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浈江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韶浈安委〔2015〕26号)的要求,从7月20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做好林业系统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浈江区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浈江区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浈江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韶浈安委〔2015〕26号)的要求,从7月20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做好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范围和重点
检查时间:7月20日起至9月30日
检查范围和重点:全区木材(家具)生产加工单位、林木采伐者、造林业主及山边林缘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林业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罗修鹏
副组长:吕玉山
成 员:赵鸣、杨露、游先标、齐铁光、马中洲、侯传有、王文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检查督查内容
(一)对木材(家具)生产加工单位的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包括消防设置是否齐全,电线线路、开关是否老化漏电,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情况,烘干、锅炉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易燃的杂物要及时进行清理,对工人进行必要的防火安全教育,确保防火安全
(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喷漆、涂胶和晾漆操作。
(三)组织开展木材生产、造林生产安全生产排查,对辖区范围内的林木采伐、造林生产的工棚进行排查,对在河边、山谷、水库边搭建的工棚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拆除,组织施工人员在安全地点居住。
(四)组织开展山边林缘单位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对辖区范围内山边林缘的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开设防火线、周边杂草是否清除干净。
五、检查方式
(一)自查与检查督查相结合。在经营加工单位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检查。新韶、乐园、十里亭由林政股负责组织实施,花坪、犁市由当地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安全检查督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情况,坚持“四个一律”要求,严厉处罚,切实起到震慑效果。
(三)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查出的所有隐患,都要限期整改,并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抓住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六、加强信息上报
每月结束后将各地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主要措施、进展情况报局,重大情况随时报,各地开展大检查的工作总结,于9月30日前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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