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白银市平川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白银市平川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安全
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上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15年8月中旬至12月30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首要任务,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之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全系统全面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堵塞隐患漏洞,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预防控制事故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全系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2015年8月中旬至12月底。
检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局机关、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神峰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
三、活动内容
(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市区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措施、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
2.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设置、畅通情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3.用电用水安全情况。包括电器设备、电源线路使用维护;自来水管道安全及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用电、用水安全工作制度等情况。
4.公务车辆安全情况。包括办公区车辆秩序、单位日常车辆保养维护、车内消防器材配置等情况;司法所业务用车是否有违规停放、违章驾驶、随意派遣、不按期年检、保养、“带病”出车等情况。
5.办公用房及修缮施工安全情况。包括机关及司法所办公用房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管理,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等情况。
6.其他安全工作情况。包括上述未明确的涉及机关和工作人员安全的,如防盗、出行等情况。
(二)扎实组织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加强对我局所包的平川区神峰煤矿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开展实施情况;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安全隐患整改、井下“六大系统”建设运行、灾害预防与处理情况;是否存在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停产整顿期间关闭措施是否到位、档案是否齐全有效、现场是否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偷采偷建情况。
四、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从8月15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至8月20日)。根据区上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健全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对全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动员部署。全局各科室(所)迅速启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对全局各科室(所)和我局所包的煤矿神峰煤矿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局机关要加强对办公设施、电器、消防安全等常规方面的检查;各司法所除了常规检查,重点加强对警车使用情况的检查;驻矿负责人要组织神峰煤矿管理人员从消防、作业等方面进行摸排、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类登记造册,能立即排除、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单位内部和所包煤矿安全稳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督查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查缺补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科室(所)将总结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2月25日之前报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长征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组织、全力实施,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处、中心、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崔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检查、指导等日常工作。同时,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三到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制定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于8月21日前一并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考核体系,以安全生产宣传月、“法律七进”等活动为载体,整合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向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有针对性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全系统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本部门、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局所包的煤矿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煤矿企业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