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度工作报告20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市民宗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族工作促发展、宗教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紧扣年度工作目标,精心部署,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宗报告】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度工作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度工作报告
20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市民宗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族工作促发展、宗教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紧扣年度工作目标,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紧扣民族工作主题,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经济发展。
1、深入开展少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及时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年初,及时足额发放了少数民族牛羊肉补贴21420元,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体贴送达到每一名少数民族群众手中;经多方争取资金,永久村清真寺已建成,5月25日举行了落成仪式,解决了回族群众多年来无法开展宗教活动的难题。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9月26日,在县第一广场设立咨询点,设置展版10块,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图片展,展示我县近年来民族企业、清真餐饮业的发展成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会实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努力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2013关头社区肉羊养殖基地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11月13日省民委调研员刘开岚一行来乾检查时,充分肯定县、镇(社区)、村三级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近年来,永久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1月26日,副县长张振乾召集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召开协调会,投入资金近百万元,彻底解决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水、电、路等遗留问题。经多次沟通努力,2014年永久村伊兴生态养殖项目已争取经省民委少数民族扶持资金25万元。
3、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认真落实《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坚持每季度对县城15家清真食品店和 3家大型超市进行抽查监督。9月份,组织人力开展清真食品经营单位登记发证工作,深入西兰路清真餐饮一条街15家清真餐饮店和城区3个大型超市,逐一核查经营单位的名称、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项目、从业人员民族成份、清真食品原料采购、经营状况等方面,重点核查假冒清真经营现象,对符合条件的餐饮店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发放登记证,现发证工作已全面结束。
4、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我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150人,我们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实行一人一卡的登记制度,详细登记其流出地、籍贯等,做到外来人口管理底子清、情况明。特别是近年涉疆暴力恐怖事件频发,我局按照上级《关于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收集报送动态信息,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排除。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1、扎实开展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工作。
我局把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工作做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是及时将省、市会议精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上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17个相关县级部门负责人和各镇镇长(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全县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县的实施方案。
二是召开全县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工作会和培训会。9月15日召开了全县乱建庙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镇(社区)政教干事等100余人,会议由政法委任建生书记主持,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唐彩霞、副县长张振乾分别做了工作安排。 9月26日上午,召开全县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学习培训会,会议特邀市民宗局副调研员穆大勇就相关政策法规作了专题辅导。
三是迎接全市乱建庙宇治理第一阶段专项督查。10月15日,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俊民为组长的督查组来我县对乱建庙宇治理第一阶段工作开展督查。督察组对我县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工作第一阶段开展情况给予肯定。
四是通过深入场所,充分调研,按照处置措施分类归纳梳理,明确了整治重点,现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2、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近期,对全县4各宗教团体进行年终考核评议,并将考核纳入常态化管理。以开展“教风年”创建活动为载体,狠抓学习培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宗教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激发宗教正能量,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目前我县已创建市级以上和谐寺观教堂46处,宗教活动场所参与创建活动率达88.5%,其中铁佛寺、弥陀寺住持释果宣分别获得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鼓励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进香”和规范放生活动,建设生态寺庙,生态宫观,并将此活动纳入和谐寺庙、和谐宫观评比之中。
3、挖掘宗教文化资源,增强宗教场所对外形象。
按照省市“打造一批具有宗教文化特色的百年教堂、千年寺观”的总体要求,我局加大力度,多形式挖掘我县宗教文化资源,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文化品位和外在形象,一是从5月份开始到8月初,筹资12.6万元为我县弥陀寺、兴国寺、化度寺、城隍庙等9个宗教场所在国道、省道及城区立标牌13块,增强了宗教场所的文化软实力。二是从年初开始聘请社会专业人士组成编辑班子撰写《XX县宗教志》,目前已征集资料16万字。
4、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宗教慈善周”活动。
6月份,派员参加了在旬邑马栏举办的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12月3日,联合县委统战部举办了民族宗教界人士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九月份的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中,向各团体下发《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必学篇目汇编》,并将每周五下午定为学习日,使党的宗教政策进团体、进场所、进信众。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 “慈善周”活动的深入开展,8月中旬,开展“情满乾州,圆梦大学”活动,向各宗教团体下发捐资助学帮扶贫困大学生的倡议书,共筹集助学基金14500元,得到了社会的好评。宗教活动场所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铁佛寺举办了以云南鲁甸地震为主题的祈福消灾法事活动,为震区募集善款物资2万余元;兴国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多方筹集衣物450多件分别赠送给我县北部贫困群众和地震灾区。春节前,将组织对贫困教职人员、回民群众、“千帮千”帮扶户开展多层次帮扶活动。
5、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法治理工作。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在去年治理的基础上,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又整合规范了9个活动点,联合县国保大队依法取缔了峰阳,临平两个家庭聚会点。
6、继续做好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4月初,召开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的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对因各种原因至今未参加社保的8名教职人员协调有关乡镇和民政、社保、卫生等职能部门办理了社保,使他们真正老有所医、老有所养。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1、加强“三级网络”和“两级工作责任制度”建设。4月份,鉴于人事变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在次基础上又修订完善了《统战宗教信息员联络制度》、《XX县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XX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XX县涉及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全县配备宗教干事20名,村级统战宗教信息员256人,使民族宗教管理逐步实现“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
2、围绕工作重点、难点开展调研活动。9月3日到4日, 省宗教局巡视员姜晓阳一行,对我县宗教事务管理及民间信仰情况开展调研,省市主管领导对我县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探索宗教事务管理的新机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XX县宗教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宗教事务管理社会化的思考与探索》等两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完成了市局的年度调研任务。
四、做好民族宗教界维护稳定工作。
1、加强民族宗教领域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宗教界遗留的教产问题。一是按照国宗局《关于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天主教房产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县长办公会精神,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在朝阳大街南段为天主教城关教堂落实土地5.2亩,7月份已开工建设,彻底解决了天主教的教产问题。二是积极化解宗教界矛盾纠纷。3月份,及时调解石牛方山寺主持和当地群众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宗教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2、做好敏感时期民族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工作。一是重新修订《XX县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月7、8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连夜赴西安处置民族宗教界突发事件。二是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对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坚决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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