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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方案】南通市市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20 18:05:07 来源:网友投稿

南通市市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管理,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讲文明树新风迎世博”主题活动动员大会的要求,决定对市区户外广告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南通市市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南通市市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南通市市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管理,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讲文明树新风迎世博”主题活动动员大会的要求,决定对市区户外广告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确保户外广告安全、净化美化城市空间环境为总体目标,坚持“减量、规范、美化、提档”和“堵疏结合”的整治原则,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机制,加大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执法查处和清理力度,通过整治,坚决遏制户外广告违法设置问题,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

二、整治思路

在开展大规模宣传教育,营造强大整治声势的基础上,以三区为整治主体,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标准,全区域同步开展综合整治。整治过程中,采取教育整改与执法查处相结合,鼓励自拆与强制拆除相结合,短期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在全面清理违法违章广告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综合运用严控管理、强化执法、市场化运作等措施,实现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整治内容

依法查处并清理拆除各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分类分别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

(一)关于高立柱广告的整治

1.对未经行政许可违法设置的高立柱广告依法全部予以拆除。

2.对经行政许可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高立柱广告依法全部予以拆除。

(二)关于楼顶、墙体广告的整治

1.对未经行政许可违法设置的楼顶、墙体广告依法全部予以拆除。

2.对经行政许可但存在安全隐患的楼顶、墙体广告依法全部予以拆除。

3.对经行政许可但设置位置、内容、大小等与许可事项不一致或破损陈旧的楼顶、墙体广告责令整改,无法整改的予以拆除。

4.对经行政许可且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要求的楼顶、墙体广告予以保留。

(三)关于路灯杆广告的整治

1.拆除工农路、世纪大道、青年路(工农路-外环西路)、人民路(工农路-孩儿巷路)、濠东路、濠西路、濠南路、濠北路、跃龙路(青年路-人民路)、姚港路(青年路-任港路)、北濠桥路、城山路、桃坞路、南大街、环城东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等路段及开发区境内主要干道路灯广告。

2.拆除路灯广告位出让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所有路灯广告及协议规定范围内未经行政许可违法设置、内容低俗的路灯广告。

3.即日起,未出让的路灯广告位经营权停止出让,2011531日后,市区范围内所有路灯广告位经营权不再对外出让。

(四)关于门头店招(含电子显示屏)的整治

按照“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新建建筑严格控制、原有店招逐步规范”的思路,对违法设置的店招店牌依法查处,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严格控制行政审批,逐步对门头店招店牌进行统一规范并提档升级。

(五)关于其它广告的整治

1.公交站台广告。清除所有公交站台顶部广告和其它零乱广告,依法查处未经许可违法设置的公交站台广告。

2.橱窗张贴及落地广告。依法查处并全部清理拆除未经行政许可违法设置的橱窗张贴广告及落地广告。

3.公益宣传栏广告。依法查处并清理公益宣传栏内的商业广告及乱张贴、乱涂写。

4.交通设施广告。依法查处并拆除未经行政许可违法设置和影响交通通行安全的交通设施广告。

5.车身广告。依法查处并清理未经行政许可违法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车身广告。

6.条幅布幔广告。拆除所有过街横幅拉杆,清理和拆除未经行政许可违法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条幅布幔广告,严格控制条幅布幔广告的行政许可。

(六)关于专用公益广告设施的整治

1.拆除未经行政许可、存在安全隐患的公益广告设施。

2.根据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政府主导设置一批专用公益广告设施,专门用于各类公益广告宣传。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4月份)

1.发布整治通告。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整治通告,向社会公布整治内容、整治期限和整治要求等事项。

2.组织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发布整治通告,刊发《答记者问》,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营造整治工作浓烈氛围。

3.召开业主会议。分区域召集广告从业单位代表会议,公布整治决定,教育引导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5月至8月)

1.依法查处和清理违法违规广告。三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各自管辖区域,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逐条道路、逐个区域实施集中清理整治。市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

2.组织开展高立柱广告设施回购和招拍租等项工作。市国资委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9月至10月)

各区梳理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对本辖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责成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相关区域限期整改。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讲文明树新风迎世博”主题活动十大重点工程之一,是净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定部署上来,将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建立市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市城管局,在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指挥部下设行政执法、资源管理、检查督办三个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查处、广告回购及拍租、整治督查等工作。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建立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整治任务,明确责任要求,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序时高效落实。

(三)严格依法查处,坚决拆除清理违法违规广告。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严格执法,重拳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重点突出高立柱广告、楼顶墙体广告、路灯广告、交通设施广告整治,坚决拆除各类违法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内容低俗、严重影响市容形象的各类广告。

(四)强化整体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强大合力。各区、各部门和单位既要分工负责,全力推进落实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整治工作,又要相互联动配合。市城管局作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三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整治主体,要整合辖区有效力量,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市公安、建设、交通、民政、邮政、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组织好市政公用设施和交通设施附着广告的整治工作。市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期间,各管理部门暂停经营性户外广告的行政许可。

(五)强化长效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安全有序。综合整治结束后,各区、各执法部门要继续保持严管态势,各监管部门要加大户外广告审批源头管控力度,确保户外广告整治效果得到巩固提升。市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户外广告长效机制的研究,加快制定户外广告管理规范,编制出台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加快建立联合会审机制,全面提升户外广告管理长效常态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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