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市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昌平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6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
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市政府《关于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意见》(京政发〔2012〕37号)、区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意见》(昌政发〔2011〕23号)等文件要求,现提出2016年昌平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的目标,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强人口调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重点,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推进“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构建,有效消除风险隐患,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无证无照经营主体。
三、工作目标
2016年,力争实现全区无证无照聚集区“零增长”,压减全区无证无照经营存量不低于30%,坚决防止因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件,确保“先照后证”改革稳步推进,确保全区社会安全稳定、市场秩序良好。
四、组织领导
2016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继续由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苏贵光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教委、区文化委、区商务委、区旅游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环保局、区安全监管局、区质监局、区综治办、区交通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农业局、昌平消防支队、区烟草专卖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局长赵学功兼任。
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五、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着力完善工作机制
1.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29号)要求,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跨部门执法联动,切实增强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有效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2.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每季度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和挂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1.开展全面排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无证无照经营涉及的地区、行业和违法建设等情况,建立明细工作台账,综合分析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确定整治重点和治理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2.开展集中整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基层执法力量,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查处取缔本辖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实行“周轮值”制度,由轮值部门牵头开展项目化综合执法行动,围绕城乡结合部、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集中整治未取得行政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网吧、电子游艺、烟草销售等经营行为以及擅自从事不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有序实施信用惩戒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等传媒手段,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力度,探索采取多部门、多领域的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努力营造信用约束环境。
(四)引导促进合法经营
按照国家、北京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安排部署,建立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登记审批衔接工作制度,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符合昌平区功能定位、满足群众需求的市场主体创造便利市场准入条件。同时,按照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法经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认识,将查处取缔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查处取缔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作为联络员,参加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适时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督查考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实现预定工作目标。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统筹能力,及时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处取缔本辖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政府督查室要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纳入重点督查和绩效考核范畴,定期督促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查处取缔工作扎实开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源头治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在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过程中,既要突出无证无照餐饮单位、非法行医、消防隐患、安全隐患等整治重点,又要与加强人口调控、“拆违控违”、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从源头消除各类隐患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工商局昌平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宣传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引导经营者有序、守法经营。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群众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等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治理的工作局面。
(五)加强信息报送,实时反馈进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填报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台账销账情况周报表,并按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9741826)报送本单位日常工作信息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