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卫计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澄海区卫计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澄海区卫计系统夏季消防
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制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和公安部、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广泛发动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以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机构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医务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自救能力,组织各医疗卫计单位消防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提高全系统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系统夏季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和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许志良任组长,副局长林广敏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记录、督查考核等工作。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负责本单位消防检查工作专项整治,及时报送信息(报送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722308,传真:85739071)。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聚集场所、重点部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从严整治,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二)各医疗卫计单位要从消防责任制落实、单位场所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落实消防安全全面工作。
(三)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省制定出台医院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加强对单位、行业依法监管力度。区卫计局将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加大对火灾隐患的监管整治力度。
(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消防安全“五进”活动为载体,创新手段,通过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聚集场所悬挂标语等方式,占领更加有效的消防宣传阵地。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其消防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灭火应急救援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配齐消防器材,积极组织消防演练,提升本单位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实战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现在至2015年6月底)。各医疗卫计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层层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时间到位、措施到位。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5年9月20日前)。采用现场检查、书面督办、电话通知、短信提示等方式,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及时通报,形成全程加压、紧逼增劲态势,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通报阶段(2015年9月20日前)。对卫计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卫计单位必须加强检查督导,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职责要求,加强对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凡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火灾事故的,将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
(三)各医疗卫计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 9月10日前报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工作总结(报送:区卫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722308,传真:85739071,邮箱:stschqw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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