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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意见】2013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15 16:00:11 来源:网友投稿

2013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意见】2013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意见】2013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范文推荐)



2013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九次全会及省司法厅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要求,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加强对市委、省司法厅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促进我市司法行政抓住机遇、跨越发展,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创造优质的法律服务环境。要紧紧围绕市委“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要求,加强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五大战役”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和法律服务单位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六项任务深入推进;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惩治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干部等违纪违规用人问题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二、加强党风建设,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去。领导干部要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大兴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之风,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党性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勤政建设,继续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强化机关效能督查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市局成立效能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效能、政风行风、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促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民便民,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努力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使用、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行风建设,加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力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公正廉洁执业,确保法律服务诚信为民。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在思想认识上有大的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的提振、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

切实纠正司法行政系统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切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解决执法执业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基层司法所存在的行风问题,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组织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对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督促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勤政廉政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继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法纪“三纪”教育。各级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本单位的教育培训规划,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依托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洁从政教育。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廉政文化。

加大落实《廉政准则》的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形成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1)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认真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3)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4)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成果,加强整改,完善制度;加大司法行政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财务的监督力度。(5)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未经批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领导干部不得出席。(6)认真落实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公车专项治理,对酒后驾驶公务用车的,从严从重处理。同时,继续开展公务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清理,防止权力异化为资本;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问责等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党员的监督权。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行政监督。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和廉政监察,以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法律服务从业许可为重点,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行为的监督;以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处罚为重点,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行为的监督。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效能监察,促进司法行政干部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消极腐败现象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同时注意查处发生在基层单位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和行政审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在选拔干部中违反规定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阻挠办案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坚决贯彻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机制。完善重大典型案件剖析、整改制度和通报制度,要通过查办案件,分析研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基本规律,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有效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省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试行)》要求,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落脚点,通过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抓好岗位廉政教育,完善防控机制,逐步建立起与司法行政工作相适应、具有标准化、操作性强的防控模式,从源头上建立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考核和评价体系,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内容,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执业状况评价和执业奖惩等制度和机制。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续推进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的配套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执业行为。注意总结吸收“制度加科技”的反腐倡廉创新经验,紧密结合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制度执行力,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反腐倡廉政治责任。要逐级签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布局,紧紧抓住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分解,狠抓工作落实,督促分析、查找和解决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发展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良好局面。年底,局党组将组织考核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的重要依据;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追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五)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心,不断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为公正廉洁执纪奠定坚实基础,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牢固树立执纪者带头执纪、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维护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大胆探索,有效作为,为推动司法行政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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