方面入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6.1 强化节能减排
“十二五”期,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交通能源合理利用、提高效率为核心,提升节能减排理念,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强化科技进步,完善规范标准,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交通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打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促进湖南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其具体指标为:与2010年相比,营运客、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下降1.5%、6%,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4%左右,内河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7%左右。
6.1.1 开展“车、船、路、港”企业节能专项行动
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多种技术、管理措施,达到节能减排目标。在部、厅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基础上,选择其中涉及面广、成效显著的项目进行重点宣传,加大推广应用力度,以“车、船、路、港”为主要载体,着力在交通运输装备使用和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中做到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推荐交通运输企业参与部“车、船、路、港”千家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积极争取部、省对重点节能减排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6.1.2 严格实施营运车辆准入与退出制度
一是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及《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将车辆燃料消耗量作为必要指标,对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核查,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做好监督检查、新增车辆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是加快高油耗营运车辆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从政策引导、法规强制、经济鼓励三方面着手,建立并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退出制度,加快高油耗营运车辆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严格开展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督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使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汽车油耗检测设备及检测方法。力争用5年时间(至2015年底)使在用营运车辆全部符合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6.1.3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确立其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在主要干道开辟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通,提高公共交通通行效率;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建立高效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合理调度安排公交车辆运行,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系统。
6.1.4 推进新能源与节能技术在公共交通中的应用
大力推广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在我省的试点工作,完善电动公交车、出租车运营的配套设施建设。2009年2月,长株潭城市群被列入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首批试点的13个城市之一,目前,已有200多台混合电动公交车投入运营,节油率达到15%以上,排放减少60%,单车一年运营6万公里可节油2676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2.5吨。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推广使用汽车新能源,因地制宜推广使用以甲醇、乙醇、天然气为重点的替代能源。提倡有气源条件的城市间和市区内新增、更新营运车辆,新开通的营运班线线路选用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双燃料车型。鼓励车况良好且排放达标的出租车、班线客车、驾校教练车辆进行双燃料改造。积极探索货车进行双燃料改造的可行性,合理调整道路运输车辆能源消耗结构。
“十二五”期,新增城市公交车辆全部实现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新能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使用比重将达到10%以上,中高档、节能、环保等新型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使用率达40%,同时,要加快建设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的配套服务设施,以满足公交运营需要。
6.1.5 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开展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示范活动的通知》(交体法发〔2008〕98号)的要求,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重点做好结构性节能、技术性节能和管理性节能三方面工作。通过在行业内持续开展驾驶员节能技能竞赛,以“技能”推“节能”,广泛调动运输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及员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推进节能驾驶工程,积极推广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先进经验,形成良好的节能减排舆论氛围,争取我省拥有1-2个部推荐的国家示范项目。全面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程,探索甩挂运输运营组织模式,择优推荐具有较大资产规模、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有稳定的甩挂运输业务需求,有一定的甩挂设施装备条件的企业作为试点对象,到2015年底,使试点企业牵引车与半挂车比例达到1:2以上。
6.2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6.2.1 节约土地资源
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资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占用土地。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交通建设与占用土地的矛盾一直是我国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一道难题,尤其在当前形势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飞速发展,其用地规模亦不断扩大。因此,必须全面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在公路勘察设计过程中,要把线路走向的合理性与土地占用的科学性紧密地结合起来,对线路走向与用地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择优选用,尽量利用山地、荒坡地、荒滩地等非耕地。要根据交通需求、土地占用及资金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采用技术标准,使公路建设尽量少占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6.2.2 资源循环利用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广冷再生、热再生等废旧路面材料的循环利用技术和施工工艺。加强公路、港口等生产、生活污水循环利用,大力开展废旧沥青和施工垃圾等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6.3 加强生态保护
大力推行交通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长株潭城市群率先建成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生态型公路和港口工程;统筹协调、科学安排重大交通工程生态修复工作,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6.3.1加强交通建设生态保护力度
继续加强公路水路生态保护。在公路和水路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公路水路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污染,节约土地与岸线资源。
研究制定生态型公路、港口工程的技术指南,建立基础设施工程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的激励机制。
6.3.2 开展重大工程生态修复
开展公路工程生态修复。结合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对穿越或靠近生态敏感区且造成一定生态环境影响的已建公路进行生态修复。适当开展内河航道工程的生态修复。
6.3.3 加强污染治理
重视公路施工期与运营期污水处理;积极推广应用公路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等环保技术;推进港口污水回用系统建设,在部分客运量较大的港口,建设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加强煤炭、矿石码头的粉尘防治。加强远离市区的分散小型港点的垃圾处理。
6.4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
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环保管理覆盖度和执行力度。初步建立覆盖重要内河港口、国家高速公路重点路段的环境监测网络,建立运行规范的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统计、考核和公报制度。
建立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省级行业监测中心,建成一批技术能力较强的基层交通环境监测站点,结合部分社会监测力量和资源,逐步建设覆盖全面、布局科学、层次合理的行业环境监测网络。
建立交通节能环保统计及考核机制。建设省级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统计机制和平台。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统计数据核查制度和节能环保公报制度,建立统一、科学的交通行业和重点交通用能企业的单位能耗核算制度,加紧研究交通行业节能环保评价和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行业能源消费、污染排放和生态保护等状况的评估。
强化工程全过程环保监管。强化对交通运输工程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环保监管。制定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对已运营的工程逐步实施环保后评估。
第七章 安全与应急保障
“十二五”期是交通运输行业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影响深远;交通运输日趋繁忙,事故发生概率增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工程施工安全形势严峻;交通运输部门职能增加,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任务加重;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加快推进,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日趋复杂;自然灾害严重,突发事件频发。因此,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交通运输安全,显著增强交通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国家安全能力意义重大。力争到2015年,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法制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装备手段更加先进,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
7.1 提高交通设施安全性
7.1.1 完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设施
继续加强国、省道安保工程建设,强化新建公路安保工程的同步建设,改善农村公路安全技术状况,逐步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不足、标志标线等交通工程设施缺乏的问题。基本完成普通国、省道的隐患路段处置。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十二五”前三年全部完成现有国省道四、五类危桥改造任务,确保国省道危桥动态处治率不低于90%,农村公路危桥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加快公铁平交路口改造。
7.1.2提高公路网抗灾能力
继续实施灾害防治工程,加大干线公路灾害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干线公路地质灾害及水毁路段。
考虑当前政策环境,结合湖南省情,“十二五”期我省水毁工程修复实施方案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适当缩小建设规模。
7.1.3推进水路安全设施建设
推进客运码头安全检测设施建设,加强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等航道设施及其他航道附属设施的改扩建,完善通航桥梁水域航标配布。
7.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具备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7.2.1加强施工安全
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基本实现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安全培训教育经常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创建一批“零死亡”工程,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公路水路单位工程合格率100%,高速公路单位工程优良率85%,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单位工程优良率80%以上。
7.2.2 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强化源头准入管理,提高运输企业安全准入门槛,规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绩效考核和信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监管,将评估考核结果与企业质量信誉档案、资质等级评定等相结合,完善淘汰机制,加强责任追究。
7.2.3 强化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
严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资质准入关,加强安全生产职业资格制度建设。重点实施营运车辆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加大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力度。严格运输船舶船员培训与考试,稳步提升船员整体素质。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的培训和考核。
7.2.4 加强交通运输工具安全管理
完善营运车辆、运输船舶定期维护检测制度,加强维护、检测和等级评定的监督。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检查和维护力度。严格维护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逐步推行检测许可证制度。
7.3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体系建设
7.3.1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不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法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和行业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制;不断建立完善指挥协调机制、沟通合作机制、信息报告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机制等。
7.3.2 加大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信息化建设力度
加快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平台建设;重点建设省级综合信息系统,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统计分析工作。
7.3.3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装备设施建设
根据风险源和突发事件的分布,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装备设施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主管机关的安全监管能力,形成分层次的基地(中心)布局、指导安全监控系统、机动(运输)力量抢险救援装备三大系统的装备配置;强化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水上应急救助物资储备基地和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中心。
7.3.4 强化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队伍建设
科学确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大公路、水路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和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安全和应急管理骨干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综合素质,优化专业知识和人员结构。
第八章 保障措施
8.1 强化规划的严肃性
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交通建设项目,控制规划外项目盲目上马。建立规划考核机制,实行规划实施动态跟踪考核制,对规划实施较好的地区和部门,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建立专家论证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规划评估机制,定期组织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论证,并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社会评价,当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适时对规划做出必要调整,确保交通建设能够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8.2 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十二五”期,我省交通建设将继续坚持“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良好机制,但“十二五”期建设任务相当繁重,筹资压力巨大。
第一,必须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体系的筹融资体制改革,通过上市、发行债券、土地置换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争取交通建设投资主体上市融资。加强项目投资行为和规模的监控并重,在科学合理审视交通基础设施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理顺交通基础设施产权关系,科学评估地方政府投资能力,通过有效手段规避交通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类风险。
第二,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减轻地方配套资金压力,保障交通可持续发展。
第三,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和资金用于交通建设。探索提高燃油税返还比例的可行性,保障普通公路建设和正常养护资金需求。加快建立公路和水路交通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和多级公共财政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以公共财政补贴为主,以土地划拔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辅的体制。鼓励地方政府以财政资金为引导,设立和扩大内河水运建设资金,以航电枢纽、收费船闸港口码头和其他资产为依托,成立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搭建融资平台,以资产和资本金依法进行广泛融资,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内河水运建设,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内河船舶标准化改造、节能减排和应急运输保障。
第四,加强普通公路筹融资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建立收费公路与不收费公路体系的“统贷统还”制度,统筹利用收费公路体系支持不收费公路体系的发展,实现路网资源的统筹利用和滚动发展。
8.3 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发改、国土、环保、水利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题研究审批点多面广、时间长,协调办理难度大,延长了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周期,相关部门应尽量简化程序,加快推进规划方案内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做好项目储备,为“十二五”期交通建设加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8.4 建设“两型”行业,保持可持续发展
认真研究制定交通行业节能减排政策,建立交通节能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体系。要将节约环保理念贯穿落实于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的全过程,引导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尽量利用山地、荒坡地、荒滩地等非耕地,综合考虑交通需求、土地占用及资金等多方面因素,合理采用技术标准,使公路建设尽量少占耕地,以达到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目的。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推动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的切入点和推动力,加大环保投入,落实环保措施。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环保理念和技术手段,加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等工作,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降低交通运输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
8.5 深化交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按照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明确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管理全省公路网络的职责,进一步理顺公路管理体制,按照层级清晰、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管理主体,探索建立高速公路的统一网络运行和层级管理模式,完善国、省道管理体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推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机制体制改革,明确职能定位和机构性质,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机构设置,严格人员和编制管理,加快道路运输管理队伍的基础管理和正规化建设进程。
加强港口港界范围内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逐步完善航道等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深化航运管理体制改革,理顺通航枢纽等节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完善安全应急协调工作机制,综合利用全社会搜救资源,统筹构建区域水上搜救等应急联动协作机制,促进海事与救捞搜救资源共享。
推动建立交通信息化建设协调机制,开展全行业综合性和跨区域性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加强对信息化发展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强化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全程管理,建立后评价机制。
积极加强交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输组织管理、市场监管和政策法规等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8.6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突出抓好交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抓好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善于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为人才健康成长创造环境、创造机会。
一是充分发挥人才作用。进一步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盘活现有人才,从政治、生活上关心人才,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和管理能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是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发挥整体效率。将科研院校等单位年富力强、专业技术水平高的人才充实到交通建设一线,提高交通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稀缺人才引进。引进高水平、高技能创新人才,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8.7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积极构建综合运输网络体系。我省交通运输正处于大规模发展阶段,具有后发优势,应充分分析和借鉴发达国家交通运输发展的新趋势和经验,不断完善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实现跨越发展。充分体现社会的进步性,将时间效率、便捷性、个性化需求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充分考虑各种运输方式的互补和相互促进作用,实现综合运输系统的高效率。具体来讲,就是要加强和改进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发展,根据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实现航空服务的“点”、铁路服务的“线”和公路服务的“面”有机结合,通过交通运输枢纽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优势互补,提高各种方式整体的服务效率和效能,从而达到减少土地占用、节能减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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