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学法计划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规划】沈阳市财政局度学法规划(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沈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学法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辽依法发〔2016〕1号)总体部署,加强法治学习,推进依法理财,制定2016年度学法计划。
一、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通过大力推进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学习内容
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学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以下25部与履行财政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预算法》;
2.《会计法》;
3.《注册会计师法》;
4.《政府采购法》;
5.《行政诉讼法》;
6.《行政复议法》;
7.《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8.《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9.《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0.《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1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1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1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15.《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16.《辽宁省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规定》;
17.《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
18.《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
19.《辽宁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20.《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21.《沈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2.《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23.《沈阳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24.《沈阳市财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及指导标准》;
25.《沈阳市财政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三、学习形式
(一)开展自学
财政干部要充分发挥学习主体作用,主动深入开展自学,把握重点,务求实效。要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
(二)集中学习
适时邀请有关专家,为全局干部进行法治专题辅导。
(三)业务培训
局内各处(室)、单位要根据全局2016年财政干部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法活动。
(四)在线学习
局内各处(室)、单位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有关要求,积极通过在线学习网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局内各处(室)、单位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把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把学法用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
(二)领导带头,增强实效
局内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带动本部门干部积极学法用法,确保取得实效。
(三)拓展渠道,创新方式
局内各处(室)、单位要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契机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
(四)学用结合,促进工作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立足财政中心工作,把学法的过程与推动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为全面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法治基础。
各处(室)、单位学法用法的做法和成效,可通过党建动态、法制信息等方式发布,以供借鉴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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