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方案按照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大力推动拆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加强精细管理,建设美丽东城为目标,按照《北京市城乡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东城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6年拆除违法建
设工作方案
按照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大力推动拆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精细管理,建设美丽东城为目标,按照《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和《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将拆违工作与疏解非首都功能、实施业态调整、保护历史风貌相结合,与整治地下空间、出租房屋、消除安全隐患相结合,与环境建设项目推进、强化环境秩序整治提升相结合,与区域环境提升、分级分类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与发动社会力量、强化居民参与城市管理相结合。通过加大拆违力度,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多管齐下,切实加强统筹,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我区拆违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东城区拆除违法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拆违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李先忠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陈之常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 健 副区长、东城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管委、区国资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信访办、区财政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房管局、东城食品药品监管局、东城公安分局、东城国土分局、东城规划分局、东城工商分局、东城交通支队、东城消防支队、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王府井建管办、前门管委会、北京站地区管委会、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区房地一中心、区房地二中心。
三、工作重点
一是坚决实现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二是杜绝账外违法建设;三是全年拆除市级挂账任务不少于4.5万平米。
1.严控新生,消减存量
本着“严控新生、减少存量”的拆违方针,一是对新生违法建设,严格落实四个“第一时间”和日报告工作制度,确保新生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快速拆除,实现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二是对存量违法建设分类进行查处,对纳入市级挂账的违法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建设、用于出租牟利的违法建设、占压道路、绿地等公共空间或占压水、电、气、热等地下管线设施的违法建设、重点地区、主要大街周边影响城市景观环境的违法建设、位于河道、高压线、铁路、公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重点拆除。
2.坚决完成市级挂账任务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2015年各街道违法建设的拆除数量和面积,结合各街道违法建设台账销账进度及销账比例,结合群众举报密集地区、媒体曝光和领导批示情况,梳理建立了2016年市级挂账任务4.5万平米。其中,市级挂账任务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区县拆违工作的硬性指标,要坚决依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必须强化落实属地街道牵头组织,城管执法部门为主体,规划、公安等部门大力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全年4.5万平米市级挂账任务的拆除工作。
3.全面推进占压燃气管线违法建设治理
全区现已建立燃气占压隐患台账48个点位,2015年已排除10处,2016年计划除天坛南里地区内的点位随拆迁工作逐步整改外,其余全部列入2016年整改计划。为有效保证燃气占压违建的拆除工作,各街道(地区)应将今年燃气占压违建任务纳入2016年市级台账任务一并销账。
4.大力开展私挖地下室违法建设专项整治
按照“全面排查、坚决治理、杜绝新增”的要求,属地街道办事处牵头,规划分局、城管执法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行动,充分发动群众及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全面深入摸排工作,对在施新生地下违法建设,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建设,并对施工现场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对拒不停止建设的,各街道(地区)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快速回填程序,依法从严处罚,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确保新生地下违法建设“零增长”。对历史已建成的地下违法建设,综合运用多方约谈、协助回填、媒体曝光、房产冻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进行集中整治,形成挤出效应,对私挖地下违法建设当事人形成有效心理震慑,为逐步消除存量奠定基础。
5.细化梳理台账,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
为了更有效的配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开展,各街道要在2016年市区台账的基础上,对涉及功能疏解的违建进行再梳理,明确疏解功能相关信息,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
四、工作安排
1.做好新生违建查处及督办件的办理工作
依据市专项行动指挥部下发的《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治理新生在施违法建设工作执法手册》,加强新生违建管控及查处力度,减少市级新生督办件,力争全年无进入挂账督办新生违建;通过实地体验朝阳门街道“胡同物业化管理模式”,探索建立适宜于各街道控新生的有效机制,每天组织力量开展新生违法建设巡查并及时报告,确保新生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快速拆除,实现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
2.确保市级挂账任务拆除
市级挂账任务的拆除工作按季度划分两个阶段完成,即 6月30日前完成市级挂账任务销账50%,8月30日前完成销账100%。
3.组织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为了提高拆违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违法建设相关法律的理论学习,了解市、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分析典型案例,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信息平台系统及相关业务知识,拟于2月份组织拆违办成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讲解市专指办即将出台的《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治理新生在施违法建设工作执法手册》;拟于年底组织一次总结培训,探讨交流一年的拆违工作,推进下一年任务的顺利开展。
4.顺畅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优势
顺畅的机制是拆违工作不断开展的润滑剂,2016年拆违办将在原有制度基础上,摸索改进,推出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例会协商制度、督办约谈制度、消减挂账违法建设工作机制、管控新生违法建设工作机制、考核评价办法等多项机制内容,各街道要根据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力推进拆违工作的大力开展。
五、工作措施
1.拆除重点违建,形成震慑效应
围绕环境整治、业态提升、人口疏解、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针对用于出租经营、造成环境脏乱、占压公共空间、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各街道办事处至少选取辖区内一个面积较大或区域集中的违法建设点位,组织实施集中拆除行动,形成对该地区加盖违法建设行为的震慑,营造浓厚的拆违治违社会声势。
2.广泛发动宣传,营造拆违氛围
一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加强社会宣传,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深入社区胡同,向居民宣讲我区拆违政策,鼓励居民参与新生违建举报,推动执法部门积极作为,加强执法;二是在全区范围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使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强大的舆论环境,促进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3.强化问责,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进一步健全理顺责任部门内部之间的协调流转机制,强化我区各项拆违工作机制,实现发现、拆除、追责三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同时,强化监察部门对于在拆违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监督力度。
4.树立典型案例,示范全区拆违
针对违法建设中共性问题,街道从用于居住、出租牟利、侵占公共空间、历史自建房屋翻新、公有产权房屋等几个方面分类,在实际工作中形成典型案例。区拆违办根据典型案例,组织法制办、城管执法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加强法规研究,对每类问题进行梳理,为同类违法建设拆除提供有效参考,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
5.加强源头管控,开展系统治理
从切断违法建设的利益链条入手,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针对遍布大街胡同内以房屋装修名义加盖违建的门店及建筑单位,联合工商、房管、规划、住建、食药等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切断加盖违法建设的施工源头。
6.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调度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由各街道主管领导参加的拆违工作例会,研究拆违重大事项,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每周在全区城市管理例会上通报拆违工作进展;三是每季度区政府常务会上通报拆违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拆违工作重点;四是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进一步加大拆违监督监察,提高全区拆违工作效率。
六、职责分工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常态化工作深入开展,依照部门职责,重点明确以下工作任务。
1.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履行东城区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办公室职能,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成员单位开展整治行动,细化拆违工作台账,拟定拆违工作计划,下达拆违工作任务。负责违法建设的执法拆除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力量做好拆除违法建设的执法工作,确保拆除工作的顺利开展。负责违法建设举报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建立与属地长效沟通机制,提高拆违工作效率。负责联系市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2.各街道办事处(地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作为主责单位牵头组织开展辖区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拆除违法建设现场服务保障工作和居民群众工作。负责违法建设基本情况摸排调查,要做到辖区违法建设底数清、情况明。负责辖区新生违法建设的监管和报告,严格落实新生违法建设“日报告”和“四个第一时间”工作要求,坚决实现新生违建零增长。制定辖区拆违工作计划安排,对违法建设实施分类管理。指挥调度本辖区各职能部门和执法力量,开展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拆违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拆除违法建设高压舆论态势。
3.区城管委: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政策研究,为全区拆违工作提供政策指导;配合属地街道和专业执法部门开展拆违行动,联系市属专业部门做好拆违过程中的水电气热运行保障工作。
4.东城规划分局:梳理城市规划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核心区实际,细化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研究理顺房屋翻改扩建工作程序,明确房屋翻建审批流程,畅通审批渠道。加强对经过行政许可的项目进行规划监督,严肃查处超出许可范围的建设。对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对全区建设项目审批情况进行快速认定。
5.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全区新生违法建设的巡查、派遣、报告工作,及时发现派遣新生违法建设,对新生违法建设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监督拆除整改效果。对拆除后的违法建设进行现场验收,确保场光地净。
6.东城公安分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拆除违法建设执法保障工作及调查取证工作,维护拆违现场秩序,做好安全保障,依法严厉查处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7.东城交通支队:负责违法建设拆除现场周边交通秩序维护。
8.东城消防支队:负责违法建设拆除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险情的抢救及处置,加强对利用违法建设进行经营活动的消防审批工作。
9.东城工商分局: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的主体进行梳理登记,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10.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公司依法予以查处;对私挖地下室回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11.东城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对经认定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用地,不予受理土地审批、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配合执法部门提供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做好违法用地查处工作;配合查处机关做好违法建设项目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及暂停不动产登记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12.区国资委:加强对区属企业自有房屋的监督管理力度,协助执法部门推进区属企业违法建设的拆除,做好自查自拆工作。
13.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违法建设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对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违法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依法对违法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4.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中心:对全区侵占绿地的违法建设进行普查,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侵占绿地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并及时做好拆违后绿地恢复工作。
15.区房地一、二中心:梳理东城区直管公房档案,研究对直管公房出租、经营、转让、改变使用性质等情况的管理措施。落实公房翻改扩建依法到规划部门办理许可的工作制度,翻改扩建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配合拆除直管公房的违法建设。
16.公安、消防、工商、文化、食药、卫计部门:依据行政审批职能,不给违法经营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已经办理的应依法办理注销或迁址变更登记。
17.司法部门:积极协调指导拆违行政执法工作引发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18.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为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提供法规政策支持,建立送审案卷快速审批工作机制。
19.区信访办:负责积极稳妥做好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群众信访工作,协调责任部门及时化解工作矛盾。
20.区委宣传部:牵头做好全区拆违宣传工作,审定宣传内容,组建禁止违法建设政策法规宣讲队伍,按照规定接待来访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媒体的引导工作。
21.区委组织部:负责将拆违落实情况纳入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与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22.区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全区拆违工作进度的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落后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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