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体系,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咸政发〔2014〕28号)精神,结合我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体系,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咸政发〔2014〕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1、完善医疗卫生规划体系。按照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省级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定《彬县区域卫生规划》、《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推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发展。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定位,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覆盖城乡,健全功能,建立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作为县域医疗中心,其他医院按照小综合、大专科的发展思路,明确功能定位,突出专科特色,实现错位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共同发展的原则,将县中医医院建设成三级乙等医院。坚持政府主导、体现公益性原则,每3—5万人设立1所卫生服务中心,每0.5—1.5万人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20年建成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镇设立卫生院,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1个村卫生室,超过3000人的村或分布较散的自然村可适当增加1所。
3、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县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设卫生监督所1个,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和监测能力建设。设妇幼保健院1所,加强妇幼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县镇二级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设急救中心1个、急救站2个、急救点13个,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急救能力;县120急救中心按照“整合资源,独立运行,统一管理,区域急救”的思路,实行全县统一调度管理。同时,在全县范围内设置流动采血点和献血屋。
4、壮大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县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合并,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与卫生院职能整合,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同时,鼓励和引导民资、外资参与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改制、改组和改造;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疗、特需医疗、特色专科等适应社会需求、具有明显特色的医疗机构。
二、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5、鼓励组建医疗集团。按照“政府引导、自愿共赢”的原则,促进医院集团化。可以县级公立医院为中心,吸纳其他医疗资源,组建医疗集团。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与省级公立医院特别是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合作,组建医疗集团。组建模式可大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核心是加强基层,实现技术合作、人员流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转诊。当前重点是推进西安交大一附院托管彬县中医医院,打造医疗卫生品牌;筹划第四军医大学帮扶彬县县医院发展,提高县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6、推进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以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有效解决优质资源下不去、基层人才留不住、老百姓看病不方便三大突出问题。实行“三个统一”:人员统一管理,财务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管理。坚持“三个不变”: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不变,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做到“三个加强”: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农村居民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得到加强。利用3年左右时间,由每所县级医院与2—3所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使实行一体化改革的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水平。根据推进情况,扩大范围,全面推进。
7、实行镇村医疗卫生管理一体化。由县卫生和计生部门统一规划实施,以镇办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履行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8、改革考核分配制度。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拉开薪酬差距,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医务人员高低收入差距控制在3倍以内,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院收支结余的30%可用于医务人员待遇,确保医务人员的收入。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为中心,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医疗费用控制、医院管理和运行效率以及社会评价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院长聘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向社会公开。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技术难度、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9、积极促进医患和谐。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地评价医疗质量、服务态度、行风建设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完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机构,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引入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执业风险分担机制。坚决打击医闹和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三、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0、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县级公立医院理事会,理事长人选由组织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院长由理事会公开选拔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理事会聘任。院长、副院长实行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行管理,院内建立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程序,重大决策、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中层以上人事任免等事项要民主审议,报理事会审批。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大力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县卫生和计生部门领导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11、建立投入补偿机制。按照新核定的医院人员编制,将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在编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养老、医疗、住房的社会保障缴费,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县财政予以补助。继续实行乡镇卫生院财政定额补贴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维护由县财政列支。以2011年底药品销售额为基数,对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等措施,由多方共担,政府投入由省、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对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费用予以保障。对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由政府回购。对2011年底前形成的医院历史债务统一打包剥离,由县财政3年内偿还完毕。
12、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医院实际运转等因素,在2012年价格改革的基础上,统一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同时,取消县级公立医院大型医疗器械收费下浮35%的规定,严格按照二级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四、不断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13、完善医疗保险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参保参合率。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间的衔接,为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做好准备。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基金主要从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的政府补助资金中提取。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自2014年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立县医保办、合疗办与公立医院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进总额预付和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分级报销制度。县医保办与合疗办要建立向医院预拨周转金制度,保证医院正常运转。加强医保资金监督管理,实行定期分级审计,确保医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14、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规范化村卫生室和公办社区卫生中心(站)全部实施药品“五统一”和零差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采用比例达到临床用药的45%,基层医疗机构“五统一”药品的配备率和使用率均达100%。不断探索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制度,以公开促公正,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在省级确定药品配送企业资质的基础上,县级公立医院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实行捆绑配送。对药品配送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药品结算中心建设,确保药品配送及时足额到位、药款结算准确及时。县药品“五统一”办要建立中标药品企业公开竞价机制,适当降低药品价格,降低部分仍然实行零差率销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稳妥推进民营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试点。建立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
15、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围绕“全县一张网、百姓一张卡、政府一张屏、共享一个库”的目标,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现痕迹留存、实时监控、综合比对、信息共享。借助“智慧城市”建设平台和信息优政惠民工程,全面建立智慧医疗服务体系。2016年全面推开,至2016年底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安全互联,完成全部参保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实现三大类应用系统11个业务系统全部上线并覆盖100%的县级医院、80%的基层医疗机构。同时,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县城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远程医疗;发挥信息化便民、监督作用,杜绝重复检查和过度医疗、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
16、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利用3-5年时间,在全县建设省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5个。其中:在卫生部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和三级科目范围内,由西安交大一附院整体托管后的彬县中医医院选择综合实力强、业务特色明显、有一定影响的科室申报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以卫生部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为准,建设5个重点专科。国家对每个县的县级公立医院按300万元安排专科建设资金,卫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专科建设资金支持,同时县财政列支一定的经费对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予以支持,各项目实施单位每年按医疗收入的2%作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培育、人才培养及科研创新等方面工作。每年每个省级重点专科专项经费不少于20万元,市级重点专科专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同时,县发改、卫生和计生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专项经费,重点完善急救服务体系和发热门诊、产科、儿科、精神卫生科、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和康复等专科建设。
五、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17、保障医技人员总量。结合人才队伍现状和发展需要,到2016年全县约需增加医技人才200名,其中县级医院50名,乡镇卫生院150名。要利用3年时间,通过招聘、引进、培训,基本建成一支总量基本够用、结构基本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按规定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由医院提出用人计划,县卫生和计生部门复核,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县编办报市编办批准后,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为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政策,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在职研究生定向培养制度,逐步使县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建立优惠政策,引进高中级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到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工作。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护理、检验、影像专业,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和助学金项目招聘医疗卫生人才的比例提高到40%以上。县财政局每年设立县级公立医院人才奖励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奖金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18、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或进修,对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和助学金项目招聘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按成人高考专升本方式进行不脱产学历教育,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其学费的30%由学员个人垫付,其余部分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一次性全额报销。实施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每年委培一定数量的医学类大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医务人员培训以医院为主,卫生和计生部门给予支持并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主要由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县财政每年支持专项经费不少于50万元,医院列支人员培训经费不少于业务收入的2%。在住房、职称晋升、工资待遇、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予以政策倾斜。鼓励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对县级医院中级职称以上合格的医技人员调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不含临时对口支援人员)每月给予500元岗位补助。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力争到2020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初步建立起全科医生制度,形成“基层首诊”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
19、深化人事管理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相应的比例合理设置岗位,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改革医务人员职称评定政策,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医务人员不受岗位数量限制,实行评聘分开。优化人员构成结构,使县级公立医院医师、护士、药师和技术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逐步达到编制总量的85%,护士不少于每病床0.4人,高、中、初级职称比例达到0.5:3:6.5。严格执行县城医院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的规定。
六、强化医改工作组织领导
20、落实工作责任。对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予以调整,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健全医改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县医改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发改、财政、人社、编办、食药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工作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1、保障医疗投入。县财政每年度列支医改专项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每年安排100万元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每年列支100万元,设立医院优秀人才和优秀院长奖励基金,建立优秀人才和优秀院长奖励制度。足额落实医改各项投入政策,全县医疗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22、管好用好资金。建立健全医改资金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对重点医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将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乡村医生补助等重点专项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分类计账,单独核算,保证资金安全。对医改资金进行分类,采取按进度、按需求拨款及“先预拨后结算”等方式,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制定资金拨付绩效考核办法,凡对医改资金拨款方式有明确规定的,量化打分,主要考核及时性、满意度;对考核不合格的,扣减相应比例补助资金。县财政局要制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行业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媒体监督的联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截留、挤占、挪用医改资金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