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全国基层中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富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富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方案和评审细则2014年版的通知》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大力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完善中医药政策与保障,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积极开展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建立健全以县中医院为业务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中医药服务队伍,达到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各项任务与指标。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富县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存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关延龙 县政府办主任
刘天宏 县卫计局局长
王朝阳 县财政局局长
成向春 县经发局局长
成 员:吴宏彬 县编办主任
孔长全 县教育局局长
缑西平 县民政局局长
孔宏伟 县人社局局长
辛义合 县商务局局长
李 睿 县审计局局长
卢建平 县文广局局长
任宏江 县药监局局长
冯云平 县物价局总经济师
张彩芹 县残联理事长
王 刚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李卫平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慧霞 县总工会副主席
段文博 县卫计局副局长
王怀勇 县中医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刘天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中的日常事务,设立专门的技术保障小组,进行业务指导。
(二)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要按照创建标准和评审细则要求,建立健全辖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和中医药文化。
县卫计局:负责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执行上级方案标准和细则;制定工作标准、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规范;负责加强对中医药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完善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负责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经发局:负责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合理规划、协调中医药服务事业的发展。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建设和发展工作经费。
县人社局:负责落实引进中医药专业人才的优惠条件。协同县卫计局制定和完善我县中医药服务工作的相关人事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我县发展中医药服务的相关医疗保险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明确职能。全面做好创建工作前期申报各项准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做好全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创建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协调、督导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摸清全县中医资源(包括人员、技术设备等)的分布情况,并制定成册,建立档案;负责组织宣传动员,召开会议落实工作。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并配备专人做好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2.宣传动员。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启动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要召开本辖区及所辖村卫生室的创建工作动员会,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3.查找问题。组织县中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的要求查找差距,对本单位及所辖村卫生室目前的中医药硬件建设、专业人员情况、中医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自查评估,明确工作整改方向,并制定本单位的创建活动整改方案,方案内容要详实、问题分析要真实,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与办法。在开展县级自评工作基础上,整理材料提出创建申请并逐级上报。
(二)创建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评审细则”要求对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制定具体任务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各项任务按照标准落到实处。
1.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和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并确保早日通过省级评审命名。
2.县卫计局要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工作。制定创建工作任务时间分解表,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邀请省市卫计委专家进行专业指导,定期研究工作并进行检查,对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进行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3.县中医院作为我县中医药工作的龙头单位,要从硬件设备、专科建设、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业务协作等方面完善中医药建设工作。医院临床科室、中药房、中药煎药室房屋标准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开展有影响力的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与指导等工作。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我县中医药工作的枢纽环节,要在做好自身中医药建设的同时,负责指导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做好创建工作。本单位的房屋建设和设备配置要到位,中医科室、中药房达到建设标准,并为患者提供煎药服务。要集中单位资源,大力发展在辖区内有影响力的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中医药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进一步推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各单位要建立档案室,做到创建工作材料专柜存放,并指派专人负责中医工作的档案管理,完善中医信息资料管理。
5.各村卫生室要切实发挥中医医疗服务网底功能,配备完善的中医诊疗设备,提供中药饮片服务,应用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为患者进行诊治,同时广泛开展面向城乡居民的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
(三)各级评估阶段(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
1.县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各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卫计局提交省级评估申请。
2.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各项评审工作。
(四)省级评审阶段(2017年5月至2017年8月)
按照市卫计委评估整改意见,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积极迎接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省级先进单位评审工作。
五、活动要求
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是我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日常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建设经费投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并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要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本单位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的同时,将中医药工作与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水平,使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