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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湖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21 17:35:04 来源:网友投稿

湖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卫生强市建设,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卫生强市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湖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湖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湖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卫生强市建设,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卫生强市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07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任务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卫生强市实施载体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卫生强市创建工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提高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促进我市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工作,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进一步加强,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明显提高;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市居民人人享有公平、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主要健康指标和卫生事业发展质量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

三、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浙江省卫生强市考核细则(2011版)》(浙卫发〔201157号)的要求,主要工作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方面

1.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78岁,孕产妇平均死亡率≤10/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90%

2.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健全卫生应急预案和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组建卫生应急、医疗救援应急机动队伍以及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心理危机干预等卫生应急专家库,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

3.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配置,全市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2.51人,每千人执业(助理)中医师数≥0.37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2.35人。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卫技高级职称人员在卫技人员中所占比例达10%以上,卫生系统列入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相关人才培养计划的人数≥10人,列入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人数≥1人;开展市级名中医评选活动,列入省级名中医的人数≥5人。加强卫技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按要求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率≥95%

4.注重科技创新工作。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学科能力建设,提升科研水平。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各类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8个;每年新承担省级及以上医药卫生类科研项目≥10项;近三年累计获得市级及以上医药卫生类科技成果奖≥60项次,其中省级及以上医药卫生类科技成果奖≥15项次;建立省级示范生物安全实验室。

5.提升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深入推进电子病历“医联惠民”工程,加快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市和县区全部建成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卫生专网和区域HIS(医院信息系统)、区域PACS(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电子健康档案,完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120急救指挥调度联动系统和数字血液工程建设。全市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建立标准化、结构化电子病历的机构比例≥60%

(二)卫生资源配置状况方面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完善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加快推进吴兴区人民医院、南浔区人民医院迁建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抓紧谋划推进市级医院建设项目,整体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市级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中医院、传染病医院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院前急救、采供血机构建设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全市每千人床位数达4.13张以上,精神卫生机构总床位数达到1.48张以上/万人。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按照“每个建制乡镇(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3-10万常住居民要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城乡居民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着力完善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理顺管理体制,实施人、财、物一体化管理,逐步健全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率≥80%,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覆盖率≥7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社区门急诊就诊比例≥60%

(三)综合保障水平方面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是在医保基金支付方式、人事编制、事业单位法人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办医、信息化融合以及中医药事业扶持等方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2.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卫生工作纳入对县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全面完成市政府和省政府签订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卫生强乡镇(街道)比例≥30%

3.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动态增长机制,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高于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卫生专项经费足额、及时到位,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总投入比例≥10%

(四)卫生管理水平方面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90%;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饮用水集中式单位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职业病防治监控覆盖率≥80%;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率≥95%以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行医举报查处率达100%,不发生上级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认定(判决)的卫生行政违法案件。

2.强化医疗卫生安全。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所辖医疗机构不发生负二级以上完全责任与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无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重大血液安全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健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医疗秩序和执业安全。就医群众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率达95%以上。无被省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卫生行风事件。

3.严格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全市免疫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覆盖率10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常住人口≥95%、流动人口≥85%;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宾馆、旅店、歌舞娱乐、桑拿洗浴、内设包间的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安全套放置率≥90%;吸毒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达到规定要求;主要慢病社区规范管理率≥6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70%,治愈率≥85%;妇幼保健系统管理单位规范化建设覆盖率≥90%,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90%,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60%,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率≥7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符合省政府或省级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100%,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95%以上,无非法采供血案件发生;保持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全面完成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90%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9-201312月)

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创建工作现状;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我市卫生强市创建工作;成立市政府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实施方案。

(二)自查申报阶段(20141-20146月)

召开湖州市创建卫生强市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工作任务;根据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对照考核细则,整理台帐资料,进行自查测评;邀请省创强办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撰写自评报告,2014630日前向省政府提交考核申请。

(三)迎接考核阶段(20147-12月)

制定迎评工作方案,接受省调研组的现场调研;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针对调研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接受省考核组的考核。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1月以后)

根据省考核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按计划进行整改,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是加快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增强卫生综合实力、激发卫生发展活力、提升卫生服务能力的有效载体。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全市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的整体部署,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我市2014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湖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在2015年前完成卫生强县区的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湖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三)落实部门职责

依据《浙江省卫生强市考核细则》中的考核内容,制定《湖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下发),明确各县区、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创建卫生强市的主要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加强与组织、宣传、发改、财政、人力社保、司法、公安、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全面落实和完成创建任务,协同推进卫生强市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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