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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方案】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18 20: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工作方案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满足全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设经济与文化同步发展的小康社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先进区县建设的通知》(渝府〔20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文化方案】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工作方案


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工作方案


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满足全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设经济与文化同步发展的小康社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先进区县建设的通知》(渝府〔200 284号)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年在全区开展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围绕三峡库区文化名城和重庆第二大城市建设目标,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积极争创重庆市文化先进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推进文化事业全面发展,在文化基础建设、文化资源的整合和开发以及万州特色文化的塑造上实现新的突破。*年全面完成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的任务,为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奠定良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区长吴政隆为组长,区委副书记梁先玉、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正海、区政府副区长黄五一、区政协副主席潘文生、区人大助理巡视员李启应为副组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含区文明办)、区编办、区计委、区教委、区建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区移民局、区市政管理局、区对口支援办、区工商局、三峡都市报社、区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负责人和江南新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新局,廖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剑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创建内容

(一)强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完善基层文化阵地

推进一批城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完成万州图书馆达标工程,启动建设万州博物馆迁扩建工程;推进巴楚文博苑建设,完成库区文物迁复建任务;完成城区广电双向网改造5万户等重点文化建设项目,提升万州文化设施档次,完善城市文化设施功能,增强万州文化的影响力。

抓好一批农村重点文化设施工程。在重点镇乡实施多功能文化服务站的建设改造;继续抓好新通电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盲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推进镇乡、村图书室的建设进程;落实农村电影放映任务;争取组建万州区文化流动车队,推动城乡文化的交流;推动文化设施以多种方式对群众开放,促进各种活动场所的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完善镇乡文广工作站建设,推进村文化室建设。建立健全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文化网络,建立健全镇乡(街道)文广站,消灭挂牌站;推进村文化室和文化大户的建设;高笋塘、太白、牌楼、龙都、双河口、周家坝、沙河、钟鼓楼、百安坝、五桥、陈家坝等11个街道及武陵、甘宁、龙沙、熊家、天城、高峰、分水、新田、长岭、白羊、响水、龙驹、九池、李河、大周、高梁等16个镇乡文化站达标,建成先进(特色)文化镇乡、街道。

(二)加强队伍建设,培养文化骨干力量

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建立我区文化人才数据库,完善培训制度,落实培训经费,坚持和完善对基层专业文化技术人才的岗位培训,提升我区基层文化队伍素质。

配齐配强镇乡、街道文化专干,做到文化工作专人专职专用;相关文化事业单位全年举办2次以上基层文化专干、农民艺术骨干综合培训,培训面达90%以上,实现80%的村(社区)有专兼职文化员或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和文化大户的作用,夯实农村(社区)文化基础。

(三)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提升城镇群众文化活动。围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百场优秀爱国主义影片乡村巡演活动”和50场“红色巡演文艺活动”;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抓好万州民间民俗民族文艺调演活动;围绕市级文明城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双创”工作,开展社区文化创优活动;围绕先进文化区县创建工作,开展广场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的“展演季”活动;围绕重大节庆,开展周边区县文化交流活动,努力打造万州群众文化“天天有、周周演、月月赛”的活动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塑造行业文化品牌,丰富城镇群众精神生活。

抓好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民间民族文化活动,积极推广“响水农民艺术团”经验,打造一批活跃于田间地头的民营艺术团体,培育一批文化大户,使其成为农村文化活动的主力军;依托专业文艺单位,组建农村文化服务团,开展城乡文化交流活动,“文化下乡”覆盖面达到40%以上,以“文化下乡” 促“乡下文化”建设。

(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坚持以整顿促规范,以管理促繁荣,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引导,规范布局,改善结构。贯彻落实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58号令)的精神,推进网吧、电子游戏等文化娱乐场所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设,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条块结合与以属地管理为主、人员巡查与技术监管交织、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结合的文化市场管理新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文化市场协管监督机制,落实文化市场监管月报制度,确保我区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的合理开发利用

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文物保护氛围;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建立区、镇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强化文物保护措施,落实责任,对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挂牌立碑保护,完成重庆市文化局下达的库区水位线下文物抢救性挖掘保护任务;做好万州博物馆迁扩建、巴楚文博苑的建设工作,在立足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我区丰富的文物资源与三峡旅游联姻,搞好文物的开发利用,滤布厂 促进我区文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做好发掘、整理、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与数据库,积极申报市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六)积极培育多元化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鼓励、引导国有文化事业单位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增进效益,在文化产业中发挥主导作用;放宽准入条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资本跨地区、跨行业来万兴业,培育多元文化市场主体;按照“控制总量、抓大限小”的总体要求,引导文化娱乐业向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建立文化产业数据库,营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万州文化传媒业、文博民俗旅游业、印刷包装业、文化餐饮业、工艺美术业等产业发展壮大。

(七)建立完善文艺创作激励机制,促进文学艺术不断繁荣

加大政府投入扶持力度。健全生产创作机制和成果奖励机制,设立“万州区文学艺术奖”及“万州区五个一工程奖”,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推进万州文学艺术“五个一批”工程,打造一批在全市有影响、有形象的文艺精品,培育一批反映三峡地域特色、万州深刻变迁的文化品牌,推出一批对三峡文化、移民文化、巴楚文化具有重大传承创新意义的文化成果,推进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文化创作项目,获得一批市级以上文化奖项。

五、工作职责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把文化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镇乡、街道、区级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承担统筹、协调、督查职责。

区委宣传部(含区文明办):牵头做好文化先进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开展创建工作。

区文广新局: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做好创建文化先进区的协调工作,对各镇乡、街道和区级机关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服务;承担全区大型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创建活动的情况交流及档案材料搜集、整理工作。

区计委:负责把文化事业发展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支持区图书馆达标工程、巴楚文博苑、区博物馆迁扩建工程、三元街四方井历史文化街区、镇乡多功能文化服务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文化项目建设。

区建委:负责将文化建设项目列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按规划配套完善市政建设中的文化设施及文化活动场所;负责将社区文化活动的场所及设施纳入小区开发的前期规划审批并监督业主实施;新建大型工程涉及文化方面的内容,征求文化部门意见;为公益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免费提供所辖文化活动设施。

区教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全区性大型创建活动。

区财政局:根据我区财力情况,为创建活动安排适当工作经费;根据政策要求落实相关文化经济政策;多方筹资,使全区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占全区财政支出的1%以上;及时划拨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大文化活动资金;将图书购置、文物保护、群众文化活动、文艺创作等专项事业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区国土资源局:落实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优惠政策;会同镇乡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土地整治过程中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及地面文物保护区域的划定。

区编办:加大对文化系统机构、编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区人事局:强化对文化系统相关人事政策的支持;加大文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创建工作任务列入各部门、镇乡、街道的岗位目标考核;配合文化部门做好对创建先进文化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奖励的基础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文化经营场所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大型创建活动的安保工作。

区工商局:依法履行文化经营户的注册登记管理职责,加大查处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力度。

区移民局:配合做好移民文化的培育、发掘、打造工作;积极争取政策,加大对移民搬迁文化单位的后期扶持,对移民镇乡 “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配套扶持资金;协助解决淹没线下漏统文物“大佛寺”的文物迁复建资金。

区民政局:将文化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计划,牵头做好文化先进(特色)社区的创建工作。

区体育局:组织开展以健身、健心、健美为主题的文化体育活动。

区对口支援办:配合做好文化系统的招商引资和对口支援工作。

区市政管理局:为公益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免费提供所辖文化活动设施。

三峡都市报社:开设专栏,加大对创建活动的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强化舆论引导。

区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加大对创建活动的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工作动态;负责完成创建重庆市文化先进区县电视专题片的制作。

江南新区:负责辖区内创建活动的开展;配合做好巴楚文博苑建设,确保库区搬迁文物的迁复建工作顺利完成。

镇乡、街道:负责本镇乡、街道创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筹措辖区内文化建设经费,文化站活动经费达到辖区总人口的人平0.4元以上,保障文化(广电)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现本辖区文化设施建设达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村级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辖区文物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5日前)

开展调查研究,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分解落实责任,提出创建工作措施,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区政府与有关职能部门和镇乡、街道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实施阶段(*36日—1031日)

各有关部门及镇乡、街道根据创建工作任务,组建机构,落实责任,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按照各自职责,营造创建工作氛围,根据目标责任,逐项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沟通创建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分行业、分阶段动态督查创建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应积极营造氛围,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自查阶段(*111日—1131日)

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根据自查自评情况,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整改,确保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整理完善创建工作的档案材料,做好接受区、市检查验收准备。

(四)迎检阶段(*121日—1231日)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镇乡、街道和区级有关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向市级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市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召开创建活动总结表彰大会。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乡、街道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汇报,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人员和经费,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具体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创建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各责任单位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创建市级文化先进区的整体合力。

(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舆论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区级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广大群众要求文化发展的呼声,为文化发展、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多形式、多角度引导人们自觉关注文化,支持文化,参与创建各项工作,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实行责任追究及奖励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创建不力而影响创建效果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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