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民庭审判员事迹材料从军官到法官,他成功实现转型,审理的新类型疑难裁判案例《总经理的劳动合同探析》等先后被《人民司法》选用。他总结的创新调解经验,《审判研究》曾以“编者按”的形式加以推广,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典型】区人民法院民庭审判员事迹材料(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区人民法院民庭审判员事迹材料
从军官到法官,他成功实现转型,审理的新类型疑难裁判案例《总经理的劳动合同探析》等先后被《人民司法》选用。他总结的创新调解经验,《审判研究》曾以“编者按”的形式加以推广,总结的“劳动争议五式调解法”,获最高院调解征文三等奖。在《民商法论丛》、《人民法院报》、《司法改革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10多篇。他庭审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善于以温和的手段和艺术性的方法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学会理性、规则与秩序。每年结案数全庭第一,调解率全院第一,连续两年无发改案件,连续五年被评为办案能手。2012年,他从劳动争议审判庭调入民二庭,能迅速适应商事审判工作,半年结案150 件,调撤率91.2%,绩效指标全院第一。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勤廉好党员”、“全省法院调解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他的主要工作方法可以概括为“三带工作法”:
一、带着感情
他用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办公桌上贴着“亲切带来和谐,周到带来认同”的格言以自勉,提醒自己始终视群众为亲人,体谅群众疾苦。2010年冬天,在审理振华音响厂17名员工群体性劳动纠纷时,大部分员工都住在孝陵卫的工厂附近,在骑自行车来法院领传票时,其中一名女工因结冰路滑,不慎摔倒,手上划破了皮,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当即决定在工厂开设巡回法庭,审理中,他先后八次往返孝陵卫,最终,双方当事人被他的诚心所打动,17名原告全部与工厂达成调解协议,拿到经济补偿金,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多年来,陈文军同志将家庭事务全部交给妻子打理,自己一心扑在工作上,不少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平时请假不方便,他通过开设“巡回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调解了大量案件,增强了群众对司法的认同度。
二、带着责任
陈文军法官常说:“法官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将案件办成铁案,没有申诉上访,不留后遗症,案结事了人和是我不懈的追求。”他将部队政治思想工作运用于审判实践,善于与当事人沟通,析法明理,审时度势提出的调解方案总能最大程度的化解矛盾。同时他不是单纯的追求调解数字,不是简单就案办案,而是在调解中帮助解决双方的实质分歧和争议,力求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审理工商银行诉王某借款纠纷中,与一般当事人积极筹款还钱不同,王某表示法院可拍卖其抵押的房产还贷。细心的法官一再追问,得知王某只是名义房主,纠纷实因虚假卖房骗贷所致。张某急需筹款周转两个月,李某好意帮忙,将名下房产“卖”给王某骗贷26万元,得款后将该款交给张某公司会计沈某,但沈某却以自己名义出具“借条”。之后张某未按期还款,本案遂成诉。原房主李某、现“房主”王某、会计沈某均非实际用款人。审理中原房主李某放话: “张某已在监狱服刑,沈某应按“借条”还钱,如房屋被拍卖则与王某、沈某同归于尽。”如果就案办案,同意现“房主”与工商银行达成拍卖抵押房产还贷的协议,很可能案结事不“了”。该案经反复协调,有关当事人协力还清了银行贷款,李某的房产得以保全,沈某也得以从“借条”中解脱,法官的细致和耐心让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他常说:“老百姓不容易,只要有利于案结事了,不是分内的事也要帮人协调好。”
三、带着智慧
陈文军审判精品案件意识强,他勤于实践,善于思考,对承办的疑难复杂案件,他庭前认真阅卷,熟悉案情,研读相关法律规定。庭审中,围绕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诉举证、质证。撰写的判决书事实讲得清楚,道理讲得明白,服判息诉率高,连续三年获年度精品案件奖。2009年,他审理了一起“特殊” 的辞退纠纷案,新浪网、央视新闻、《扬子晚报》进行了跟踪报导。汶川地震后,某搜房公司业务经理姜某私自组织客户以“搜房志愿队”名义赴汶川救灾,因旷工被公司辞退。突发事件中,公民的爱心表达自由与公司的行政管理权这两种利益发生冲突应如何协调?法官注意到,救灾期间,公司网站刊登姜某发回的连续报导,说明公司当时对其志愿行为的认可。刊登救灾报道后,公司网页点击率、社会形象及市场美誉度随之上升,说明公司从姜某的志愿行动中获益,事后又将其辞退,有失公平,遂认定姜某救灾义举为履行职务行为。公司服判,当庭支付了经济补偿金。该案的妥善处理,体现了情、理、法的统一,受到了舆论的好评,录制的“法庭传真”获南京电视台三等奖,编写的案例《志愿者的劳动法保护》刊登在《人民司法》上。2010年,他在审理送奶工阮某请求确认与乳业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案中,参考国外的“劳动外包”理论,顶住各种压力,开拓性的认定阮某与乳业公司之间形成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原告虽败诉,但表示法院的判决摆事实,讲道理,他心服口服。该案判决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稳定了送奶工队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俱佳,2010年第24期《人民司法》配封面送奶工彩图予以刊登,并入选“2008至2010年江苏法院劳动争议十大案例”,为江苏乃至全国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范例。
陈文军同志好学、上进,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始终秉持军人本色。他视清廉为生命,深知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表现在多办案、办好案,还在于能否顶住金钱诱惑和人情考验。办案多年来,没有一次因廉政问题受到投诉,对当事人送的礼金卡等他总是予以谢绝。正是这一次次的坚持,他维护了司法的纯洁、公信以及法官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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