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2013年农户安全储粮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农户安全储粮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9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白城市2013年农户安全储粮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白城市2013年农户安全储粮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农户安全储粮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9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确保粮食安全,积极推进农民安全储粮,改变农民传统储粮习惯,减少粮食损失,实现增产增收,是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任务。由于我市连年增产,特别是去年以来粮食流通不畅、销售不旺、库存基本处于饱和状态,储存压力增大,收储矛盾十分突出;农民普遍存在惜售心理,玉米多数采取地趴形式存储,造成很大程度的霉变、虫蚀等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储粮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实抓好,抓在手上,总的要求是保证不坏粮。
二、工作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地趴粮,实现粮食离地通风,降低水分,防止霉变,减少损失。各级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农民采取“上栈子”、“上楼子”、“码窄趟子”等方式存储粮食。有条件的农户也可以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利用松木、杨木、秸杆、葵花杆等材料,自制简易储粮装具。还可以借鉴粮库做露天囤垫底的方法,使玉米全部离地通风。对确有困难的农户,也要采取“码窄趟子”的办法,彻底消灭“大揽堆”。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是具体责任人,各村书记、村长、社主任是具体执行人。要建立目标包保责任制,县包乡(镇),乡(镇)包村(屯),村社干部和种粮大户带头做好安全储粮工作。
(二)市粮食局负责编写安全储粮宣传资料,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安全储粮,及时调度汇总各县(市、区)农户安全储粮工作情况,并参与督导检查。
(三)由市粮食局与市农委组成技术指导组,深入村(屯)督促和指导农户改变传统习惯,采用立体储粮方式,做好安全储粮工作。
(四)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情况预测,做好气象预警,定期提供重要气象信息报告、重要天气报告,为农户安全储粮创造条件。
(五)新闻媒体要安排专栏,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农户安全储粮知识,通过讲座、专家咨询等方式,指导农户科学、安全储粮,变“要农民安全储粮”为“农民会安全储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市政府督查室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户安全储粮督导检查工作。粮食和农业等部门要深入各乡(镇)、村(屯),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时间安排。
11月10日-22日,完成农户安全储粮工作任务;
11月23日-25日,各县(市、区)组织自查;
11月26日-30日,市政府组织抽查。
(二)督导检查。
1.市政府成立督导组,督导组由粮食、农委、市政府督查室、新闻媒体组成,对农户安全储粮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重点乡(镇)、村(屯)和种粮大户进行检查,每个县(市、区)抽查乡(镇)不低于2个,每个乡(镇)抽查村(屯)不低于5个,每个村(屯)抽查农户不低20户。
各县(市、区)也要开展好督导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70%,确保农户安全储粮工作落实到位。
(三)结果通报。
市政府督导组要加强对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工作落实情况,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督查通报报市政府,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凡因工作不到位、指导不力,出现大面积坏粮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切实抓好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确定重点,实现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乡(镇)和村(屯)干部、党员、种粮大户模范作用,带头做好安全储粮工作。要把农户安全储粮工作完成情况与村干部、社主任工资挂钩。
(二)引导售粮。在抓好农民安全储粮的同时,要加强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帮助农民分析市场行情、算好经济账,正确引导农民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售粮,实现产后止损增收,缓解企业收购、烘晒、储存压力。
(三)发挥国有企业主渠道作用。国有粮食企业要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从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维护农民利益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腾仓倒库,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四)加强农户科学储粮仓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户科学储粮仓建设,做好以后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筹措配套资金,逐年扩大农户科学储粮仓建设比例,从根本上解决农户安全储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