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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制度】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汇编精品(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19 16:15:02 来源:网友投稿

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一、办公室工作守则(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二)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制度】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汇编精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府办制度】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汇编精品(完整文档)


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守则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办公室工作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勤政为民,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强。


(四)工作主动,认真负责,细致严谨,优质高效。


(五)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不敷衍塞责,不弄虚作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办公室各项制度,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共同维护集体荣誉。


(七)谦虚谨慎,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严于律己,不得假借领导名义办私事,不得利用工作岗位的影响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由区委(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二)主任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三)主任办公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的有关批示精神;


2、研究本办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3、讨论研究本办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每周工作;


4、成员之间互相通报和交流工作情况,协调内部事务;


5、讨论决定本办工作人员调动、培训、考核、提请任免、奖惩等事项;


6、其它须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纪律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经主任办公会议定的事项,各参会人员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有相违背的言行。


2、会议成员要顾全大局,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维护办公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3、遵守组织原则,严守秘密。


(五)每次主任办公会应指定专人在专用笔记本上记录,记录人应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准确,记录人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和工作反馈。




三、学习制度


学习内容:党史与政治理论;党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党风廉政教育;法律知识;时事政治;机关作风、纪律教育等。办公室业务基本知识;公文写作、电脑操作知识等业务运作知识;各职位、岗位的业务知识;


形  式: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外出参观、参加有关理论研讨会和知识测验、自学等。集中学习,请教员上课。外出参加对口业务学习、培训班;自学等。


时  间:保证每月安排一到二个下午时间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另作出调整。每年举办一次全员学习培训,本办领导和业务骨干传授工作经验和心得;全体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经验;理顺业务关系,提升工作绩效。


本办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各类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勤;各科室须列出本科室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学习;提倡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本岗位的业务学习;学习由办公室领导具体组织。


四、廉政建设制度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是区委、区政府的综合协调部门,应自觉遵守上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廉政准则(试行)》,正确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推进廉政建设。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有关廉政建设的制度和规定,提高认识,自觉抵制一切不健康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保持自身廉洁,树立良好形象。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三)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以项目定经费,按计划用钱,做到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定期公布经费开支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当好表率,严格遵守中纪委两个“五项规定”,反对互相攀比、讲排场;不准行贿受贿,不准假公济私;严禁到企业、下属基层单位报销个人请客、送礼的费用以及一切属于私人开支的费用。


(五)因工作加班需用餐时,应遵守单位规定的工作餐标准,不得随意增大工作用餐开支。


(六)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把事情办好,坚决制止一切奢侈浪费的行为。


(七)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不借开会、学习的名义,搞公费旅游。不得利用业务关系,为本单位或个人谋取福利。


(八)加强反腐保廉教育,定期检查廉政制度落实情况,把反腐保廉纳入对领导和干部职工的考核内容;对有严重不正之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认真进行查处。




五、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议


会议由主任主持,各副主任参加,必要时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主要研究决定应由办公室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半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主任因事不能到会时,由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会议。秘书科长负责记录。


(二)科室负责人会议


科长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各科室正副科长参加。主要听取各科室工作情况汇报和作出工作安排。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灵活安排。秘书科副科长负责记录。


(三)全办工作会议


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全办干部职工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报本办有关情况,讨论决定应由全体干部职工讨论通过或知照执行的事项。一般二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秘书科负责记录。


以上会议,与会人员均应准时参加,做好会议签到。对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秘书科催办落实。




六、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本办经费是指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及其他特批的专项经费。


(二)本办的业务经费,由办公室主要领导统一掌握和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副主任开支在1000元以内,可以先开支,后报批;超过1000元须先请示,经同意后开支)。凡一次超过10000元的开支需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三)经费的管理、使用、报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办理。由专人先送领导审批,再到财务部门或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后,返还报销(开支)经手人。其他人员均不得到财务部门报销业务经费。单据报销时间为每月5日以后,25日以前。


(四)领用转账支票,应填写领用登记单,注明用途,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批准,方能领用。费用报销一律凭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且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名。


(五)办公用品由秘书科统一购置、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各科室所需购办公用品的数量、种类先报秘书科,由秘书科汇总后报领导同意方可购买。凡购固定资产,应由秘书科统一验收后登记入库,领用办公用品要履行登记手续。


(六)本办正常工作接待用餐,原则上在区机关饭堂就餐。到酒楼用餐须经领导同意,办公室具体办理。各科室对口接待上级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用餐,应先提出费用数额,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任何因私的宴请餐费一律不予报销。


(七)本办机动车辆的费用开支,由秘书科统一管理。正常性维修司机应提前将维修项目,所需费用书面报秘书科,经审核后报领导批准,方可进行。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每月通报一次办公室公务用车的维修费、油费情况。


(八)其他费用的开支(如购买礼品等),也必须事先征得领导同意后,才能开支。看望病号的开支,应先征求领导同意,开支原则在500元之内。


(九)二级单位经费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凡接待费用一次超过3000元,购买设备一次超过5000元,需报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十)秘书科要及时掌握经费使用、结存情况,每月向室领导汇报一次;每半年向全办人员公布一次。




七、通讯联络制度


(一)因工作性质决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手机、家庭电话都要向单位内部公开。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含午间休息),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单位能够及时与自己联系上;在非上班时间,只有在确保通过家庭电话能及时与自己联系上的情况下,方可关闭手机。


(三)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应做好区领导和敏感岗位的电话号码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对外公布以上通讯联络方式。


(四)对未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影响工作的,当事人须向其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讨;如导致严重后果的,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给予相当处理。


(五)因工资补助中已包含通讯费用,原则上不另行补助通讯费用。




八、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行政过错追究范围:


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领导批办的。


2、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4、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置之不理的。


5、公文办理中遇到有涉及其它部门职权的事项,不与有关部门协商或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未报请上级领导或机关裁决,擅作决定的。


6、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


7、对外发文,未严格核对文种、文号、格式、文字及加盖印章,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


8、不按规定未经领导审定签发对外发文的。


9、未按规定使用公章的。


10、因工作不细致、不详实、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11、不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导致不良影响的。


12、不执行本办其他规章制度导致不良后果的。


(二)行政过错的划分:


对于行政过错行为,根据不同的情节和过程,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严重过错。


(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


3、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4、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5、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上报有关部门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四)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行政过错行为,相关的当事人和负责人要书面报告情况,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认定相关责任和处理办法。




九、办公用品采购、印刷品印制制度


(一)办公用品及印刷品印制应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统一由秘书科定点采购、定点印制。


(二)日常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提出书面购买计划,由采购员负责填定《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经秘书科长审核并报分管副主任批准同意后进行购买。


(三)如特殊需要,急需购置的办公用品,由科室填写《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按程序报批后由秘书科购买。


(四)其他办公用品(如文件柜、办公桌等)、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的购置,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审批后,由秘书科统一办理。


(五)办公室信笺、稿纸等各类印刷品统一由秘书科管理、印制。


(六)各科室印制的各种文件、表格等,应事先将印刷格式、数量等填写一份书面审批表,按程序审批后,由秘书科统一办理。


(七)办公室办公用品、印刷品费用支出统一由秘书科核准并报办公室主任审批,个人自购的办公用品、印刷品不予报销费用。


(八)各类纪念品的购买、印制,需填写一份书面审批表,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予办理。




十、印章管理与使用制度


(一)区委、区政府、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的公章统一由秘书科专人保管、用印。印章必须存放在办公室的保险柜内。


(二)用印必须严格按下列规定执行:


1、使用区委印章,必须经区委常委批准;


2、使用区政府印章,必须经区长或副区长批准;


3、使用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章(含证明专用章),属重要文件(凡以单位名义对外发文、合同文书、审批事项、人事管理、财务等),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其他事项用印,可根据领导分工范围,凭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盖章。


4、使用各种印章,均须依据领导的批准字样。


(三)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应拒绝盖章。对擅自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四)印章管理人员发现用印件虽有领导批准字样,但内容有疑问的,应向办公室领导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章。


(五)实行用印登记制度,每次用印,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记录备考,并保存领导的批准字样。记录的内容:用印日期、用印事由、批准人、盖印数、经办人等。


(六)实行用印监督管理制度。科室负责人要不定期抽查印章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十一、文明办公制度


(一)牢固树立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观念。


(二)严格遵守办公时间,保证工作质量,工作时间不办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办公时间不大声喧哗、闲聊、娱乐、吃东西或接待亲友。


(四)实行文明办公,注重仪表,着装整洁,工作时间要挂牌,不穿背心、拖鞋上班。


(五)保持办公室内的清洁卫生。办公室布置要整洁、美观,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桌上不能乱放文件、报刊、杂物。


(六)各办公室均需设有电话记录本,接听电话通知要有记录,办事要落实到人。


(七)待人要礼貌热情,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注意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遇有重大事情要及时报告领导。


(八)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九)严守党和国家秘密,严格遵守组织原则,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


(十)认真履行职责,科室之间要相互沟通协作,遇事不推诿。


(十一)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注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二、考勤制度


(一)严格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无故缺勤。


(二)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每个干部职工无论是事假还是病假(急病例外)都要填写请假单。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一天之内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须报主任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交主任审批。副主任请假,报主任批准;主任请假,报分管的区领导批准。各科科长、室领导获准假,应通知秘书科备案。


(三)实行离开办公室报告、告知制度,即本办每个同志不论职务高低,离开单位均须报告有关负责人或告诉其他同志,自觉接受监督。具体办法为:


▲室主要领导离开单位,须告知秘书科;分管主任离开单位,除报告室主要领导外,另告知其分管科室。


▲科室全体工作人员集体离开办公室,须报告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在门上注明原因和返回时间。各科室负责人离开单位一天以上,须报告分管领导和本科室其他同志。


▲其他工作人员离开单位,须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未经报告擅离岗位按早退或缺勤论。


(四)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公休、探亲假和其他假期,需提前作出报告,由主任办公会议统一作出安排。凡公差、请假,期满后一律向室领导报到销假。逾期不销假者,超期时间算作缺勤。


(五)建立考勤登记制度。请假、缺勤一律作好记录,定期公布,年终考核时作为评先选优的一项主要内容。考勤由各科室指派专人负责。每个月由秘书科汇总后向主任报告考勤情况。


(六)请病假超过3天,要凭医生证明审批;凡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当年不再享受轮休假和探亲假待遇。


(七)考勤计算办法:迟到半小时计1次迟到,3次迟到计1个缺勤;早退半小时计1次早退,3次早退计一个缺勤;3次缺勤者取消半年奖金;全年超过5次缺勤将取消年终奖金,并按有关纪律条文给予处分。




十三、休假制度


根据国家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休假制度。


(一)本办正式干部职工(含二级单位)均按本制度执行


(二)休假种类和时间


▲探亲假:探望配偶的,每年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探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国发[1981]36号、粤办发[1993]12号)


▲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已转正定级的,每年休假5天;工作满五年未满十年者,每年休假7天;工作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每年休假10天;工作二十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4天;已婚职工或未婚职工当年已享受探父母,或享受夫妻分居探亲假的,不再安排休假。(粤办发[1991]12号、粤人薪[1996]19号)


▲婚丧假:办理结婚手续的,婚假为5天,实行晚婚者,增加10天。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给假5天。(粤人薪[1996]19号)


▲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30天,已办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即已婚女职工,24周岁生第一胎的为晚育)。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还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的(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粤府[1989]16号、粤计生委[1988]090号)


▲生育看护假: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职工10天看护假,工资照发。小孩出生三个月内未办《优待证》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粤人薪[1997]5号)


(三)休假有关规定


▲工作年限按连续工龄计算;


▲原则上当年安排;


▲年内病假、疗养45天,或事假累计30天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休假期间的节日假和公休假时间可累加;


▲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四)请销假手续按考勤制度执行




十四、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办公室车辆由秘书科负责统一管理。


(二)本办的机关公务用车、干部职工的临时用车、集体活动用车,必须先填写出车单,由秘书科负责调配;特殊情况可由分管领导直接调配。


(三)严格用车纪律,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外借他人使用。


(四)车辆需要进行维修或购买配件和其它用品时,实行申报制度。经秘书科科长、分管领导同意后(超过1000元须经主任审批),方可进行维修或购买配件。


(五) 室领导公务用车的维修及有关问题,通知秘书科办理。


(六)全办车辆实行定额燃油加补助燃油制度,每辆车原则每月定额用油量200公升以内(公务出差长途另计),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车况另加补助燃油额。


(七)一切有关车辆的费用,必须由驾驶员本人在发票后面签经手人、证明人,统一由秘书科审核后报批。凡没有批准外出的,过路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一律不得报销。如公务外出,以上费用必须在回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


(八)司机必须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美观、完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劳动纪律,保证行车安全,如违章驾驶,责任自负。必须履行节约燃油、路桥(停车)费的责任。不出车时,应在办公室候命,服从其他工作安排。




十五、公物管理制度


(一)全办(除二级单位)公共财产由秘书科统一管理。各科、室购置公用物品,必须在年初做好计划送秘书科汇总审核,经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后,由秘书科统一购买。


(二)办公室公物由秘书科统一领取、购置、登记、管理、发放使用。领用公务用品必须签名,防止公物流失。


(三)大件高档办公设备,如电脑、程控电话、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照相机、收录机、电视机、打字机、油印机等,由秘书科统一管理。其中,电脑由专人管理、使用,照相机、收录机指定专人使用并办理好使用卡。程控电话和传真机使用须填写报批单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使用复印机、速印机、打字机、油印机均由秘书科负责安排专人使用管理,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外单位使用的,除要经批准外,还要收回适当的工本费用。


(四)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800元以上)的物品,须列入固定资产帐目。


(五)各科室每年要对本科室的公物、办公用品进行一次清理登记,并送一份给秘书科存档。秘书科每年年终对全部财产进行一次清理登记。报废物品报室领导批准,再作注销处理;超过5万元报废物品,报有关部门备案,物品遗失要查明原因,属个人责任的,应作价赔偿。


(六)调离本办人员,应先交回领用的公用财物,才能办理调离手续。




十六、文印室工作制度


(一)负责本办的各种文件、材料打印及速印工作。


(二)外单位需文印室协助工作时,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收取适当费用(一年结账一次)。


(三)所有打印材料,都须先登记,再打印,以便日后查找。电脑内的资料,需每月用软盘考备一份,避免丢失或电脑病毒侵蚀现象。


(四)凡外单位来我室拷贝的磁盘,必须通过查病毒的程序严格把关。


(五)爱护设备、清点设备用料,注意电脑、速印机、复印机的保养,做到遇有小故障,及时处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六)工作热情,凡遇到急件都能树立紧迫感和时效观念,做到自觉加班加点完成任务。


(七)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在公共场所和亲属面前谈及与工作有关的秘密内容。不准将机密文件或未经领导批准公开的材料乱放置。


(八)利用空余时间,协助本办做好其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学习政治和有关业务方面的书籍;妥善安排工作,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十)保持办公桌面清洁整齐、办公用品摆放有序,每周五(下午)全面清洁一次。




十七、报刊资料管理制度


(一)本办报刊、书籍,由秘书科统一订阅、分发、保管。


(二)本办报刊只供本办人员在办公室内阅读,阅后放回原处,外借须经秘书科办理借阅手续。


(三)内部刊物统一由秘书科安排本办领导和干部轮阅,阅后收回统一保管。


(四)过期废旧报刊资料,由秘书科及时清理。




十八、清洁卫生制度



(一)清洁卫生,人人有责。


(二)保持办公桌面清洁整齐,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三)过期报刊、作废文件、资料要及时处理,不要随意放在公共地方。


(四)各科室清洁工作由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实行每天一小扫,每周(星期五下午)一大扫,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


(五)室外卫生责任区由本办全体工作人员共同清洁,清洁时间由秘书科负责通知,无特殊情况应自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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