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唐家秘书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发言稿 申请书 述职报告 自查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住建报告】副厅长在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14 18:20:03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09年4月21日)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厅党组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省十次党代会和全省建设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报告】副厅长在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住建报告】副厅长在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



在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

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942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厅党组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省十次党代会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8年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各项任务。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0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和国务院〔200724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全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积极解决广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使全省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2008年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25.43亿元,同比增长27.6%。房屋施工面积452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9%。竣工面积10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25%。商品房销售面积133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07%。商品房销售额335.23亿元,同比增长6.23%

回顾过去的一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人为本,全省城市廉租房保障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一是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去年全省各级政府积极克服财政压力大、困难群体多、住房保障任务重等诸多困难,通过扎实工作,基本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到2008年底对县级以上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的目标。截止到去年底,全省共新建、回购廉租房81.83万平方米,发放租赁补贴23万户,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成绩显著。二是完善了制度措施,编制了规划计划。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各市州、县(市)结合本地实际,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编制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三是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做好国家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申请工作,按时完成了项目申报材料的编制、上报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全省共争取国家廉租房专项补助资金9.94亿元,省政府安排补助资金1.2亿元。同时,各级政府通过划拨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半征收经营性收费,落实土地出让和公积金收益等方式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有效确保了廉租房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建立健全了住房档案,及时发放租赁补贴。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双困户”(低保住房困难户)情况调查。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对“双困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全部建档,形成纸质和电子档案,并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永久公示,不断强化社会监督,为建立轮候、准入和退出机制奠定了基础。五是探索创新了廉租房的保障模式。为减轻各级政府建设廉租房的财政压力,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开动脑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出廉租房建设采取政府和个人共同投资、依据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来确定产权的保障模式。打破了原有的廉租房建设完全由政府出资、建成后出租给保障对象的做法,使全省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部分地区已经把建成的廉租房分配到住房困难家庭手中。六是开展了林业棚户区改造。去年底,我省率先在全国启动林业棚户区改造。在充分借鉴城市棚户区改造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林业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完成了全省22个国有重点林业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了4个试点单位2000户、1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全省合计开工30余万平方米。我省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国务院、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肯定。

(二)扎实推进,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顺利。2008年是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第三年,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保持强劲改造势头,市州本级全力抓好上一年度改造收尾,并结合实际继续实施改造。县(市)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结合,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200万平方米改造计划。全年全省城市棚户区共完成拆迁面积935万平方米,搬迁14万户,建设回迁房800万平方米,回迁安置8.5万户,完成投资240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三年来,全省累计拆迁房屋3605万平方米,使55万户、170万人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累计投资达820亿元。一是以人为本,积极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注重绿色通道建设,简化项目审批,加快进度,提高效率。二是认真组织落实新的棚户区改造地块,抓紧编制规划和改造计划。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三是在拆迁过程中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操作,确保改造工作平稳顺利。规范拆迁程序,严肃处理漫天要价、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强化对棚户区拆迁、改造过程中各类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被拆迁人利益。四是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结合,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事求是,全力抓好回迁安置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回迁居民“住得起”、回迁小区“管得好”问题。五是强化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安全生产以及施工现场管理,落实监理责任,加强检查力度。

(三)积极应对,有效确保了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去年8月份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和全国大环境影响,我省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购房者持币观望,房地产交易量下降,开发企业资金链条日趋紧张,新开工面积减少,开发商投资意愿下降、投资增幅回落的现象,全省房地产市场步入低迷状态。针对这种情况,我厅及时给省政府提供了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为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为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厅代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减少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活跃房屋交易市场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激励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措施出台即时见效,以长春市为例,12月份90平方米以下二手房交易受理量环比增长45%。去年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的发展态势,没有出现大的波动。

(四)科学谋划,房地产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全省拆迁工作的若干问题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已下发各地执行,有效确保了相关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了行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新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活动,对全省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为加强拆迁单位队伍管理,提高拆迁从业人员依法拆迁的素质,对全省143家拆迁企业、18家林业局、4家森经局的房屋拆迁企业及从业人员1988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考核。完成了对全省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资质重新审核发放工作。三是全力做好拆迁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处理棚户区改造及其他项目拆迁上访案件,化解拆迁纠纷和矛盾,使上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全年共处理拆迁上访212批次,647人次,上访总量比去年下降30.2%。四是开展全省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全省各地申报项目进行了严格验收。通过考评,全省共有4个住宅小区获得省级示范住宅小区称号,20个住宅小区获得省级优秀住宅小区称号,4个大厦获得省级优秀大厦称号。

(五)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自查、自纠、自建”的工作部署,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三个分中心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意识和优化服务意识。全省住房公积金普遍实施了“参公职工”异地购房贷款政策,降低了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延长了贷款年限,很多地方还出台了装修贷款及贴息贷款的措施,有效促进了住房消费。省公积金办公室被省政府纠风办授予纠风工作专项奖。长春、延边、白山三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全省建设行业先进单位。2008年全省共归集住房公积金75亿元,同比增长19%。目前,全省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89亿元,

2008年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辛苦工作的结果,也是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的结果,凝聚着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工作在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住房保障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档案管理混乱。二是各地住房保障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工作进展缓慢,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三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省房地产市场处于低谷状态。四是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不完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切实做好2009年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尽管没有出现房价剧烈下降,但市场形势不容乐观,开发企业开发意识不强,市场预期不理想。在这种背景下,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加大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一方面,可以保障民生,解决广大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城市面貌;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房地产业的投资、消费的双拉动作用,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增长。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里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009年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省十次党代会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有利时机,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核心,着力搞活房地产市场,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深入解决住房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业部门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监管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努力促进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2009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抢抓机遇,全面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今年,我省要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600万平方米;新建廉租房39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城市廉租房125万平方米,城市棚户区改造解决211万平方米,县市属国营农林场解决54万平方米);发放租赁补贴26.94万户。各地要尽快落实分解计划、科学组织、尽早开工、抓好落实,确保实现目标。今年的租赁补贴要全面扩展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要继续认真做好中央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的资金支持。目前,在新建廉租房方面已争取国家补助资金12.4亿元,已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地方债券)6.5亿元。在租赁补贴方面国家能够安排多少资金,目前还没有最后确定,但根据前两年的情况看,国家给予的补贴资金,将可以满足需要。各地也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要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今年,国家和省里对廉租房补助资金的力度非常大,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高度重视,对资金的审计也十分严格。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的管理,加强对国家和省里补助资金的审核和使用监管,做到专户存储、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资金违法违规使用。四是要做好配建廉租房工作。各地要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收购旧有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房源,要把在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廉租房作为一项重要的房源筹措途径,并将配建的套数、建设标准、回购价格和收回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前置条件。各地已经建成的廉租房要尽快分配到保障对象手中。五是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在档案建立方面,近期国家和省里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将出台,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本地区的低收入家庭(含所在地国营农林场、独立工矿区)的调查摸底工作。地方国营农林场廉租房要采取自愿的原则,对非砖瓦房进行改造。各地要抓紧时间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和今年工作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备案。同时,要建立廉租房的建设项目档案和住房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建设工程档案、工程监理档案、建成交付使用时间、户型面积情况以及现入住廉租房的人员情况等方面,切实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六是要进一步规范廉租房各项工作。目前,省里已经出台了《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保障办法》、《吉林省廉租房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吉林省廉租房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吉林省廉租房项目委托建设、购买招投标管理办法》、《吉林省廉租房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就档案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要按照省里有关政策要求,制定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廉租房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七是要继续全力推进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在当前房地产市场陷于低迷的情况下,继续由政府主导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拉动房地产市场的必然选择。今年各地的工作重点要放在保开工、抓回迁上。各地要组织落实新的棚户区改造地块,抓紧编制规划和改造计划,特别要做好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回迁安置、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建设群众满意工程、放心工程,把好事办好。八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各部门要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开拓创新,制定出台新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廉租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全力确保完成年度住房保障的目标任务。城市棚户区改造34号文件和省直相关部门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有效。现行的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适用于城市危旧房改造。九是要进一步强化机构设置。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原有的吉林省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基础上,重新成立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由韩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和协调全省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推进组。各地也要强化组织领导和设置相应机构,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在这里,我强调一个问题。今年全省的住房保障任务很重,各地一定要树立信心、克服困难、提高认识,把保障性住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只要对群众有利的事,我们责无旁贷。各地住房保障部门是廉租房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与当地的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密切部门配合、明确工作分工,坚决杜绝推诿扯皮问题的出现。在廉租房的数据汇总、工作汇报、资金拨付三方面工作由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其他具体工作由各地自行规定。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已经把保障性住房工作纳入年度督查工作重点,省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加强对各地的监督检查。

(二)要努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经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将信贷、税收、土地、资金等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尚未出台鼓励措施的城市应尽快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活跃二手房市场,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减少对租赁市场的政府干预和控制,鼓励产权人向社会提供租赁房屋。加快解决无籍房问题,省里要尽快出台无籍房产权产籍办理规定,各地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提前出台无籍房产权办理规定,放宽产权登记的各类限制,把产权登记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彻底脱钩。继续推进现有公房的出售工作。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增加房屋销售的透明度和购房者的知情权,鼓励开发商采用按套内建筑面积的销售方式售房,杜绝“一房多卖”等违法行为。

(三)要努力创建规范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为核心,努力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为房地产企业发展服务,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地产工作流程,简化和规范各项办事程序,清理各种乱收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要予以坚决纠正。要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认真组织编制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要,自主调整商品房套型结构,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四)要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在行业管理方面,要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房屋拆迁、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销售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索贿受贿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房地产企业方面,要继续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规销售、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一房多售,对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中介机构的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互相压价,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把此项工作推向深入。

(五)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各地要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统计制度,完善市场监测分析机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房地产交易情况继续实行月报制度。完成房地产统计年报审查汇总工作。

(六)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全面建立房地产企业网上公示制度,加强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公示制度,实现企业信用档案与资质管理和市场准入相挂钩。起草制定《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吉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细则》、《吉林省物业交接验收管理办法》、《吉林省物业服务合同(范本)》,进一步完善房屋登记程序性规定,及早出台《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做好已经出台的《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

(七)继续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提高防范资金风险意识。要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以非公有企业为重点,认真解决“拒建、拒缴”问题,依法维护城镇职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比例。要进一步加大2007年国家审计署审计检查和2008年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优惠政策的宣传,研究和实施个贷费用减免政策,减轻“参公职工”购房贷款的负担,促进个人住房贷款消费增长。

(八)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协会要始终坚持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工作方向,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真实反映行业的基本情况,为企业提供可靠的市场信息,反映企业发展经营的现状和改革发展的诉求。要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

同志们,今年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在逆势中迎难而上,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开创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的新局面,为改革开放30周年献礼!

谢谢大家!

 

推荐访问:工作报告 房地产业 工作会议上 【住建报告】副厅长在全省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