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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意见】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医院牵手社区”工作意见(全文)

时间:2023-05-17 09:25:06 来源:网友投稿

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医院牵手社区”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强市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水平,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浙卫发〔2007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医院牵手社区”工作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医院牵手社区”工作意见(全文)



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医院牵手社区”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强市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水平,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浙卫发〔20071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83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医院牵手社区”工作通过全市县级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模式推进,使县级医院优势医疗资源辐射至广大农村、社区,从而增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提高农村、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救治水平,努力使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通过县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多种形式的联系与合作,探索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积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将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以需求导向为原则。针对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问题,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开展符合社区需求、多种形式并存的对口支援工作。

(二)以帮助提高为原则。医院应以帮助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的素质和医疗服务能力为根本原则,而不是替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三)以就近支援为原则。市卫生局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以就近支援原则确定结对单位

(四)以注重实效为原则。支援活动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支援医院的优势资源,重点解决影响和制约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市人民医院支援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医院、红十字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各支援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各支援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第六人民医院各支援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支援医院主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派出专业卫技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和技术指导;帮助受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适宜技术、免费培训和接受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等。

(三)各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自身需求,提出需要支持的执业科目和协作计划,有效利用支援资源,提高自身综合服务能力。同时要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四)支援医院要与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探索建立双向转诊信息沟通渠道,制订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四、具体要求

()确定结对支援单位

1、诸暨市人民医院---璜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浬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白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岭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诸暨市中医医院---应店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藻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浣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诸暨市红十字医院---暨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陶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诸暨市妇幼保健院---马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诸暨市第二人民医院---枫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和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牌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家井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压滤机滤布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店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下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阮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大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草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签订支援协议

1、支援医院应到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各自职责与义务,提出具体工作任务,签订援助协议,建立长期定点协作关系。

2、支援医院医师与受援单位社区责任医生之间建立指导帮扶制度,支援医院选择主治以上职称医师与受援单位责任医生之间建立个体结对指导关系,确保受援单位每名社区责任医生有2名以上支援医院的医师指导。

(三)选派支援医师

1、支援单位应选派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工作的支援人员。

2、支援单位每年向每个受援单位派出主治以上职称医师不少于18人次,其他资历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次,每人次在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周。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派。

(四)落实人员培训。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制定落实卫技人员培训计划,轮流到支援医院进修学习。支援医院每年至少要免费接受2名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来院进修学习,在举办学术讲座、交流会、专家讲座时应通知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派员参加。

(五)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明确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程序和保障措施。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优先提供科室选择、检查预约、住院安排等服务,同时将适宜社区诊疗的患者及其有关病情资料及时转回社区,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六)各支援和受援单位要做好有关支援工作的相关资料整理(包括相关组织、考察调研、支援医师、工作开展情况和计划总结等)。

(七)启动时间。“医院牵手社区”工作20095月份全面开始实施。各支援单位在510号前把支援实施办法、支援协议书和医师结对表报市卫生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院牵手社区”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各支援医院要落实分管领导和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结对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二)相关政策

1、支援医院要确保支援人员的相关待遇。支援期间支援人员原单位的工资(包括原效益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一切照发。根据单位实际,可适当发给下乡补贴。同时,支援医务人员不得收取受援单位的任何补贴和奖金。

2、市卫生局根据“医院牵手社区”工作的进展和支援前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的工作绩效对支援单位予以适当补助和奖励。

(三)监督管理

1、市卫生局将对“医院牵手社区”建立督查考核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督促指导支援工作的落实。

2、各支援医院和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支援人员工作日登记制度,对支援人员的工作进行详细登记。支援医院要定期对支援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受援单位要定期向支援医院反馈支援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支援医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我市“医院牵手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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