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学校人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各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教育局,市属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学校人防教育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学校人防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6〕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学校人防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第七次全国人防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长期准备、与时俱进、学用结合、注重实效”为原则,在巩固“十二五”教育的基础上,把人防知识教育与防空防灾、预防突发性公共安全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强化生存素质训练,掌握防空防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教育对象和内容
湖州市是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辖区内的所有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都应依法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并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小学:以五、六年级学生为主,以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小学生民防知识教育(试用教材)《小学生防空防灾知识》为教材,以树立国防观念、培养爱国情怀为核心,结合晨会、班会、劳技、课外活动等组织开展防空防灾启蒙教育。一般不少于10课时。
初级中学:按照国家规定,以初中二年级学生为主,以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学生防空与防灾知识教育试用教材《人民防空与防灾》为教材,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防空防灾知识为核心,结合思品课、科学课和体育课等专业课学习加强自救互救技能训练。一般不少于16课时。
高级中学:以高中一年级学生为主,以加强战争和灾害意识为核心,结合入学军训、国防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和参与志愿服务等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一般不少于10课时。
三、教育方式和重点
(一)抓时机,丰富人防教育形式。各地各校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利用“3·1”国际民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9·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18”国难日、“10·31”人民防空创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样化活动。采取基础宣讲和技能训练相结合,多媒体教学、体验式教学、竞赛式教学相配合的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变灌输为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每年结合当地的防空防灾警报试鸣,至少组织1次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
(二)抓引领,深化示范学校建设。各地各校要对照湖州市人防办、湖州市教育局《关于下发湖州市人防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的通知》(湖人防办〔2013〕26号)的标准,积极开展人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健全组织领导,优化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内容,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今年年底,市人防办和市教育局将联合开展综合检查和评估,命名一批人防教育示范学校。
(三)抓融合,扩大双重叠加效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结合,优化资源、共建共享,依托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大力培育人防教育综合基地。突出现场教学和实践操作,把防空防灾专业知识与课程建设、教研活动相结合,实现人防教育与意志磨练、科普探索、素质拓展、技能培养的多位一体,努力打造成为素质教育的精品课程。
(四)抓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培训。积极发挥湖州民防学院培训基地作用,发挥教学与科研优势,加大学校人防(民防)教育师资培养。利用好人防师资培训纳入浙江省教师继续教育平台这一有利时机,加强教师的防空防灾知识储备及更新。通过鼓励教师编写人防教案、开展中小学人民防空教育优质教案和公开课评选等活动,切实提高人防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
四、具体措施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学校开展人民防空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各级教育部门和人防部门的法定义务,各级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学校人防教育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坚持稳步实施。要完善学校、教研组、教师“三级”管理的人防教育组织网络,将人防教育纳入学校的总体工作思路、德育目标管理体制和年度教学计划,并纳入平安学校考核体系,建立人民防空教育档案,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记录。
(三)落实保障措施。各级人防部门要为学校开展人民防空教育提供便利,学校组织的各类防空防灾疏散演习,人防部门应积极配合并给予大力支持。学生所需人防教材由市、县(区)人防部门统一征订、免费提供,组织师资培训、购置专用器材和开展各项活动等所需经费由人防主管部门予以保障,列入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