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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汇报】市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完整版】

时间:2023-05-16 13:05:04 来源:网友投稿

市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特别是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对于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汇报】市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卫生汇报】市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完整版】



市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特别是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对于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市卫生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工作中全面认真落实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严格控制人口性别比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卫生厅、鄂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各种措施,认真抓好全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专班,加强领导

平抑人口出生性别比工作是事关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市卫生局将该项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局长沙宜春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二是将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列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内容,并与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专项责任书,要求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围绕“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结合各单位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二、加强宣传,强化教育

为了提高对加强选择性终止妊娠和平抑人口性别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市卫生系统一是采取会议、简报、宣传栏、学习文件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普法教育。二是利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开展妇女保健知识、计划生育咨询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使广大市民懂法、知法、守法。三是结合卫生系统普法教育活动,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与《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的学习宣传结合起来,要求广大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做到警钟长鸣。

三、健章立制,规范行为

结合卫生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特点,市卫生局制订了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强化管理:一是要求各单位按照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文件,做到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具体工作三到位;二是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管理的通知》,严格产科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得设立妇产科,也不得从事妇产科相关的诊疗活动;三是实行了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执业许可制度。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评审,评审不合格单位禁止开展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目前已有28家医疗卫生机构获取了“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四是建立终止妊娠验证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在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前必须查验受术者身份证和农村乡镇级以上、城区县级行政单位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许可终止妊娠的证明,并留档备查;五是建立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柜、专账,强化管理,防止滥用药物情况的发生;六是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统一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法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法定医学证明,是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性别登记的医学依据,把好《出生医学证明》关有利于限制非法出生婴儿数量。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上,我市实行全市统一订购、发放和监督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由接生人员或指定的专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实行出生单位和审批单位分开管理体制;七是严把“一证管多证关”。《卫生许可证》发放是工商企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的前置条件,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我市卫生监督局严格把好发放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前的审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关,对不办理《流动人口婚前证明》的,除不发放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外,还向计生部门通报情况;八是与计生部门建立长期联系制度。要求终止妊娠的人员情况各不相同,经常会出现超出规定的特殊情况,为了既保证孕妇安全而不违反政策规定,我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与全市各级计划生育管理单位建立了长期联系制度,凡遇到特殊情况,由当班医生报告给孕产妇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由计划生育管理人员配合核实处理。

四、搞好产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优生、优育是计划生育工作重点之一。近年来,我市在产科技术人员准入、软硬件建设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为我市优生、优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落实了产科技术人员准入制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助产的执业护士和从事助产、计划生育“四术”妇产科执业医师进行考核、准入,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按照《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和《湖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审核标准》要求,我市乡镇卫生院利用第二轮乡镇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对医院产科建设进行了重点投入,全市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水平有了整体的提高。三是实行了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开展了育龄妇女、孕产妇人数、出生人数、7岁以下儿童数以及孕产妇、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登记上报工作,实施了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高危孕产妇筛查和分级管理制度。普遍开展了孕产妇艾滋病的筛查工作。我局印发了《鄂州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管理目标考核标准》,并每年组织开展全市产科质量检查和《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通过检查、考核,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07930日止,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0.3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67.28%;住院分娩率达到96.43%;妇女总患病率由199478.6%下降到2006年的48.67%,低于全省水平。2008年初我市运用合作医疗基金对全市16.25万农村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检查,目前全市农村已有14.22万妇女参加了普查,普查率为87%

五、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为加大系统内计划工作力度,市卫生局计划:一是每半年对系统内的医院进行抽查。检查工作由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带队,局机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二级单位抽调专家采取市直医院互查和到乡镇卫生院指导检查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制订相应政策予以改正落实。二是与计生委等有关单位组织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B超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查验证明制度及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三是联合相关部门,每年开展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打击了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超执业范围行医,医疗机构和黑诊所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为他人提供终止妊娠服务的行为。

总之,2008,卫生部门将以医疗机构人流、引产、B超、终止妊娠药品的登记和落实终止妊娠手术查验证明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继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医疗机构,重点打击医疗机构未经审批开展妇产科相关的诊疗活动行为;加强对合法医疗机构监管,针对少数违反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关政策,将按照市委鄂州发[2007]4号文件严肃处理,促进卫生部门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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