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一、概述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穗府办〔2015〕21号)的工作部署,结合荔湾区委、区政府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报告】2015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5年广州市荔湾区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 述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穗府办〔2015〕21号)的工作部署,结合荔湾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2015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心要求是:全面开展全区政府门户网站普查和整改、保障信息公开时效,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荔湾区政府公信力。
(一)全面开展网站普查,督办落实主动公开
一是专责小组巡检,监督整改,推进落实普查工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粤府办[2015]19号)要求,荔湾区政府成立荔湾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小组,履行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审核、把关的主体责任,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子网站检查整改工作。先后召开了荔湾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小组、全区部门、街道网站普查工作等会议,在会议上解读政策文件、分析问题、部署各阶段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指导全区43个现有政府网站分阶段逐步进行整改,
二是督办落实到位,及时上报,保障信息公开达标。我区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和区委区政府的普查工作重点要求。由区委办、区府办、区政务办组成督办检查组,全面检查全区部门网站,由区政府对网站不达标部门发出整改督办通知,逐个单位和栏目落实。在每个阶段的要求时间内将开展情况上报到市政府办公厅。在普查最后阶段,全区信息公开部门均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取得成效,通过市网站普查小组检查各项指标完全达标,荔湾区网站普查整改工作获得上级部门认可,并在全市网站普查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二)严抓重点政府信息,依法行政依时公开
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全面梳理涉及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信息、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信息,实行集中管理,分类发布;规范本区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准确把握申请人的具体诉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努力满足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做到“清楚告知,完全结案”。
(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修订办事指南,以及审批依据、审批标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一是完善行政审批受理清单,新增及废止审批事项清单、查漏补缺。以及完善建设工程联合勘察审批事项流程,使受理工作更加规范,并及时做好清单公开。二是扩大行政审批受理范围。在区属各部门业务纳入“一窗式”综合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商事登记业务新办企业“统一受理、多证联办”制,对统一受理、涉及互为关联的事项实行“内部流转、联审联办”制。三是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置有“自助终端”,供市民进行政务信息查询、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国地税相关凭证、个税清单、个人完税证自助打印等业务。
(四)配合完善社区管理,推进便民信息公开
为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配合荔湾区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和参与开展社区服务管理建设。一是做好全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专栏”,公开全区22个行政街道1363个网格的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并以二维码方式公开每个网格社区情况。二是配合“12345热线指挥中心”开展政府服务建设和管理,推进全区政务互动,进一步拓宽互动渠道推进网络问政。三是积极利用“荔湾政务”微信公众号推进便民信息公开,先后在微信功能里增设了办理预约、进度查询、医院挂号、出入境业务、户政业务、机动车业务在线办理等服务项,率先利用新媒体向市民提供移动化的民生服务和零距离的政民互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含下属部门)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13条,其中1.组织机构76条;2.规章1条;3.规范性文件124条;4.其他文件407条;5.动态类信息2894条;6.行政执法类信息218条;7.办事指南类信息65条;8.财政决算信息172条;9.政府工作报告1份;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58份;11.其他信息3397份。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行政执法类信息2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属于本区各单位业务类信息295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0%,主要为区政府及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动态。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区政府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173条,主要为区政府及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包括:1、公开了荔湾区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情况、公开了荔湾区人民政府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含非税收入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开支情况);2、公开区属各部门2015年度部门预算、2014年度部门决算等;3、主动公开《关于转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制度。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人民政府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工作: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微信、微博等公共媒体,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和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渠道予以公开。在便民服务上,推进网格化管理,开设了“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专栏”,公开全区22个行政街道1363个网格的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并以二维码方式展示以方便公众了解所以社区的情况;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方便市民足不出户查询和办理业务;在各街道设立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等形式,方便市民查询和办理业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73件,其中通过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w.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32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00件,其他为信函等其他方式提交。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30%属国土规划类信息,19.7%属行政执法类信息,15%属公安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环保、食药监、财政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7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95件,占总数的56%,主要涉及国土规划、环保、执法监管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4件,占总数的8.2%,主要涉及国土、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17件,占总数的1%。主要是因为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及商业秘密;
“信息不存在”的20件,占总数的1.2%;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8件,占总数的1%;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总数的0.5%。
四、其他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含下属部门)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01169次;接受市民投诉举报1158次。
五、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区法制办、区行政复议办)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存有异议;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需加强监督,仍存在可以主动公开或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主动做好公开,使公民通过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来获取,二是处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时,职能部门对公民提交的申请是否完全公开或部份公开存在把握不准,需加强培训与监督。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对照权力清单,监督各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各部门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征地拆迁)、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整合全区政府门户网站资源,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大办事信息公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社会新媒体、app等应用系统,结合“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城市社区网格化信息系统,构建全方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和便民信息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公开和服务。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办度。按照区政府重点工作分工和各部门权力清单,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网上信息公开管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大政务APP、微信的管理力度,重点抓好对媒体特别关注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事项公开规范,增强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做好部门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