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刻汲取国务院安委会通报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多起重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白银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白银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刻汲取国务院安委会通报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多起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积极有效防控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近期事故多发区域,突出消防、非煤矿山、化工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用工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13年6月——9月
四、检查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要突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不留死角。
1.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责任实施单位:区安监局,白银国土分局、区水务局等部门)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生产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防护工作落实情况,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汛期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措施落实情况等。以防爆、防燃为重点,对涉氨企业要开展储存装置安全设计、安全使用专项检查。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货物仓储和运输情况,打击治理“三超一改”、非法经营等行为。(责任实施单位:区安监局,白银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白银交警大队、白银工商分局等部门)
3.消防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责任实施单位:区消防大队,白银公安分局、西区管委会、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管委会、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等部门)
4.交通运输: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要做到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严把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道关口”,加大对事故易发时段、车流出行高峰路段的执法检查力度。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雨季天气运输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桥梁、车站、码头等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责任实施单位:白银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5.建筑施工:认真检查各类建筑工地应对夏季事故防范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地安全及质量情况,在建项目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大型建筑机械安全标准与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责任实施单位:区住建局,白银 质监分局等部门)
6.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各餐饮企业、各药品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糕点、饮料、豆制品等生产、经销企业的进货渠道、投料记录、添加剂使用情况、标准备案、食品标签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生产要求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商场、专卖店销售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冷冻食品、乳制品、粮油等食品严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罚。(责任实施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各工商分局等部门)
7.民爆器材: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检查民爆器材审批、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责任实施单位:白银公安分局,区安监局等部门)
8.冶金等工贸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考评工作,检查企业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检查危险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修作业和承包商相关责任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作业及相关人员培训情况,以及冶金企业煤气中毒、高温金属液体火灾爆炸防范措施等。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检查企业职业危害申报、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员工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现场检测情况,企业改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措施等。(责任实施单位:区工信局,区安监局等部门)
9.特种设备和农机安全:认真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测和安全使用情况等。检查农机安全审验、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责任实施单位:白银质监分局,区住建局、区农机局等部门)
教育、民政、卫生、文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大检查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检查各类事故查处情况,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检查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自然灾害事故预防处置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情况。
五、检查形式和组织领导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做到“四个贯穿始终”:企业自查自纠贯穿始终、深入整改贯穿始终、督导检查贯穿始终、问责处理贯穿始终。区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区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安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区安委发〔2012〕13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区政府成立5个督查组,分别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按照分工分行业开展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从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工作方案,6月20日前报送区安委办。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和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报告。
(一)要实干,不留缺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在思想认识上到位,更重要的是行动到位,真抓实干,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安排检查,亲自参与检查;分管负责人都要分别带队检查分管领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要达到全覆盖。做到重点企业、作业现场、危险部位“三必看”;员工培训、安全投入、责任机制“三必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意见建议“三必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应急处置要点“三必查”。
(二)要全面,不留死角。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整改的基础上,各行业检查组通过检查督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自查自纠和整改措施,自查整改率达到100%。要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地认真检查,不放过任何安全漏洞,不留下任何检查盲点。
(三)要彻底,不留后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隐患单位立即整改;对难以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跟踪落实;对于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应迅速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不完成不得复产。对所有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都应建立隐患登记档案,逐级上报。
(四)要严肃,不留情面。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肃落实执法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和严格问责“四个一律”的打击措施,依法从严查处屡查屡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坚持事故隐患“零容忍”,对不认真执行安全指令、不落实整改的,都要采取处罚措施,造成事故的都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五)要长效,不留遗憾。坚持“三签字”制度,检查组负责人、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监管人员都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坚持重大隐患排查情况“零报告”制度,如没有发现重大隐患的要实行“零报告”。有关大检查开展情况建立周报、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每周星期一18:00时前向区安委办报告上星期大检查开展情况,每月月底前向区安委办报告本月大检查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