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大本区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府发[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上海市杨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大本区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府发[2015]74号)和《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清单》(沪府办[2015]12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河道概况。杨浦区境内共17条河道,其中市管河道2条、区管河道15条,河道全长约56公里。复兴岛运河以及虬江可以通航,通航等级为1级;其余河道均不能通航。中原河、钱家浜、经三河(新江湾城)和嫩江河等4条河道,被纳入全市“百条小河”河道综合整治范畴;虬江、东走马塘和嫩江河等3条河道,被纳入全市黑臭河道整治范畴。全区各类景观水体总面积约29.2万平方米。
监测断面概况。全区地表水体均执行V类水域标准。共设置20个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包括区域水系的2个进出水监测断面、11个地表水质考核断面。2015年全区20个断面的达标率为60%,11个考核断面达标率为54.5%。水质超标因子主要为氨氮、总磷和溶解氧。
排水系统。全区共有23个排水系统,其中16个合流制排水系统、7个分流制排水系统,通过合流一、三期总管汇入到浦东竹园污水处理厂后达标排放。全区共39座排水泵站,其中27家泵站为直排水体的排水泵站。
水质污染原因。直排河道的泵站旱天放江与雨天放江污染,成为影响本区水质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他还包括水体水动力条件不足、底泥淤积、存在排水空白区和低标地区。
二、工作目标
杨浦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负总责,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1、到2020年,河道出境断面(虬江-军工路桥)水质不劣于入境断面(杨浦港-杨树浦路桥);
2、到2020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所有11个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要求2016、2017、2018、2019、2020年实现达标的个数分别不低于未达标断面数的10%、35%、65%、90%、100%;
3、到2017年,完成虬江、东走马塘和嫩江河等河道黑臭整治,全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三、重点工作
(一)保证饮用水安全
市区两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二)提升水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全面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6年完成大定海排水系统,2017年完成丹东、松潘和民星排水系统,全面消除管网空白区域,确保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左右。
加大雨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采用CCTV等技术加大对排水管网的检查力度,增加管网污泥的清掏频次,并落实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全面排摸全区管网雨污混接情况,加快分流制区域雨污混接点改造。结合旧区改造、雨污混接点改造,对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实行雨污分流,对不具备条件的试点探索泵站末端截留的方法及效果。到2020年,基本解决雨污管网混接问题。
着力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全面启动城市地表径流和市政排水设施污染控制。开展初期雨水治理的前期研究工作。配合推进佳木斯路、国和路等市管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完善泵站优化调度运行制度,控制雨水泵站的雨前放江、溢流放江污染。2017年完成丹东、松潘和民星泵站,同步设置旱流截污设施。配合开展市政泵站排污许可证管理。配合推进东区水质净化厂功能转型。
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结合新江湾城生态廊道改造、区56公里河道景观建设、南部滨江开发,推进3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试点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新建和改建地区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分别不低于80%和75%。海绵城市试点区域,规土部门应将海绵城市的规划要求落实到各阶段、各层次的规划中;建管和绿化市容部门在项目总体方案中,建筑小区、绿地系统、道路广场、排水系统新(改)建工程应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与设施体系。
(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合理确定城市及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禁止新建高污染项目,坚持“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
继续加大产业调整力度。按期完成市里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16年底前,按照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印染、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四)加强河道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不断深化河道综合整治。高度重视中小河道黑臭问题。2015年底前,完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采用引清调水、泵站截污改造、底泥疏浚、水体生物修复、“水-绿”生态廊道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等综合措施,制定“一河一策”,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逐步提升水景、水岸、水质品质。2016年编制、实施控制劣于Ⅴ类水体的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完成嫩江河、随塘河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虬江、东走马塘等河道综合整治,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完成杨树浦港等河道样板段景观工程。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2016年底,配合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要求,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五)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区域及重点企业(集团)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和企业用水的总量控制与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管理,严控地下水开采,推进对大用水户实时监管体系建设。滚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抓好月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重点监管工业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开展再生水回用试点建设。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2020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六)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
优化地表水环境常规监测断面,加快水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完成10个考核断面的水质连续监测自动站建设。持续优化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市政泵站在线监测试点工作,形成水量、水质实时在线监控体系;重点加强污染源总氮、总磷排放监测。建立水务、环保和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水资源水环境监测监控预警平台。完善水环境应急预案。
(七)强化依法治污控污水平
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16年启动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和配套政策;建立和实施企业环保“黄红牌”管理制度,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2016年期,强化街镇在环境监管事务中的能效,各街镇建立河道、雨水窨井巡查志愿者队伍,防止向河道、雨水窨井倾倒污水污物;全面排查4S店、汽修厂(店)、汽车美容和洗车修车厂(店)等废水偷排雨水管网的情况,重点打击道路沿线洗车摊点洗车水直排雨水管网行为;取缔虬江、走马塘河道100米范围内的无证汽修、洗车、餐饮等经营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
依托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平台,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肃考核问责,确保水质改善。
(二)科研支撑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负荷识别、治理和防汛同步提标、以及调蓄工程规划、设计及建设技术研究;加强城区河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承载力的基础性研究;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功能管理体系的研究。
(三)资金保障
各项目责任部门,按照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年度计划提前做好经费测算和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每年优先保障水污染治理重要工作的经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