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十字意见】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建设的实施意见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红十字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全区红十字会基层体系建立,在街道、村、社区、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展会员和志愿者队伍,依法开展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工作,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简称“三献”)工作,以及有效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以最易受损害、最需要帮助的群体为工作对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好政府人道领域助手,最终实现红十字会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宗旨,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幸福的旅顺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开发区、街道红十字会组织
开发区、街道红十字会在红十字事业组织体系中,承担着辖区红十字各项具体工作的管理、组织和实施责任,处于承上启下的基础地位,要组建结构合理、精简高效的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组织构成如下:
红十字会。会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会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秘书长由热心红十字会工作、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的机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理事会(10-20人)。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街道财政、民政、卫生、教育、公安、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医院、学校、企业等单位中热心红十字会工作的人员和所属社区、村主要负责人组成。
志愿者队伍。由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服务精神的街道干部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民组成,比例不低于人口总数的1‰。
(二)建立和完善村、社区红十字会组织
村、社区级红十字会组织是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的工作落脚点,是构建和谐乡村、社区,促进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要组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组织构成如下:
红十字会。会长由村、社区主要领导担任;副会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秘书长由热心红十字会工作、在居民中有一定威望的人员担任。
理事会(5-10人)。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所属各居、村民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志愿者队伍。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辖区居民、村民组成,每支队伍不少于15人。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红十字会组织
学校红十字会是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基础,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对于提高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要组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组织构成如下:
1.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由区红十字会、教育局主要领导组成,是隶属于红十字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红十字会,履行相关职责。
2.学校红十字会。会长由校长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级领导担任;秘书长由中学校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小学由大队辅导员担任;
理事会(10-15人)。由会长、秘书长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十字青少年代表组成;
志愿者队伍。由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组成(未满18周岁的学生从事志愿服务需由监护人陪同),人数不少于15人。
(四)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组织
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是红十字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拓宽红十字会工作领域,扩大红十字事业影响,提高红十字会人道工作实力的重要途径,要结合实际组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组织构成如下:
1.医疗机构红十字会。会长由院长担任;副会长由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或者工会主席担任;秘书长由办公室(党办)或者医务科负责人担任。
理事会(10-15)人。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医院有关科室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等组成。
志愿者队伍。由医疗机构中的其他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15人。
2.其它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会长由企事业单位法人担任;副会长由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秘书长由企事业单位工会、团委、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理事会(10人左右)。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志愿者队伍。由企事业单位中热心公益事业的职工组成,人员不少于15人。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和各单位要将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纳入工作日程,领导和指导所属村、社区和单位建立完善基层组织,并从政策、资金、人员、物质上予以支持。
二是要规范运作。要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见附件),搞好建会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强化目标考核机制。
三是要按时完成。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从现在开始着手建立完善基层组织,到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建会任务并将建会组织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区红十字会(将基层组织人员名单一并上报),并填写相关表格整章建制。到年底前,各基层组织要达到规范化要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