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机关支部总结市司法局机关支部在市机关党工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按照“求实、求活、求新”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市司法局机关支部总结(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市司法局机关支部总结
市司法局机关支部在市机关党工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按照“求实、求活、求新”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机关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平安嵊州”、“和谐嵊州”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机关支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全国特困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先后就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我局被绍兴市委、市政府评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先进集体,“牵手”工程被授予十大创新成果。档案工作通过省二级验收。我市鹿山街道司法所长楼志余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全省基层站所行风建设先进个人。现将一年来的机关支部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认识,建学习型机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针对本部门存在比较突出的“职能弱、地位低、难作为”的错误思想,我们加强了正面教育、引导,健全学习教育制度,规范学习行为,切实增强“敢作敢为、创新创业”的意识,着力打造学习型机关。一是规范机关学习制度。制定了党员定期学习制度,结合周一学习日,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重要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公务员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等,有效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和法律素质。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坚持教育内容、形式的与时俱进,开展寓教于乐的学习活动。组织开展了学习周恩来精神风范教育活动,观看电教片《周恩来的故事》,“七一”前夕,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绍兴周恩来故居学习参观,引导同志们深刻领会老一辈革命家崇高的精神风范和道德情操,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观看了“颜色革命”教育片,进一步增强了党性,提高了政治洞察力,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设司法行政论坛,从局领导到各科室长,结合本职工作,谈方向,谈问题,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培养干部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典型学习。注重以身边的典型事例引导教育全体党员。鹿山街道司法所长楼志余被评为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的人物,我们组织开展了向楼志余学习的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目前,全系统的精神风貌、创新意识有了新的增强。
二、抓工作落实,建创新型机关
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工作。因此,我们从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出发,围绕创业创新,把机关党建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创新型机关,在全系统实施“五大工程”建设: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工程。4月份,组建成立了青少年普法讲师团,广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并通过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备课,交流听课等活动,提高讲师团法律业务与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堂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年来,共开展大型法制讲座26场,受教育学生32000余人次。专门组织人员,着手编写一本以青少年学生为对象,反映我市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的法制教育读本,作为今后初高中毕业生的必读教材。以奥运会举办为契机,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了“迎奥运,法在身边”活动,通过开展法制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积极开展了“送温暖、送法律”进监所活动,联合市关工委、市教体局到省少管所、市看守所看望慰问未成年犯,并为他们送上了慰问品和法律书籍。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工程取得实效。
我们在重点做好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同时,还因人而异开展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外来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编发领导干部法制短信,编印外来人员法律读本,开展法律下乡、农民法制承包户等活动,认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内容包括法律知识竞赛、普法网站开通、普法讲师团培训、法律知识竞答、广场大型法律咨询等十多项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促进社会稳定工程。年初,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调整、健全了全市乡镇(街道)、村两级调解网络,及时配齐配强村级调解干部队伍,对479个村(社区)的540余名农村(社区)治保、调解主任,提高了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在三江街道和金庭镇开展“以奖代补”调解工作试点,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在奥运期间,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了“大调解”、“大宣传”、“大服务”活动,共摸排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178件,调解成功113件,劝阻越级上访17起,做好解释和稳控工作的47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着酷暑深入乡村街头,共播放法制电影10场,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80人次,展出法制展板220块,分发法制宣传资料24500份;举办法制讲座6场,培训530余人次。为我市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有关新闻媒体报道了活动开展情况。
三是提升法律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工程。在全市组织各律师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了结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活动,目前全市5家律师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家公证处与14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结成了对子,无偿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服务。通过“法律服务结对助推新农村建设”活动,在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活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当地乡镇、村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浙江法制报》、《绍兴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做了报道。
同时,针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我们出台了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措施,整合职能,统筹力量,开展五个一活动,成立一个专门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服务、组织一次专题研讨、开展一次法制宣传、规范一项收费行为。组织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顾问单位,开展一次全面走访,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弥补企业风险,做好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处理工作。并对银行欠贷、民间负债、职工欠薪等共性、关键性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应对风险、化解危机,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促进弱势群体救助工程。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市政府十大惠民工程,我局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应援尽援,降低门槛,加大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坚持重心下移,简化程序;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畅通服务渠道。一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听“148”咨询电话1088个,接待群众445批102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件,其中民事161件,刑事90件,为受援当事人取得补偿费、医疗费、赔偿金等各项费用318.6余万元。绍兴市廖卷清副市长在纪念《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对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五是深化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牵手”工程。继续深入实施“牵手”工程,通过抓源头重帮教,加强监所联系,搞好帮教衔接;抓基地重安置,加强基地规范,突出帮教效果;抓重点重深化,在三界镇开展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志愿者协会试点工作,设立基金,加大社会帮教力度;抓典型重宣传,以点带面,以点带面,增强全社会对归正人员的宽容度和包容性。通过四抓四重,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9月20日,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对我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牵手”工程作出了重要批示。12月10日—11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救助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进一步推进了我市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抓作风转变,建服务型机关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着重做好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蹲点调研。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局班子成员分别到结对村走访、了解,听取意见建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了调研,为谋划今后的发展思路奠定基础。压滤机滤布 二是开展“法律真情送”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广泛开展“法律真情送”活动。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奥运维稳等重大工作,统筹资源、整合职能,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多项活动,尤其是奥运维稳“三大”活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三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春节期间,发动全系统捐款,慰问困难家庭和贫困学生,共募集爱心款2万余元;特别是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活动中,我们认真组织全系统开展“情系地震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4750元,全系统党员干部积极缴纳特殊党费30700元,用实际行动支援地震灾区,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抓廉政建设,建廉洁型机关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全体党员干部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事件。
一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编拟了《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从5月1日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嵊州”上公开,主动和依申请及时公开、更新相关信息,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进一步拓宽与群众接触的平台途径,今年,我们还投入3万余元资金,自行研制开发了“嵊州司法行政网”网站,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动态”、“队伍建设”等栏目,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进程,增强了办事透明度,规范了权力运行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深化“阳光行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行风效能—阳光行动”“广场面对面”活动,通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展出行风效能建设图板、解答法律疑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广纳群言,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月12日,我局举办了以“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为主题“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了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同志、乡镇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各位代表对我局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把“阳光行动”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为“优化全市经济建设软环境”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我局上半年的“软环境指数”测评成绩名列57个涉企部门中的第13名,比2007年进步了23位,被通报表彰。
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民主议事规则,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等重大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发扬党内民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同时,局党组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督查计划,并与相关科、室、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局纪检小组负责每月有重点地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三在”和“四条禁令”要求,把服务民生贯穿到日常工作当中,坚持“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张笑脸相迎,一颗热心解答”的服务理念,做到真心服务,全力服务,公正服务。
一年来,我局在机关党建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党支部、党员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党员干部的创新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党员活动有待进一步丰富、活跃。所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努力把机关党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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