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汇报《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及时行动起来,按照市政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并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或修改,推动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汇报】市林业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汇报【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市林业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汇报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及时行动起来,按照市政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并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或修改,推动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我局的行政观念、审批程序、审批方式都得到了较好的转变。《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局共办理林场林木采伐许可证*宗、出省木材运输放行证*宗、出省植物检疫证*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宗,受理审核三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申请*宗,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申请*宗,审核上报生态公益林采伐改造申请*宗。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和《XX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未出现行政许可过错,也没有出现因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导致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局党组召开专题办公会,对贯彻行政许可法作出了统一部署,主要是抓好三个层次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我局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纳入干部普法计划,把学习《行政许可法》作为2004、2005年学法的重点,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反复学习。去年局公务员分四批次参加了市法制局、人事局联合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学习和考试。二是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开展“以案学法”学习活动。我局林政、营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森防站等负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单位),除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行政许可法》各条款外,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从全省林业行政诉讼案件中选取较为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例,进行剖析和大讨论活动,使负责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增加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我局将《行政许可法》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安排专题会议进行学习。领导干部还参加了市组织的处级干部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通过学习,全局上下的行政理念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依法办事的水平也有了提高。
二、规范审批行为,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
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得到贯彻落实,我局认真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以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积极主动配合市审改办做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中,我局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对保留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进行再学习,引导干部职工站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增强了大家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清理中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也不搞变通,该废止的废止,该撤消的撤消,该修改的修改。为我局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项,按一般业务管理事项*项,保留事项*项。在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拟下放*项行政审批事项到县级林业局,*项审批事项转为正常业务管理。
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
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我局着重加强了行政许可配套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一是制订完善了《XX市林业局森林采伐审批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对查处没收的野生动物处置程序的有关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使行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规范了林业行政管理。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对保留的审批、审核事项制定了规范的工作程序,明确规定了每项审批事项的内容、法律依据、对象、条件、期限和收费标准,并在林业网站和办理该项审批事项的相关办公场所进行公布。既避免了办证群众因不熟悉情况而拖延办证时间,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并为我局下阶段实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奠定了基础。三是制定了《XX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对实施审批、审核行为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收费管理、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等作了规定。对审批、审核事项的一次性告知、接件、审查、办理期限、退件、决定、送达回执等环节,也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使行政审批、审核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四是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实施许可的格式文书。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等10多种文本,并全部免费为申请人提供。目前,我局对涉及多个下属单位、科室的审批,统交给一个单位或科室牵头办理,理顺了一些交叉审批、多头审批的问题,简化了审批手续,审批时限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前大大缩短。我们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和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防止工作人员在审批、审核中出现腐败现象。
四、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林业行政许可依法办理
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林业行政审批、审核行为合法、规范,保障权益人的正当权益,我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
1、发挥法制机构的监督管理作用。为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我局指定法制科对各业务科室(单位)的审批、审核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规定在行政审批、审核中,先由承办科室(单位)提出初审意见,送交法制科对审核事项的事由、法律依据、条件等进行把关,确定审批事项无越权审批行为、申请项目符合规定后,再提交局领导审批,重大审批事项由局务会议集体决定。今年我局又设立了行政许可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起草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制度、举行行政许可听证会、督促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接受行政许可工作申诉检举、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从而为规范林业审批、审核行为和保障权益人的正当权益打下了基础。
2、落实审核过错追究制。我局明确规定,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中因故意或过失,给国家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对徇私枉法、索贿受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我局还把审批过错追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如有违反规定者,除了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追究相关科室或单位责任人责任,直至分管领导的责任,从而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3、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考评机制。我们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结合机关作风测评活动,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对业务科室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群众满意程度和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发放群众评议卡,在办公楼大厅设置意见箱,收集群众评议意见,把评议权交给群众,其结果作为考评科室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考评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服务观念的转变。
我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由于我局行政许可项目不多,涉及行政审批的对象相对较少,在推行联合审批、“窗口式一条龙”办公制度、实施网上审批等方面还没有比较成熟的思路,有待今后作进一步探索。我们决心在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对我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行有益探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推进依法治林进程,为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