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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入口治超小结3篇
第一篇: 收费站入口治超小结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后治超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2010年2月,浙江省内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面开始拆除,治超工作面临着又一个新的挑战。面对新的治超形势和压力,分析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从而建立、完善并实施治超长效管理机制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超限运输的危害性与治超的必要性
超限超载运输主要带来几下危害:
(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在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其轴载质量对路面是一种重复性的疲劳作用,当轴载质量增大并超过设计标准后,公路路面在有效使用期内能够承受的弹性变形大为减少,路面损坏加剧,养护费用增加。
(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加长车箱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
(三)超限运输还违反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严重干扰运输市场秩序。超限运输一般成本较低,侵犯正常的运输秩序,引起恶性低价竞争,损害遵章守法的车辆经营者的利益,导致不公平的无序竞争。既干扰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影响运输效益的提高。
(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超限运输车不仅给公路造成巨大创伤,同时也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超限运输车辆特别是一些改装拼装车辆,动力机械、安全构件仍保持出厂的配置。由于超载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现为轮胎变形爆胎,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现象,给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五)影响了我国汽车制造业的健康发展。运输车辆的大型化和专业化能够显著降低运输成本,但这其中的关键是车辆的底盘结构应该是开发多轴化、结构轻型化的车型,以降低路面压强。但汽车制造商以不规范的车型迎合市场的病态需求,以大吨小标、降吨位促销,假型号、假技术参数等手段来占领市场,阻碍了车辆的更新换代和车辆结构调整。
基于上述超限运输的危害性,公路管理部门开展有效的治理超限运输车辆工作,严厉查处超限运输违法车辆,坚决消除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已是势在必行。
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后面临的治超新问题和特点
南浔区地处浙江与江苏交界处,交通便捷,经济发达,是湖州市的东大门。目前,南浔地区聚集着地板市场、家具市场、建陶市场、棉布市场、电机市场、物流市场于一体,为此,每天进出南浔的运输车辆不计其数。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驾驶员们不惜违法来进行超限超载运输,铤而走险。随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的取消,根据南浔治超工作的实际情况与治超经验总结,目前南浔区治超工作呈现出以下新问题和特点:
(一)车流量增大,超限运输车辆不断增多
随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的取消,普通公路上的通行车辆将不需要再缴纳“过路费”了。这样一来,将直接导致通行车辆运输成本的降低,给公路运输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从而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但同时也给治超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考验。因为,不用再缴纳“过路费”以后,普通公路上的通行车辆将会明显增多,同时,以前为逃避收费而绕道行驶的车辆以及现在从高速上分流转移下来的车辆将大量涌向普通公路,从而进一步导致普通公路车流量的迅速增加,其中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数量也将随之增加。据318国道南浔超限运输检测站显示:在今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后的3月份里,治超执法人员每天要检测90多辆车,工作量比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前增加了近33%;该月里共查处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为166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9%。车流量的突然加大,超限超载车辆的骤然增多,给治超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二)治超人员与执法装备数量滞后
目前,整个南浔地区普通公路上仅有318国道南浔超限运输检测一个固定检测站,整个南浔治超站全部工作人员(包括协管员)为21人,参与一线路面执法的有4个班15人,路面执法车辆2辆。随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后超限车辆在普通公路上的不断增多,以及部分农村公路纳入路政管理范围,按照省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治超要求,现有的治超人员、执法装备数量已是捉襟见肘,难以满足现阶段治超需求。同时,目前的治超管理机制已略显滞后,无法较好地适应现阶段治理超限运输车辆工作的要求。
(三)超限运输车辆从有检测路段向无检测路段转移
南浔区地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县道及农村公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但整个南浔区仅仅318国道上一个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了解南浔地理环境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于是便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绕道躲避检测,向无检测路段转移。同时,外地路过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过“黄牛”的带路,同样也能做到躲避南浔检测站的检测。例如:从南浔区到吴兴区的运输车辆,为了躲避318国道南浔超限运输检测站,可以选择从浔练公路经湖盐公路到吴兴区,尽管比直接从318国道上行驶的里程要有所增多,运费有所加大,但是相对被318国道南浔超限运输检测站给查处的话,还是划算很多。
(四)超限运输车辆从普通干线公路向支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转移
南浔地区普通支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网发达,路况良好,部分农村公路已交付南浔公路路政大队管理,但南浔公路路政大队人员力量有限,一线路面执法4个班总计才15人,无法24小时监管到每一条管理的普通支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段,很多路段都是治超空白路段及治超盲区。因此,部分超限车辆开始便绕开干线公路走支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躲避方式更加隐蔽和多样。并且在面对治超执法车辆时,超限车辆也可以随时转移到非管辖路段,给治超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五)超限运输车辆从白天分散通行向夜间集中通行转移
因为超限运输车辆在夜间行驶更具隐蔽性而难于查获,所以现在绝大部分附近超限运输车辆都选择在夜间行驶,夜间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大部分也是绕道行驶,并且有些是集中通行。若是集中通行的超限运辆车辆在夜间被查到,因为只有1个班的治超人员,人力有限,往往是只能查获其中几辆,而大部分车辆都是逃掉,更有甚者,有些超限车辆成队集体冲卡、闹事。
(六)治超环境恶劣,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难保障
随着超限运输车辆的增加,“黄牛”的生存空间也是越来越大。目前,“黄牛”从以前的简单指路发展到现在的带路,甚至是专人盯防执法车辆及人员。同时“黄牛”人数众多,交通工具发达,对当地的环境熟悉,而且混杂于驾驶员与车主中间,难于区分,以致于大部分“黄牛”以此为生,并愈演愈烈,乐此不疲,使得治理超限运输车辆的工作陷入一种“超限车辆不断增多,查处车辆越来越难”的怪圈。甚至有些“黄牛”聚众闹事,刁难、威胁、吼吓治超执法人员,使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同时,暴力抗法、闹关冲卡等违法事件也时有发生。
据统计,今年截止到7月份,南浔治超工作中总共发生了10起闹事抗法事件,16起“黄牛”暴力威胁事件,3起闯关冲卡事件,1起从停车场强行逃跑事件。其中有砸坏治超站大门玻璃而被拘留的(3月29日,“黄牛”彭家礼砸坏治超站玻璃门,最后被派出所拘留8天),也有绑架工作人员出逃的(7月20日6时,超限车皖L50516绑架工作人员,从治超站停车场强行逃跑),这些违法事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极大地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了正常的治超秩序,恶化了治超环境。
三、新形式下治超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车流量增大,超限运输车辆不断增多的对策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定期走访大型企业,物流公司等易产生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厂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与相关负责人交流沟通等形式,告知企业负责人、车主、驾驶员等人关于超限运输的危害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超限运输车辆的查处,强化源头管理,使其不想超、不愿超、不能超、不敢超。同时,加大在地板市场、家具市场、建陶市场、棉布市场、电机市场、物流市场等地的宣传力度,给市场周边的老百姓发放治超宣传单,使广大老百姓了解超限运输的危害及治超的必要性,帮助他们树立爱路、护路的意识,自觉、自愿监督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并能积极举报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使违法超限行为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在现有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安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统筹兼顾,有效发挥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力、物力资源。在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后,要加强流动治超的强度和密度,抓主要线路、主要路段、主路路口、主要卡点,动静结合,24小时不间断治超,严防死堵,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治超网络,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起到威慑作用,进而使驾驶员能打消侥幸心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地进行运输。
(二)治超人员与执法装备数量等滞后的对策
首先,按照省里规定的治超站人员编制来配置资源,将治超站的人员配置最大化。对于占编的,却又不在治超站工作的,要尽理进行调整,保证治超站占编人员到位到岗。在必要时,适当增加协管员的人数,以保证24小时不间断治超的正常开展。其次,要加大对执法装备的投入。执法车辆数量一律按省要求配备,并将治超站所有执法车辆投入实际治超工作中,避免执法车辆作为它用,确保执法装备的规范、到位。最后,应积极向省里要求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的部分收费站改为超限运输检测站。这样将可以较好解决人员与执法装备数量偏少的问题,进一步壮大充实治超执法队伍,做到调整结构,优化资源,夯实基础。
(三)超限运输车辆从有检测路段向无检测路段转移的对策
积极争取将取消的部分收费站改为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后,首先要对南浔区地理位置、公路网络进行分析,根据观测数据,找出车流量最大线路、路段,综合比较,得出结论。将最适宜改为超限运输检测站的收费站上报省里,积要要求和争取将其改为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使之与318国道南浔超限运输检测站形成互应之势。在新增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后,人员与执法装备将得到进一步补充,执法力量得到加强,将有助于推动治超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治超网络,从而做到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严防死堵,使其无计可施,无处可逃。
(四)超限运输车辆从普通干线公路向支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转移的对策
加强普通公路流动治超力度。在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以后,在人力与物力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要认真分析,合理布局,以固定治超为依托,选择重要线路、路段,加强在普通公路的上流动治超的强度和力度,实现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治超。特别是在普通公路与农村公路的交叉口,要加强监查,防止普通公路上的超限运输车辆流向农村公路。
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协管员、信息员与宣传员管理网络。积极主动与管辖路段的农村公路的村委加强联系,查漏补缺,继续做好农村公路协管员、信息员与宣传员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基层优势,不断完善农村公路治超管理网络。结合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地加强对农村公路协管员、信息员与宣传员的学习培训,通过他们定期在各村委宣传栏上张贴治超宣传资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通过不断宣传,使老百姓树立“治超为民,护路为民”的意识,使得人人了解治超工作,配合治超工作,参与治超工作,形成一道严密的治超防火墙,形成最广大的治超网络。同时,对于有效的举报,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超限运输车辆从白天分散通行向夜间集中通行转移的对策
随机应变,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抽调治超精干力量,调整夜间治超班组人员结构,相应减少白天治超人员与力度,加大夜间治超力量与力度。必要时,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夜间超限运输车辆集中治理,使那些企图夜间通行的超限运输车辆闻风丧胆,望而却步。
(六)治超环境恶劣,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难保障的对策
加强联合治超,形成治超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派出所、交警、运政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合作,联合治超,形成联合治超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急事件预案与处理机制,一旦遇到暴力抗法、闯关冲卡等突发性事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坚决打击“黄牛”、暴力抗法、闯关冲卡等违法行为,对于闹事者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对于相应的超限车辆一律按自由裁量权的上限处罚,决不手软。积极推进治超站设立治安值班室工作,保证治安人员配置到位,深化联合治超配合程度,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及突发性暴力事件,切实保障一线治超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从而打造良好的治超环境,保证治超工作能正常、安全和顺利的进行,最终能遏制住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费后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反弹,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治理超限超载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各国政府都深深意识到超限超载车辆对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设施的巨大危害,有关专家曾形象地将超限超载车辆比喻为“掠夺性命的武器,道路设施的天敌”。在我国,仅每年因超限超载对路桥造成的直接损失就高达300个亿之多,76%的交通事故都是由超限超载引发的, 超限超载危害之大、危害之广,令人怵目惊心 。2003年12月1日,华北五省(北京、天津、内蒙、山西、河北)率先拉开了治超序幕,12月4日,温家宝总理在交通部上报的《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报告》上做了“要治理就要坚决治理好,不能半途而废”的重要批示,2004年 4月30日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6月20日,我区和全国其他省市一道, 统一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治理活动,通过一年多来的治理,超限超载的势头得超限超载到了明显遏制,但就目前而言,还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一是源头治理难度大,各种产生超限超载的条件和基础并未消除;二是油价不断上涨,运输成本加重,超限超载反弹的势头仍然很强劲;三是大吨小标一时还很难消除;四是治理手段有限,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暴力抗法和车辆冲卡随处可见;五是治超工作经费紧张,人员不稳定,加之长时间高强度执法引发人员疲劳和畏难情绪;执法行为不规范和“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六是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还存在着对超限超载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和支持程度不够 。以上诸多不利因素深刻地表明,超限超载将是一项长期、艰苦和复杂的工作。 一、治理超限工作的长期性 2004年国家的治超《实施方案》里提出:“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扼制……”这都是对治超缺乏根本性认识的一种提法,给人们在思想和认识上造成一个误区,认为治超有3到5年的时间就可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治超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美国 1913年通过第一部限制车重的法律,随后又出台了多部联邦法律,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美国的超限超载车辆约占被检测货运车辆总数的3.5%。美国处理超限超载车辆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向违章车辆发出违章传票,确定罚款金额。并辅以其他惩罚措施,如交付路产补偿金、被列入驾驶员和运输企业不良记录档案等。二是卸载或均载(移动货物直到轴载不超限)。三是对严重超限超载或屡次违章者采取司法行动,包括刑事诉讼、短期拘留和多达1年以上的监禁。 韩国 从1973年7月开始对重车实行重点检查。目前,超限超载车辆仅占被检测货运车辆的1.5%。韩国法律规定,对超限行驶者或强迫驾驶员超限运营者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200万元韩币(约合人民币1.5万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改装车辆或妨碍检测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700万元韩币(约合人民币5.2万元)罚款。超限运输车辆一经发现,将被公路部门直接引导至法院接受法律惩处。 德国联邦货物运输局设有专门机构治理超限超载,有权扣留并处理违章车辆。 德国对超限运输驾驶员的处罚办法中规定,第一次超限的驾驶员将被登记在案并口头警告;第二次被发现将面临3个月的监禁;1年内超限3次以上的驾驶员,将被吊销驾驶执照,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驾驶行业工作。 南非也非常重视车辆自动称重技术的研究工作,将电子秤应用于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电子秤可以对时速不低于10公里的重载车辆进行自动称重,并显示在重载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上,管理部门据此对这些超重车辆进行卸载和处罚。这一技术系统在近10年来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目前,南非超限超载车辆的比例已下降到10%以下。 日本 广泛使用固定或移动称重设备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有电子秤测量轴载。大型货车还要安装货物自动测重仪。日本实行“一超三罚”制度,即罚货主、罚运输企业、罚司机。 从世界范围看,超限超载问题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一是欧美、韩、日等国家治理力度较大,法律健全,惩罚措施也较为严厉,已经步入“标本兼治”的良性发展阶段;二是南美、亚洲、非洲等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法律制度相对滞后,超限超载问题严重,大都处于开始治理的阶段;三是非洲等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虽然法律不完善,但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超限超载问题并不严重。而在我国,公路超载现象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初。一些运输部门和车主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顾国家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的要求,一些汽车制造业和汽车改装厂争相制造和改装“大吨小标”车提供给车主,从事超限超载运输,导致了目前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的普遍和严重。部分经营者在购置车辆时,为了逃避国家规费,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往往希望购买吨位标定较小,而实际装载量大的货车。而一些汽车制造业和改装企业为了打开销路,迎合购车者少缴交通规费和保险费用的心理,不顾公路的承受能力,随意生产大吨位车轴小的重型车,伪造型号和技术数据,大车小标识,降吨位促销,对同一车型任意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手段,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据统计,1986年,全国汽车保有量是362万辆。到2002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141万辆,其中公路货运车辆达到450多万辆。仅货运车辆就比1986年增加了近100万辆。为了多拉快跑,许多司机将大货车非法改装,采取私自加高加宽槽帮、更换高强度轮胎、增加车辆弓子板厚度、增加轴重、向轮胎滴水冷却等办法达到超载超限运输的目的,致使超载30%至50%的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在一些运煤公路上,超载超限车辆占到了50%以上,很多车辆更是成倍超载,如核载12吨的货车,能装载到40吨左右,最严重的运煤车辆总重超过100吨,个别拉煤车总重量达到120吨至150吨,相当于两节火车车厢的装载量。 据专家测算,一辆超载车辆的单轴重是自重的16次方,其跃起的冲击力是自重的4倍。载重10吨的货车超载1倍,对公路的破坏力相当于正常载重时的16倍;超载2倍,对公路的破坏力增加80倍。而且核定载重量越大的车辆,超载对公路的破坏越严重。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桥梁造成的损坏是毁灭性的,它是掠夺性使用公路的一种短期行为,是承运人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获取高额收入的一种暴利行为。 据有关调查,设计年限在10年至15年的二级公路,在目前的超载超限运输状态下,其使用寿命仅为3年左右。一条设计使用15年的高速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超限1倍以上,其使用年限将缩短90%,即只能使用1年 。与人一样,公路也是有生命的,久治不愈的超载超限问题,已经成为“公路第一杀手”。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在吴忠市,2005年4月至9月,307国道叶盛段、S101省道滚泉段各有 1座中型桥梁被压断,尤为严重的是2002底刚刚峻工的黄同公路,山水沟大桥被压断,部分路段被碾压的面目皆非。 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桥梁造成的破坏是隐性的和累积性的,累积到一定程度可引起破坏,甚至可能由此引发桥断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目前公路货运的运价处于10年来的最低水平,是一种畸形的运价,同时,对于超限超载车辆来讲,也是得不偿失,可以使用10年的车辆长期超限超载,寿命也就减至3年。大家不超载后,运价出现合理回升,将能给运输户带来经济效益,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公路运输的发展。 张春贤部长在全国第一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会议上给治超工作提出了一个32字的基本原则即:“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广泛宣传,统一行动,依法严管”。这是治超工作必须遵循的,所谓“短期治标”我的理解就是先做两件事:一是先由发改委调整汽车技术参数,公安交警部门恢复“大吨小标”;二是只治理超限,不治理超载 ,就是要慢慢扎“口袋”。把一种短期行为作为一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因为这个社会缺乏责任感,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经济运作弊病。在短期治标的思想的指导下,搞了那么多的治超战役,其结果就是治理——反弹——又治超——再反弹,如果反复多次,超限行为不见明显好转,但是桥梁断了,公路烂了,让法律规范再短期行为上失去了她本应有的尊严和崇高地位。也让那些超限超载的车主摸透了游戏规则。再就是“把住源头”,说起来容易,操作起来非常难。在超限超载行为中,源头基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车辆制造厂家。生产商为了吸引购车者,恶意将大吨位车辆标示成小吨位,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全国治超开始后,为了对付超限治理,一汽还率先制造出了“悬轴车”,交通部2004年请出了10位全国人大代表考察治超,其中就有一汽集团的总裁参加,不知这位总裁在公路上看到他们的“作品”后作如何感想?而这些车又怎么在车管部门入了户?吴忠市交通局直属流动站拦截了山西某地的一辆“悬轴车”,司机说:“我们那里一下就入了70多辆象我这种车”。二是货源地。货源地比比皆是,那家不是希望自己的货物被多多卖出,而又有那一家货源地受到了处罚。三是行为人。行为人包括驾驶员、车主和货主,目前治理超限,只是针对驾驶员进行处罚,而后两者却“消遥法外”。四是市场运行规则。目前的货运市场运行还处在一个无序状态。其一是大吨小标的农用车因为相应的规费少,扰乱了货运市场的运价;其二是运输价格的不明朗性和大大小小的信息部门在运价中的盘剥,使得更加低的可怜;其三是有些军车参与地方货物运输,军车不缴纳任何规费,冲击了运价;其四是货运车辆不象客运车辆受市场准入条件的限制,无序的发展引发价格的无序竞争,加之国家多年来在运价上既没有公布指导价,又没有进行过宏观调控,以至出现了目前的不合理运输价格,国家经济一直在增长,油价也在不断增长,唯有运输价格不增长;其五是虽然国家鼓励发展大型多轴车辆,但养路费并未按比例做适当递减,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大部分车辆把目标集中在利用超限超载获取利润。因此,来自各方源头的压力全部集中在了超限超载治理上。源头不是一件事情的简单表面形式,而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理顺市场运行规则,绝非轻而易举。还有就是“经济调节”。“经济调解”的前提必须是依赖国家的政策干预, 同时也是国家大政方针中最合理、最经得起经济大潮考验的一种便捷手段。交通部门是一个服务于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的第三产业,参与经济调节的功能和手段有限,宁夏每年超限赔偿费和治超罚款不足3千万。而全国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个亿。每个省、自治区均摊10个亿。宁夏地域面积小,保守地讲也得损失3个亿。从宁夏北端石嘴山至同心的高速公路,部分路段2003年才开通,到2005年就被压的凸凹分明,所收取的治超罚款和陪补偿费不及直接损失的十分之一,间接损失就更无法计量了。 在这32治超字原则中,还有个突出难点;就是“多方合作”。这是目前困扰公路治超的又一大难题。《实施方案》里明确规定前5情形由………处罚,第六种情形由公安按照。。。进行处罚,而目前能上公路实施各种交通管制行为的机构有交通、公安、交警、林业、动检等,前不久,吴忠的农机监理也在公路上开出了超载罚款收据。一条公路多家收,谁也能管,谁也不管,谁都按照既得利益的原则行使手中的权力。受损的只有国家和整体人民的利益。如果这种多头管理体制不变更,再有三个三年也完不成治本的任务。所以说治超工作要准备长期干下去,“长期治本”是我们治超的根本目的。 二、治超的工作复杂性 一年多来,国家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还明确规定了超载《统一认定六条标准》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五个不准”以及举报热线电话。 发改委先后公布了11批《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涉及250多个企业,1.2万多个车型,245万多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撤消了2万多个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车型。公安、交通部门免费更正和恢复了全国203万辆在用“大吨小标”车,取缔非法汽车改装企业728家。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加强了执法力度,实行严管重罚,可谓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多多,声势浩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有些地方,象宁夏石炭井、磁窑堡这些煤炭生产运输相对集中的地区和高速公路上依然是超载车滚滚如龙。这些,无疑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我国一个特殊的现象——治超难。 国家下了这么大的决心, 久治难愈、有令难禁的结症在哪? 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三:1、有关治超的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执法主体重复设置,难以形成严格严肃执法;2、有关领导层重视不够,没有尽到职责。从上至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3、相当多的基层领导和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意识模糊、无视国家利益, 慷国家之慨,受小利益驱动中饱私囊是“超载”难以治理的主要原因。 从我国有关公路管理和交通管理的两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析,二者在超载超限的管理职能上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单从载重来看,车辆超载但不一定超限,但超限车辆必然伴有超载,目前,八部委开展的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是一项保护路产路权免受损害的长期的专项行动,其历史意义之深远不言而喻,执法方式可概括为:交通牵头、多方合作、联合执法,因此,执法主体就是交通部门,对于同一类违法进行管理,主体不能重复设置,否则,就是谁也想管,谁也管不好。为了明确这一问题,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载超限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明确规定了对车辆超载超限的认定、卸载和处罚必须是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超载超限检测站点内,而且必须要经过称重,否则,不能认定为超载超限, 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超载六条标准: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指出“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公安部门认为:只要是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就可处罚,因此,有的路段巡警都在查超载。公安部门绕过路政查处超限超载,既没有称重设备,又没卸货场地,执法条件不具备,同属一类的违章违法行为,两家执法机构分别管理,且没有侧重。就治理车辆超载超限而言,公安机关应将侧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把车辆入户关,非法改拼装车辆和还在继续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绝不允许挂牌入户;二是加大工作力度,作好“大吨小标”车辆的恢复工作;三是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冲卡车辆;而不是各立门户,个自为阵。三、治超工作的艰巨性超限超载,年年治,时时喊,但却屡禁难止,可以说,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是交通部门多年来想根治但又没有根除的一“顽疾”。我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有着15年的历史沿革。早在1989年,交通部就制定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在全国开展了治理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治理工作一年之后中止,《规定》停止执行。2000年,交通部重新修订发布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但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超载问题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在道路运输秩序上的一种反映,已经由一个单纯的运输行为上升成为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它直接与一些地方和行业的经济利益相关,涉及到车辆生产、运输市场、收费政策等诸多问题。超限运输超限超载在经济上毁坏了大量的公路设施,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经济运行秩序,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环境上给人民正常的出行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使得运价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的货运市场是最早开放的,改革开放初期就允许个体户跑运输,早期的车主和司机收入很高,所谓“要致富、上大路”,“车轮一转,钞票成捆”。后来由于缺乏宏观调控,造成供求失调,车多货少,运力扩张,过剩运力拥挤在有限的货运市场空间,车主为了揽取生意竞相压价,导致运价降低,而运价下滑又刺激了超限运输,靠超限来弥补损失,从而形成越超限运价越低,运价越低越超限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形成的公路运价过低的状况,使原先由铁路或水路运输的货物也转而通过公路运输,加剧内部竞争,扰乱了交通运输秩序。目前公路的养路费、货、客运附加费、运管费、车辆通告费等大部分交通规费都是以车辆核定吨位进行计算的,吨位越高,应征额就越大 。为了少缴规费,货运车辆“大吨小标” 的现象严重;为了多赚钱,运煤车加高马槽超长加宽、多拉快跑;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串通一气,几部货车共用一个车牌号码,分别行驶在不同的道路上,这些都导致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造成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减少,使原来就落后的公路交通发展受阻。根治这一顽症并非易事。在治超执法操作过程种的许多的具体困难而构成。目前开展的这些治理活动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对治理工作的社会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单纯依靠部门力量,侧重路面执法,没有深入解决汽车生产、运输市场以及经济利益驱动等深层次的矛盾,多年来一直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要彻底根治超载这一顽症,必须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只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综治、抓源头、抓过境、全天候、全方位地查禁超限超载,搞“持久战”而非“运动战”,不给超限超载司机以侥幸幻想,严格执法,才能有效遏制超限超载反弹,还公路以健康。四、做好治超工作的对策 超限运输涉及到车辆生产、运输市场、收费管理和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必须全国联动,以“堵”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一)成立机构、依法治超—— 治理超限超载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应成立常设机构 ,把“治超”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依法明确执法主体为交通部门,将治超工作作为一般日常工作来抓。发挥各级治超办公室应有的作用,切实担负起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功能,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实行 “问责制”,对不作为行为进行问责和查处。建议取消“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的规定。凡发现上游管段对超限超载车辆处罚过轻,可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进行重复处罚,对超载车辆形成一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 同时应尽快出台《公路保护条例》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 为路政部门依法超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提供准确的执法依据。 (二)政策调控、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这一“顽症”久治不愈、收效甚微,是由于源头治理缺乏政策和强有力措施,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系统性, 交通部门职责有局限性 ,这次治理应从源头开始,环环相扣,实现政策措施的科学性,把工作重点放在对源头的监管上。一是加强对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控制运力过快增长。目前全国公路车辆运力总体上是供大于求,竞争过度,惟一的竞争手段就是杀价,全社会各种价格都随这经济发展水平在在适度增长,唯有运价多年停滞不前,20世纪80年代每吨公里2毛钱左右,如今20多年了,只涨到3毛钱左右,造成的恶果就是靠超限超载取得利润,因此,必须对货运车辆采取象对客运车辆那样的市场准入模式,合理调控运力,基本实现运力与运量供求平衡,既让公路得到休养生息,又让守法经营运输业户有利可图。二是改革税费制度。加大经济调节力度,逐步调整完善养路费、通行费的计量方法,使其更加公平合理,在适当时机,取消养路费统一开征燃油税,构建合理、和谐的运输市场。三是推广集装箱化运输方式,规范公路货运车辆类型,特别是特殊产品运输车辆的类型,鼓励发展大型多轴车辆,加快货运车辆的更新换代和结构调整,促进物运输向大型化、专业化和高档化方向发展,发达国家汽车工业的发展经验表明,运输车辆的大型化和专业化能够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因此,制造大型化车辆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四是相关的管理机构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制定一些规范文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加大查处违规企业力度,加强汽车生产环节的控制管理,禁止生产违规超限车辆,禁止非法改装车辆,加快清理整顿货运机动车生产管理目录,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大吨小标”和倒卖产品合格证问题。五是公安交警要加强车辆入户的源头管理,把好车辆入户关,凡是行驶证登记的技术数据与改装后的车辆技术数据明显不符的应不予入户, 对发照后改装的超限超载货车,应取消其年审资格。六是工商部门应对违规擅自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个体业主给予依法取缔,禁止违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对违规改装车辆已办理证照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改装车辆要注销其证照,并从严处罚。七是公路部门应不断提高公路设计标准和质量,对公路的承载能力重新检查并设立明显的标志。八是注重源头处罚。在20世纪60年代左右,许多国家的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与我国现在差不多,不过没有这么严重而已,后来发现罚司机的款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他们便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首先要杜绝“以罚代卸、以收代卸”。我们目前大多停留在对司机本人罚款上而对屡犯不改的公司没有加重处罚。罚款应抓源头,要罚装货单位的款。第二是罚运输单位负责人的款,即车辆所属运输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的款。 (三)经济调节、计重收费——计重收费是用经济手段治超的有效措施之一。它的基本原则是:空车降低收费,标准装载标准收费,超限装载合理收费,严重超载卸载放行。具体做法是:将交通部颁发的货车分类标准按“车辆自重+准载质量+20%允许装载误差=认可总质量”折算为计重收费的分类标准,货车按通行时实际总质量分类后按照该类收费标准及行车里程收取通行费 。对超载车辆坚决卸载,杜绝罚款收费后放行的做法,这是制止超限的有效措施,用好计重收费政策,目的在于建立公正合理的收费方法,用经济手段抑制超限超载运输,而不能仅仅理解为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经济惩罚。我国现行公路通行费收费办法沿袭的是1950年开始实行的养路费征收办法———按车型收费,即对同一类型的车辆,不管超载、核载或空载,均按同一标准收费。“正是由于按车型收费方式的存在,在我国货运市场上,目前存在着“靠低价揽货,凭超限赚钱”。长安大学有位教授说:“计重收费对于行业管理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治超载体,还在于当整个行业失去方向时,它提供了一种牵引力,并有可能因此唤醒整个行业的创新意识。”据了解,江苏省作为全国率先实施计重收费,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提高素质、依法行政—— 执法队伍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因此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深入开展宗旨教育、法律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按照 “十条禁令”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巩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 增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意识 ,努力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切实提高路政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动静结合、严管重罚——实施计重收费,高速公路应当是首选,现在,宁夏的部分高速公路直接连通,部分超限车量都选准上高速公路来逃避超限检查,所有入口都应设置货车专门入口,安装称重设备;加强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整治衔接,以固定治超为主,配合流动稽查,采取固定治超与公路流动巡查相结合办法,形成互补和机制,使违章超超限超载车辆无路可逃。流动稽查的卸货地点,尽量选择公路站、道班附近,既降低货物的保管难度,还可以降低管理成本 总之,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的摸索和创新,只有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并且常抓不懈,才能稳定路况,保障公路完好畅通,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联动治超存在问题与对策
作者:作者:拜国治 雷宏才 来源:大华路超限站 发布时间:2010-8-4 16:02:19 点击率:461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治超工作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与交通行业、协作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极大地遏制了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为保卫公路产权、桥梁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联动治超作为治理工作的关键性措施之一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在我们202省道大华路超限站有着更为深刻的体会。在五年协同治超的实践中,我们不断地积极探索深化联动治超更加有效的办法和途径,也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同时也遇到了一些联动治理自身难以克服的障碍与实际问题,借此方式就我们在联动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及看法与兄弟单位共作探讨,也做上级领导工作决策之参考。
1、联而不动,形同虚设是目前比较普遍的现象。纵观各地联动治超,大多仅体现在工作规划,动员安排等以会议为主的表面形式上,而实际真正紧密联动,扎实工作的局面却聊聊无几,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组合松散,无机构无编制,无固定人员,无规章制度约束,无功绩考量机制。二是利益关系不尽一致,缺乏凝聚力。因而,谋求联动变成了交通部门借助政府拉客上船,尽管人数凑齐了,却并非同舟共济之人。其工作积极不积极,主动不主动,关系处理好不好,效果好否亦无人问津。
2、主战场治超站人员编制普遍不足。按照省公路局陕公路发(2004)625号文件《关于治超运输检测站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项,各检测班按照“四班三运转”的原则开展24小时工作制。每班设班长、引导员、告知员、检测员、处理员、开票员、收费员、卸载员、放行员9个岗位,连同站领导3人、办公室2人、财务室2人、稽查室2人,省道干线公路不少于45人。大华路超限站作为省道检测站目前仅有正式职工32人,基本岗位都无法保证,致使上级关于超限站应在收费站派驻专人参与联动治超的规定只能纸上谈兵,更无法进行流动稽查或查处绕站逃检车辆。为查处举报绕站车辆,我们经常自班上抽调检测人员,这样一是使原本不足的检测岗位更加缺员,无法保证检测执法的规范化;二是经常牺牲同志们正常的休息时间,长此以往,怨声四起。自身不暇顾及,联动治超的强劲势头将何以维续
3、跨境执法难。大华路横贯大荔华阴两个县市,但大华路超限站作为固定检测站地处大荔县境内。过去,因跨境查处收费站和沿线群众举报的超限车辆被华阴市纠风部门查扣执法证件的现象时有发生,理由是越界执法,缺乏跨境执法的政策依据。我们曾为此被当着很多超限车辆面前收走执法证件,境遇尴尬。因而每当遇到较多超限车辆在收费站堵道闹事的求助电话和当地群众热心的举报,常使单位领导一筹莫展。对所扣证件,我们通过私下关系,而且还要做出此类错误今后不再重犯的承诺后,方才要回,真叫人啼笑皆非。
4、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撑。协作单位为治超这一目标而来,因此,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供相应的食宿保障,会议经费、执勤补贴必不可少。实践告诉我们,协作活动的经费投入与治理效果基本呈现为正比例关系。大华路超限站之所以长期以来运行安全,协作单位合作紧密,是因为我们在此方面投入较大。但长期这样,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单位本已捉襟见肘的经费这一实际问题。因为没经费,驻站干警只效劳、没收益,配合工作的积极性大减。交警则在协助治超的同时,把超限站变成超载处罚的避风港。在联动治超经费不足的情况下,类似情况我们只能默许,但如此又会影响治超检测工作,导致反映投诉增多。
鉴于以上问题,笔者认为,联动治超必须是能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形成合力,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系统工程,其作为治超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需全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尽快制定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的便于操作的系统性政策,通过强化政策支持,消除联动单位只出勤不出工、甚至只挂名不出勤的现象;二是根据不同线路,车辆流量,合理确定人员编制,确定相关经费保障,解决治超站后顾之忧;三是授予检测站在同一线路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依法查超权限;四是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加大治超宣传力度,使之真正成为各级政府领导的案头工作,以便其正确理解投资环境与公路畅通之间的合理关系;五是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治超人员安全。近年来,为治超工作付出生命的年轻执法人员已不是个位,而这些同志往往都是极度认真的好同志,他们的血不能白流。然而,各有关方面对此却处理的轻描淡写,我们交通人也不是从褒扬他们的精神出发,而是计较他们的行为不当,严重伤害了所有治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正确的态度应当是,弄清情况,对于受到恶意伤亡的不法分子应理直气壮的予以严厉制裁,以鼓励所有治超人员更加热爱治超事业。
第二篇: 收费站入口治超小结
收费站门卫职责
1、严格遵守收费站的规章制度,服从站领导的安排。
2、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二十四小时住站值班,有事离开时需向值班站长请假。
3、负责站区财产安全,每天巡视,处理安全隐患及时报办公室和值班领导。
4、外来车辆、外来人员征得值班站长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司领导除外)。
5、不准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站内。
6、负责站区办公楼前面和东西面的卫生。
7、负责院子大门口的环境卫生。
第三篇: 收费站入口治超小结
收费站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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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2、道路交通安全法,伴您平安万里行。
3、带上平安上路,载着幸福回家。
4、司机一滴酒,亲人千行泪。
5、横穿高速路,直奔黄泉路。
6、骑车不带人,行驶不猛拐。
7、宁绕百步远,不抢一步险。
8、同为行车人,相见礼为先。
9、一生无事故,合家都幸福。
10、人人关心交通安全,路路小心伴您平安。
11、交通规则人人遵守,交通安全人人都有。
12、安全是琴弦,常拉只为奏和谐。
13、最上道,醉上道;醉上道,最上道。
14、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15、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
16、路路用心,人人安心。
17、过街先看灯,并线先打灯。
18、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
19、心宽路更宽,人车两平安。
20、酒后驾车,生命打折。
21、车行有道,交通有德。
22、开车不系安全带,牛头马面在等待。
23、行人请走地下道,防范车祸免哀悼。
24、快速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25、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26、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
27、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28、司机贪饮一滴酒,亲人悲流两行泪。
29、多一分麻痹,多一分危险。
30、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31、车辆行人守秩序,平安保身皆欢喜。
32、开车第一要事,请系好安全带。
33、和谐交通,温馨中国。
34、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35、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36、开车守规矩,安全万里行。
37、让一下海阔天空,退一下保百年身。
38、态度决定速度,安全决定平安。
39、熟悉交通标志,一通顺畅。
40、但愿人长久,千里路畅通。
41、红灯短暂,生命无限。
42、人病不开车,车病不上路。
43、遵守路权,你我安全。
44、驾车最高守则,让一点就通。
45、事业再成功,醉驾一场空。
46、三轮摩托车只能载货,不能载客。
47、我礼你让,道路通畅。
48、过马路不着急,红灯停绿灯行。
49、开车不超速,疲劳不上路。
50、不比快只求稳,平安回家才是本。
51、彼此让一让,路宽心更宽。
52、车速慢点无所谓,家人盼你平安归。
53、一人出行,全家牵挂。
54、开车斗气,害人害已。
55、常走斑马线,生命多保险。
56、乱穿马路,失道无助。
57、但愿人长久,一路共平安。
58、贪恋一口酒,祸害一家人。
59、行车在外亲人念,平安归来合家欢。
60、生命多美好,何必超速跑。
61、路为国脉,法系民魂。
62、遵章守法,各行其道。
63、人斗气易伤身,车斗气易丧命。
64、不醉驾不超速,平安回家就好。
65、车可修复,人无来生。
66、手握方向盘,绷紧安全弦。
67、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68、礼让礼让,人车无恙。
69、高速公路,行驶适速。
70、你让我让,路路通畅。
71、多一些谨慎,多一些安全。
72、人车相礼让,生命有保障。
73、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
74、横过马路,看灯望车。
75、一人醉驾,千人痛骂。
76、交通规则看清楚,开车上路不辛苦。
77、生命需要阳光,幸福需要安全。
78、安全,是回家惟一的路。
79、一时快,一世毁礼让行驶,交通顺畅。
80、给汽车减减负,给自己减减速。
81、违章超载,得不偿失。
82、讲交通公德,守交通法规。
83、相逢是缘份,会车皆有礼。
84、莫图一时快,肇事全家哀。
85、交通规则若遵守,全国各地安心走。
86、因为有所牵挂,所以小心谨慎。
87、你让我让让出温馨,你抢我抢抢出祸端。
88、谨慎驾驶,保证安全。
89、车祸猛于虎,切莫拿命赌。
90、交通齐遵守,平安天天有。
91、开车小心,家人放心。
92、酒后开车,先醉人后坠车。
93、安全随心,幸福随行。
94、开车打手机,事故盯上你。
95、行车不超速,安全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