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陕西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延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延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陕西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特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总体要求,本着“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总体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公共服务和特色服务融合互动、丰富内容和提升品牌同步推进的原则,形成主体多元、服务规范、高效有序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为全县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低成本的电子商务服务。
(二)主要目标
电子商务建设工作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公共服务和特色服务融合互动、丰富内容和提升品牌同步推进的原则,不断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营销体系,促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通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改变传统销售方式,减少流通环节,减少销售成本,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发展,让我县的红枣、小米、苹果等名特优产品方便快捷的走进广大消费者的家庭中,实现产业发展信息化,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扩大就业创业渠道,为我县经济转型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工作内容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建设内容: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办公、培训和线下体验馆等场所(不含土建),购买电脑、打(复)印机、音像(视频)设备、网络接入(输入、存储)设备、液晶显示系统、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
建设目标:有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上平台,支持多平台销售;能围绕农村网络消费需要实现网销网购、在线支付、金融服务等功能;有设计包装、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孵化支撑、文案写作、咨询服务等功能;能带动30人以上就业(优先安排残疾人、贫困户就业);反映本县域真实有效的交易数据;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于2016年4月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二)镇(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建设
建设内容:支持镇(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的装修装饰,购买电脑、LED显示屏、POS机、室内外牌匾、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和网费支出。
建设目标:实现为村民提供网销网购、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引导宣传、信息服务等功能,鼓励按照统一风格装修装饰。覆盖率达县行政村数量的80%以上,且营业面积需在20㎡以上,2016年6月完成任务50%任务,2016年底全部建成,每个中心(站)不超过2万元。
(三)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县、镇、街道办、社管中心机关,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个体、农民、小商户,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信息员等电商创业人员。
培训内容:针对县(镇、街道办、社管中心、村)机关干部等电商趋势分析、县域电商发展及机遇解读,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介绍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发展思路培养;针对村民开设以电商趋势分析、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平台、电商交易安全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针对想通过电商创业的人员开设以各大电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定位、装修、运营推广及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班及精英班;针对村级电子商务站信息员进行多平台销售、物流软件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农产品销售技巧等内容为主的技能培训。
培训要求:培训分级、分类、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培训机构选定将通过政府采购或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选择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培训备案资料应有培训总体方案、授课通知和授课组织单位情况、每次培训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及签到册、影像资料;授课人员为具有实际店铺运营业绩资历的讲师或有关资格认证的老师。2016年底前,完成5000人的培训,总额不超过国家补助资金的20%。
(四)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对建设改造仓储中心、购置车辆和网销网购商品(包裹)的配送等给予补贴,着重解决由镇到村的“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
补贴额度:一是对2015年6月—2016年6月企业建设的仓储中心,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的补贴,单个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总规模不超过300万元。二是对与县签约的物流企业新购置的物流配送专用车辆在取得登记证、行驶证等落籍手续后,每台补贴不超过车辆购置总额(以购车发票为准)的30%,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享受补贴车辆承诺为农村电商物流配送5年以上,5年内不得转籍。三是对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物流配送费用补贴,每单补贴标准为2元,按实际发生量计算补贴总额,补贴期限为3年。
建设目标:择优选择3家以上有资质的物流企业平等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物流配送,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邮政公司、“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等。物流体系建成后,应具备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完整、真实的反映配送记录。整合利用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电商企业、快递企业等资源,做到及时到村。要有完善的电子商务集配仓储功能(有条件的建设冷藏区域),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项目建设在2016年12月前完成。
(五)品牌培育推广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支持县域农产品品牌设计、培育、推广。支持企业在知名网络平台建设县域特色馆、网上批发、跨境电商平台、城市分仓等进行网上各种交易。支持企业购置有关农产品检测、质量溯源等设备设施及开展的资质认证,为示范县建设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建成后有承办企业申报,经商务局审核验收后,统一报县政府研究后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积极推进项目,严格资金管理
(一)选拔企业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或专家评审等办法遴选项目承办企业、向社会公示项目及承办企业,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已有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的邮政公司、供销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等承办项目。
(二)检查验收
商务局、财政局加强对项目跟踪检查,积极推进项目加快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应及时共同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由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向省商务厅、财政厅上报验收情况。
(三)资金拨付
财政局根据商务局关于项目建设的协议和验收结论,对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人员培训可根据项目进度,预拨资金。其他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的验收结论拨付资金。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县商务局、财政局具体负责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建立项目台账,明确责任人和项目进展时限。进一步加大示范工作的资金投入政策,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实,分批次启动镇(村)服务中心(站)建设,第一批应选择交通便利、有特色产品或旅游资源、人员相对集中、电商基础氛围好的村,突出示范带动效应。
(二)整合电商发展资源
按照“互联网+流通+服务”的模式,整合电商发展资源,发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主体地位和吸纳作用。鼓励本地电商、仓储配送等企业入驻,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等创办电商企业或开展网络营销,打造行业集中、产业聚集的园区型发展模式,形成全产业链发展。
(三)加强信息管理
认真建立项目的建设改造档案,对项目的申报、评审、建设、验收、补贴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及时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四)做好总结推广
及时总结经验,定期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同时,以组织现场观摩、媒体报道、政务信息等形式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