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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总结】2013年市民宗局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3-05-17 08:55:06 来源:网友投稿

2013年XX市民宗局年度工作总结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宗总结】2013年市民宗局年度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民宗总结】2013年市民宗局年度工作总结



2013XX市民宗局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宣传政策,协调关系,服务和谐贵阳建设大局

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是和谐社会体系中的重要关系,今年以来,我局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贵阳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着眼于“和谐贵阳”建设大局,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引导和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

1、精心举行“民族团结周”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今年的苗族传统节日“四月八”期间即52430日,是我市第二十五个“民族团结周”,我局以“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系列活动为载体,集中广泛地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一是在全市举行了“千人参赛、百人获奖”少数民族刺绣、书画、摄影比赛。二是在省民族文化宫(人民广场)举行题为“和谐家园,魅力乡村”文艺演出、民族文化展、民族旅游商品展销会3项活动。三是制作《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铁质搪瓷画板1300块,发放到全市各村、社区、居委会作永久性固定展示宣传。四是多形式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贵阳民族工作成果宣传。贵阳日报、贵阳电视台、贵州民族报等新闻传媒单位开辟了《民族团结》专栏,刊发和播放相关新闻、图片、文章39篇(期、次)。此外,全市还出宣传栏179期,悬挂标语横幅221条,举办展览3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民族团结周”活动受到了省、市的重视,得到了社会各界、各族群众的支持。黄瑶、杨序顺、唐世礼、罗大林、李涛、蒋星恒、丁海、余维祥等省、市领导和王朝文、王思明等老同志等亲自过问“民族团结周”工作、冒雨观看文艺演出,或为《民族文化展》开展剪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941名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区、市、县刺绣、书画、摄影作品参加初赛,选出228幅(件)参加市评比,160名群众精心排练节目参加民族文艺演出,29家公司、企业携400种商品参加民族旅游商品展销。“民族团结周”活动的举行,继续扩大了民族政策宣传面,促进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积极开展联谊工作,加强与民族界、宗教界人士之间的联系。一是于215日下午在贵州饭店举行2013年度贵阳市宗教界人士迎春团拜会。市领导李涛、刘文新、余维祥、黄乃铸和省民委(宗教局)领导柏怀思等出席,来自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寺观教堂150名代表人士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机关及各区、县民宗局负责人共计220余人欢聚一堂,喜迎新春佳节到来,共商构建“和谐贵阳”大计。二是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在市领导李涛、刘文新、余维祥率领下,于春节前夕先后看望弘福寺住持心照和尚、慧海老法师和北天主教堂肖泽江神父。我局还组成慰问组,走访慰问了4户贫困少数民族群众、5户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遗属和101名宗教界代表人士,分别送去了鲜花、过节食品和慰问金,计发放慰问金3万余元。三是于32日在贵州饭店举行贵阳市副县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元宵联欢会。市领导李涛、刘文新、余维祥、黄乃铸、胡朝双,省政协民宗委主任罗大林等与来自我市各条战线的14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齐聚贵阳,喜庆元宵佳节,共话团结情谊。四是牵线搭桥,由我市佛教界捐资10万元支持花溪区青岩敬老院维修改造,加深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了解和联系。五是支持民族社团开展活动。与市民族联谊会联合举办了民族元宵联欢会,支持市苗族研究会以花溪为活动地组织开展了“四月八”活动。同时,支持苗族、布依族、彝族、仡佬族等研究会,发挥民族人才荟萃优势和会员独特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计出力。六是接待了新疆民族团结参观团、台湾佛教考察团等省外民族、宗教界人士,宣传了我市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情况,推介了贵阳的风土人情。七是开展了与台湾宗教界的交流。应台湾东和禅寺邀请,组成贵阳市佛教代表团于330日至46日赴台参加东和禅寺建寺一百周年庆典,与台湾佛教界人士共叙血脉亲情,共商交流之计,加深了两岸佛教界的法情、教情,增进了两岸同胞的亲情、友情。

3、认真执行民族、宗教政策。一是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调研,做好迎接贵州省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检查准备。二是积极解决我市穆斯林同胞清真饮食就餐难问题。完成了贵阳市清真寺、贵阳清真一条街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和上报立项工作,落实了贵阳火车站清真饮食点,并开展了穆斯林文化广场选点工作。三是根据政策,受理更正(恢复)民族成份申请426份(人)。四是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认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出现或有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进行妥善处理。五是认真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11件,办结率为100%。接受处理群众来信2件,接待来访群众14起,对来信来访中涉及的各类问题都认真了解情况,及时妥善地进行协调处理。六是调解处理外来经商少数民族在经商活动中遇到的矛盾1起,为司法部门提供民族语言翻译审结案件1起。各区、市、县民族工作部门对涉及侵犯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权益、伤害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感情的事件及时进行了协调处置,有效杜绝把矛盾纠纷,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

二、突出重点,把握契机,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1、积极开展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先期投入资金45万元,支持花溪区石板镇隆昌村摆陇组、麦坪镇康寨村修建民族文化广场。二是安排230万元资金,支持乌当、白云、花溪、清镇、开阳、小河6区(市、县)的12个市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乌当、白云2区的2个市民族事务局新农村自建点建设。三是对各区、市、县民宗局新农村自建点进行选点考察,定点后将补助资金开展建设。

2、支持民族地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上半年已投入资金247.5万元,支持贫困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其中硬化进组和串户道路28公里,修建人饮工程3处。

3、加强民族经济工作调研和项目申报工作。一是是完成了少数民族困难户危房调查,并向省民委进行了项目申报。二是完成了民族地区“四通一建”工作情况调查,为今后民族地区开展“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视和贫困户建房”即“四通一建”工作提供了基本资料。三是配合国家民委、财政部、发改委对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采补偿机制建立情况进行调研。四是对2006年民族经费项目完成情况、使用效益进行了检查。五是完成18个民族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六是对贵阳市民族贸易定点生产企业进行了重新审定和审报。七是完成了电脑农业试点新增点的项目申报。

4、积极发展民族教育。投入第一批资金计40万元,支持贵阳市民族中学继续办好市民族中学初、高中寄宿制班,支持贵阳学院设立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5、大力开展民族体育文化建设。一是完成贵州省民族文化示范学校申报工作。二是受省民委委托,进行参加全国第十届民运会备战工作,已组织蹴球、陀螺、押加等比赛项目,铁链械等表演项目运动员投入训练。三是投入资金174万元,支持10个区、市、县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支持花溪区进行“铁链械”、“猴鼓舞”,白云区进行“草把龙”、“抢鼓棒”等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四是积极开展民族古籍工作。《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布依族》等正加紧进行收集,在乌当区偏坡乡召开了全市民族古籍工作现场会,对我市民族古籍工作干部进行了专业培训。五是以“四月八”民族团结周为主要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举行了“千人参赛、百人获奖”少数民族刺绣、书画、摄影比赛,共188幅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1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2名,参赛奖71名。举办了题为“和谐家园,魅力乡村”文艺演出、民族文化展、民族旅游商品展销会3项活动,弘扬了民族文化,推介了民族旅游商品。

6、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一是投入资金55万元,支持改造民族乡卫生院1所,支持5万名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二是投入资金12万元,支持民族地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三是投入资金35万元,支持民族村村级综合楼(文化活动室)建设,为58个村各配备办公桌椅3套,课桌椅15套。四是选择苗族、布依族聚居村寨各1个作为试点,挖掘民族地方文化内涵,总结和探索民族村寨开展乡村旅游的经验与途径。

三、依法管理,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深入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开展了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调研。于《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二周年之际,召开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座谈会,在进一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的基础上,针对《宗教事务条例 》在我市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同时,向省宗教局提出了修改《贵州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建议。二是对换届后的新任民宗局长、宗教工作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使全市宗教工作新、老干部队伍进一步熟悉《宗教事务条例》,熟练运用《宗教事务条例》。三是通过翻印发送资料,组织宗教人士座谈等形式,继续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扩大宗教法规的社会知情面和影响力。

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继续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积极开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清理制止“两乱”工作,依法取缔了多处乱建寺庙。二是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换发新证和登记工作。三是开展了道教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掌握我市各宗教基本情况。四是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火灾、洪水、用电、危房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五是加强宗教行政执法建设,开展了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编制了宗教方面行政执法事项、依据和许可目录。六是继续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 “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促进宗教界的制度建设和道风建设。

3、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支持市道教协会的筹备成立,目前市道教协会已完成各项前期筹备工作。经常深入新换届的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协会以及县、区宗教团体,指导和帮助各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道风建设,提高我市宗教界的办教水平。

4、积极为宗教界办好事、实事,着力解决宗教界存在的难点问题。一是投入资金23万元,帮助弘福寺进行配电增容,开通有限电视和互联网,在为寺院提供生活、工作便利的同时,方便僧侣们了解国家大事与社会事务。二是为市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协会和伊斯兰教协会增添了部份办公家具。三是完成了贵阳市仙人洞道观、贵阳市清真寺改造工程及清真一条街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和上报立项,年内可开工建设。四是积极协调解决基督教南堂建设选点和52号房产问题。五是投入资金13万元,落实了火车站清真饮食点,方便南来北往伊斯兰教群众就餐。在始终坚持为宗教团体做好事、办实事同时,注意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支持各宗教界从自身实际出发,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致力于构建和谐贵阳,实现“两个率先”目标。鼓励支持各宗教团体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途径和领域。上半年,宗教界积极参与我市的公益慈善事业,其中弘福寺、黔明寺各捐赠了5万多元资金,帮助花溪区维修改造青岩敬老院。

四、整顿作风,垂练队伍,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今年上半年,我局以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适应需要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1、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一是坚持每周1次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按照建立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三是开通领导干部“学习在线”,局班子成员全部上网参加“学习在线”学习。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我的长征》、《公朴》等5部革命传统教育、教育题材影片,组织学习讨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等10篇文章。五是组织开展了干部理论学习,并参加考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2、加强制度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结合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重新修订完善了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通过对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较好地解决了机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广大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到贵州省工委旧址缅怀革命先烈,到贵阳市戒毒所参观考察禁毒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组织党员听取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讲座、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讲座,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发展信心。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选派6名干部到北京参加了国家宗教局举办的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学习,在中央民族大学组织举办了一期44人参加少数干部培训班。同时,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还选派干部职工参加了外语、保密、信息、年鉴、电脑、通用能力等培训,通过加强培训,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提高。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班子召开了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党员民主生活会;根据市委的部署,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我局对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将我局纪检监察机构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此外,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局还开展了禁毒、“计生三结合”帮扶、殡改、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充分肯定上半年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少数机关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宗教团体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力度需要加强,尤其是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界树立正确的大局与社会责任意识、加强道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五、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全力做好下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

做好下半年工作,事关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要以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为统揽,全力开展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1、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6.25”重要讲话精神。一要深入组织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6.25”重要讲话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的精神实质宣传到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中去,激励广大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心,积极投身到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的大业中。二要切实加强机关建设。通过学习,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环境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三要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用“6.25”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理念提升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标准,发扬优良作风,改正不良风气,以实际行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宗教和顺稳定作贡献。

2、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是要围绕10月份的“全省民族团结宣传月”,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要坚持“双轮驱动”,一手抓新农村建设,一手抓扶贫开发,积极实施《贵阳市“十二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三是要以承办“魅力贵阳—民族欢乐大巡游”、备战全国民运会和参加《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布依族目录》收集整理为契机,抓好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四是要通过支持民族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工程等工作,搞好民族文化示范学校建设,实施好《民族文化进校园规划》,抓好民族教育。五是要积极配合国家民委、省民委搞好“城市民族工作调研”、“省级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调查”、“电脑农业试点”等工作,不断探索民族工作新路,努力提高民族资金使用效益。

3、坚持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抓好宗教工作。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要着力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对“两乱”和私设场所、非法传教、利用宗教敛财等活动要坚决查处、打击和制止。三是要做好抵御境外利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继续采取完善机制与依法管理、加强教育与解决困难、落实责任和畅通信息相结合等工作方式,有效地抵御境外渗透活动。四是要把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宗教界办的好事、实事办好办实。抓紧进行贵阳清真寺、贵阳仙人洞道观改造的准备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争取早日完工。抓好伊斯兰教清真饮食的跟踪落实工作。抓好基督教南堂建设选点工作。五是要大力支持宗教团体建设。帮助市道教协会完成成立工作。指导宗教界加强道风建设,纠正道风不纯、不正,以及宗教界中的少数教职人员只讲利益、不讲责任和义务的现象与苗头。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各活动场所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等教育活动,把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勤劳致富、奉献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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