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发[200*]××号)、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自治州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自治州质监局治理商业
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发[200*]××号)、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质监党组发[200*]××号),结合湘西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州委、州政府“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明政策,稳步推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结合全州质监系统实际,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行政审批、执法稽查、检验检测、备案注册、认证认可、评审咨询、名优推荐、协议服务、代码条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等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辅以集中检查的办法进行,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月份):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号)、省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质监党组发[200*]××号)、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发[200*]××号)和有关法律纪律规定,结合系统内和系统外发生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对开展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并出台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月—*月):主要任务是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收到实效,取信于民。
自查自纠工作要从事业单位和职能主管(监管)部门两个层面展开。一是州局各直属单位、行业协会、被授权的检验机构及各县(市)局所属单位、行业协会,要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州局和各县(市)局机关要围绕权力制约监督和防范商业贿赂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要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普遍进行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五个环节:一是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被授权的检验机构要摸清本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有没有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利用掌握的资源接受或索取贿赂的问题,有没有为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财物等好处的问题,搞清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职能主管(监管)部门要摸清所属机关工作人员有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有没有滥用行政权力、支持一些企业垄断市场和不正当竞争、从中获利甚至收取回扣的问题,搞清在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的表现。二是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对企业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和职能主管(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一一进行查找,尤其要围绕重点领域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影响和认识态度,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分别作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端正服务理念,规范行政行为,建立严格自律机制。各职能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大对非法行政、违规检验检测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规章,提高监管实效。五是要强化督察工作。各单位对自查自纠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第三阶段为总结巩固阶段(*月—××月):主要任务是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的有效措施,有利于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收到的信访举报认真分析研究,对涉及商业贿赂且有线索的,要抓紧查处。要重视举报投诉,及时掌握和认真对待在自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核查,研究确定查办的重点。要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案件,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必须严惩不贷;对每个商业贿赂案件,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一查到底,坚决杜绝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坚持宽严相济,重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抓源头中的建设性作用。各县(市)局都要充分利用互联网邮箱和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要把*质监热线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电话作为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开。州局举报电话为*和*。
五、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适应,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深化质监工作的各项改革相结合,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团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强化全系统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进一步筑牢全系统思想道德防线。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从源头上防治贿赂。要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备案注册、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审咨询、名优推荐、协议服务、代码条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管。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全部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八公开”;实行“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层级责任制;加强对审批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和审查、检测机构的监管;落实各个单位“一把手”审批负责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细执法责任,健全行政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奖惩兑现机制。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会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管。
六、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及州局的意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搞好思想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组织专门力量具体抓。州局党组决定,成立州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鲁开双任组长,局长吕继贤、纪检组长方佟曙为副组长,州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州局监察室。各县(市)局和州局各直属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人员名单和实施方案报州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抓出成效。
要坚持条块结合,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职能分工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分别提出加强监管和自律的意见,要在××月××日以前制定出详细、可行、有效的惩治和预防措施。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请示报告。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专项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对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抓得不力的,要重点进行督办,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今年*月××日前,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州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月××日前,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和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详细监管措施书面报州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季度,州局将组织力量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要求,州局将分析汇总全系统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情况,上报省局和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