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按职数合理配备局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能源方案】市能源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市能源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按职数合理配备局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干部选任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真正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工作实绩突出、干部职工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为能源煤炭行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远才
副组长:何枢
成员:周龙、李珂、胡鼎昌、曹业春、邓希柱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邓希柱、李毅、梁卫华、姚媛媛、董哲、罗莎禹,邓希柱兼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成立选拔任用工作考察小组
组长:曹业春;
副组长:李毅;
成员:袁鹏、姚媛媛、赵亚军、梁卫华。
(四)监督小组。组长由纪检组长蒋先国担任,成员于洁、齐飞,并设立举报电话(0858-8222568),接受群众监督。
三、岗位及名额
本次提拔中层干部职数为市能源局属事业单位煤炭产业研究中心主任1名。因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少,不具备采取竞争上岗的条件,经请示市人资社保局同意,决定采取“双推”方式进行选拔任用。具体为:
六盘水市煤炭产业研究中心主任1名(正科级)。
四、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忠诚能源(煤炭)事业,了解全市能源(煤炭)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3、具有所拟任职位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职位的运行管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4、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二)资格要求
参选人员的基本条件,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市能源局事业在编干部。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资历要求: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含两年,不含试用期)。以上任职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11月。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
7、服从组织决定;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1)受过司法机关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期限内的;
(3)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五、选拔范围
该科级领导职位选拔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在职凡符合任职条件的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均可参选。
六、工作程序、实施步骤
(一)公布职位
公布职位名额、资格条件要求和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准备
1、提供科级以下人员花名册;
2、考察组拟订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3、按程序准备好相关资料;
4、做好“双推”的会议准备工作。
(三)民主推荐
1、会议投票推荐。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公布拟推荐职位条件,发放民主推荐表,职工投票推荐。
2、谈话推荐。干部考察组成员与参加单位参会人员个别谈话,由参加推荐人员口头谈话推荐人选。
3、对推荐票进行统计、分析。
4、向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四)重点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党组研究决定重点考察对象。进入重点考察阶段。
1、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发布考察预告,预告期5—7天。
2、民主测评。
3、考察对象自我总结。
4、重点谈话。
(1)一般由本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考察对象所在科室人员参加重点谈话。
(2)考察工作组就被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研综合能力、自我要求能力、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大局观念和配合意识、廉洁自律、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5、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报告要求客观公正地详实说明问题,考察从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及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察思想品德、素质、工作业绩、群众公认程度等如实地对被考察对象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及双推、测评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字。
6.党组研究
召开党组会议,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干部考察材料和考察组意见向党组汇报,经党组集体研究酝酿进行表决,确定拟任职务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7、公示
根据党组研究意见,对确定提拔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呈报审批
9、经批复:党组研究任免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能源局负责、对同志和本人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并参与此项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按程序和实施步骤进行,坚持公开透明,认真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预期目标与效果。
3、严格遵守纪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查实后,取消选拔任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4、加强选拔任用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做好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于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
5、选拔任用中要服从组织的调整安排,不服从组织调整安排的,将取消选拔任用资格。
6.时间安排在2014年11月下旬以后,具体根据局工作实际进行安排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