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各高中、初中学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大连市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庄河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意见】庄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
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高中、初中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大连市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庄河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有利于遵循高考改革趋势,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要有利于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进一步为学生成长奠基。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庄河市正式户口和长期居住在我市外地户口的,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电子学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各类中等学校在读生、触犯法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报名学生基本信息将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初一体育考试、初二地理和生物考试,学生的报名基本信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应届考生要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二)报名办法
1.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
2.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享受此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需要审核:①外来务工人员在庄河市的务工证明(企业职工:需要出具用工证明、工资清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由企业者:诸如经商等,需居委会出具证明);②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户口证明(出具庄河市以外的户口本,户口本上有考生与监护人之间的关系);③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庄河居住证明(需居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④根据大连市初中生学籍管理办法享受此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庄河取得学籍并就读至少需满一年(需出具到庄河入学时的转学证明,应截止到2015年3月30日之前)。
4、报名采取电子信息采集的办法,由学校集体采集包括考生肖像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资料。
(三)报名日期
初三报名3月15日至3月30日。
初二报名4月1日至4月15日。
三、毕业升学考试
(一)命题原则
1.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难度适中,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 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试题的难易程度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为7:2:1。
2.命题要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要符合学生的实际并贴近学生的生活,要尽可能地以学生学习经历作为问题的背景,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的积累,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所掌握的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同时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减少对学生机械性记忆内容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过程,维持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合理数量和比例。不出偏题、怪题,不出只为计算、证明而人为编造的过于繁琐的题目,不出似是而非、故意设置陷阱的题目。
(二)考试的科目、时间与组织
2016年仍实行毕业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1.考试科目:初二的地理与生物和初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信息技术学科为毕业与升学考试科目。
2.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外语听力、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应用、体育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采取开卷的形式,但不得携带除教科书以外的相关资料和参考书籍。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采取考生现场选题限时完成的形式。信息技术应用采取现场人机对话限时完成的形式。体育考试采用平时考核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试考生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外语听力安排两次考试,对第一次考试成绩不满意者,可参加第二次考试,最后成绩取分数最高的一次。
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取2015年初二结业时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时取得的成绩。其中未参加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休学学生和转入本市的学生需参加第二次考试。
3.考试时间
4.升学成绩设定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4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16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合计600分。用朝鲜族语言答卷的考生,语文学科分别考汉语文、朝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外语听力、信息技术应用、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的考试成绩均采取标准参照与常模参照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外语听力、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分别设定A、B、C、D四个等级,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10、7、5、3;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应用加试成绩均以A、B、C三个等级呈现,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5、3、1;上述等级转换成分数最高为45分。
体育总分50分,具体体育成绩按照本意见所附的《2016年庄河市初中各年级学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见附件1)确定。
升学总分满分为695分。
5.毕业成绩表达
毕业与升学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合卷)、体育由学业考试成绩分数转化为成绩等级,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外语听力、信息技术应用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的考试成绩均采取标准参照与常模参照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根据《大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求进行等级评定,作为毕业重要依据;毕业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成绩等级,由学生所在学校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在校内于5月末前组织完成。毕业成绩的表达均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毕业证发放以此为依据。
(三)加试、面试及考查
1、报考普师专科班、省级示范性高中(包含庄河高中和庄河六高中,下同)的考生需要加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的上机操作,上述操作考试均设为一次性终结考试。
2、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加试事宜按照本意见所附的《庄河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的规定》(见附件2)办理。
3.报考普师专科班的考生要参加面试及音美术科加试。面试及音美术科加试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得报考普师专科志愿。报考普师专科班考生的加试、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4.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3+2”,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和技工学校的加试、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四)评卷
评卷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网上阅卷。各学科评分标准由市命题组统一制定,以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四、招生录取
(一)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于考试前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考生依据以下顺序填报志愿: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包括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民办高中、综合高中,下同),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1、志愿的设置
(1)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
A、提前录取学校志愿。大连市第十五中学设1个统招类志愿;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设1个国际班志愿。三所学校志愿不得兼报。
B:普通高中志愿。
①省级示范高中志愿。指标到校设置1个志愿和1个校内服从志愿;全市统招设置2个平行志愿。
②一般高中志愿。一般高中学区内、学区外各设置1个统招志愿。
③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报考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的考生到学校报名,参加学校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在《中招考试信息》报上发布。民办高中志愿栏设1个志愿,仅限填报大连新世纪高中和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中志愿。
(3)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各设2个有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有序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填报志愿的具体规定
(1)考生可同时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
(2)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省级示范高中的指标到校和统招志愿,也可填报一般高中的学区内统招和学区外统招志愿。
城区考生除可以填报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外,还可填报一般高中的两个有序志愿,即庄河二高中学区内统招志愿和庄河三高中、四高中、五高中的其中一所学区外统招志愿。
农村考生除可以填报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外,还可填报一般高中的两个有序志愿,即庄河二高中的学区外统招志愿和本学区内统招志愿。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其志愿不受限制,否则不允许填报省级示范高中的指标生志愿。
(4)在学籍所在学校从初二年级开始就读满两年的考生志愿不受限制,否则不得填报省级示范高中指标生志愿。从2017年开始,初三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满三年,志愿不受限制,否则不得填报省级示范高中指标生志愿。
(5)同乡镇校部与分校之间,在初三下学期之前学籍转入转出,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考生志愿不受限制,否则不得填报省级示范高中指标生志愿。
(6)往届生、初三休学生、初中阶段留级的考生和择校的考生(不符合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条件的外地户口的考生)不允许填报省级示范高中志愿。
(7)考生具有下列特长项目特长生资格,可以跨区域填报对应项目特长生志愿: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美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男子篮球和男子舞蹈;大连市第八中学男子足球、管弦乐类和科技类;大连育明高级中学男子排球和乒乓球;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女子排球;大连市第四十八中学男子足球;大连市第二十五中学男子足球;大连市第十一中学健美操;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男子篮球;大连市第一中学女子篮球;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女子篮球;大连市金州高级中学女子足球;大连市红旗高中田径项目;大连长兴岛高中田径项目。
(8)大连15中美术专业志愿与庄河市各高中美术志愿不得兼报;大连市第八中学的管弦乐类特长生专业志愿与庄河高中、庄河四高中音乐专业志愿不得兼报;大连市全市统招的体育志愿与庄河市各高中体育志愿不得兼报。
(9)填报外市地的师范类学校志愿,其志愿填写在第三批录取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栏内。
(10)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可以兼报,志愿填写在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栏内。
(11)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本人或家长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dlzsks.com)填报志愿,系统以最后一次登陆填报或修改的志愿信息为准。
3、学区划分规定
(1)庄河高中和庄河六高中不划分学区。
(2)庄河二高中学区包括庄河一中、十二中、十六中、二十七中、二十八中、三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五中。
(3)庄河三高中学区包括花园口初中、七中、九中、十中。
(4)庄河四高中学区包括庄河四中、五中、八中、二十一中、二十二中、二十三中、二十五中、荷花山学校、石城学校、三十七中。
(5)庄河五高中学区包括庄河二中、三中、十一中、十五中、十九中。
(二)体检
市招生办不统一组织高、中等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招生的体检工作。报考师范类、医药类、食品加工类、烹饪、化验检验类等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到庄河市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化验单由考生本人保管,录取后,交给学校。报考其它学校(专业)的考生是否需要体检,由报考学校自行决定。
(三)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录取。普师专科班录取时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五段进行)
第一段为提前录取。
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其中,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时,以考生英语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20%设置投档线。
第二段为省级示范高中录取:庄河高中、庄河六高中。
(1)按志愿录取庄河高中指标生,庄河六高中指标生。
(2)按志愿录取庄河高中、庄河六高中统招生。
(3)按志愿录取庄河高中特长生,庄河六高中特长生。
第三段为庄河二高中录取。
(1)按志愿录取庄河二高中学区内统招生。
(2)按志愿录取庄河二高中学区外统招生。
(3)按志愿录取庄河二高中特长生。
第四段为庄河三高中、四高中、五高中录取。
(1)按志愿录取各高中学区内统招生。
(2)按志愿录取各高中学区外统招生。
(3)按志愿录取各高中特长生。
第五段为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
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根据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大连新世纪高中和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中采用市招生办录取和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录取办法,由市招办统一录取比例为70%,学校自主录取比例为30%。
普通高中录取有关规定:
(1)庄河高中、六高中招生计划(扣除艺体类)的85%一次性分解到校(含分校),15%用于全市统招。
指标到校分配办法是以各初中升学加毕业的实际学生数为基数来分配。指标到校录取办法:先录取指标到校志愿,然后录取校内服从志愿。录取时,庄河高中、六高中指标到校计划均设置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录取考生校内服从志愿时,从考生所在初中指标到校剩余计划中按照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上述录取仍有剩余计划时,按考生统招志愿进行全市统招录取。
全市统招设置2个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第一步,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第二步,每个考生录取时,按志愿中先1学校,再2学校的顺序检索,如考分够1学校,就录1学校,如不够,则看2学校。这样就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两个第一志愿,扩大了考生选择范围。
(2)庄河二高中、三高中、四高中、五高中各自招生计划(扣除艺体类)的85%用于学区内统招,15%用于学区外统招,在录取过程中均设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在一般高中录取时,对未达到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剩余计划和录取后考生自愿放弃就读而产生的空缺计划,将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重新填报志愿。
(4)特长生录取:
A、普通高中按计划招收体育特长生。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省级示范高中录取时,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的指标到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150分,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升学总分、体育特长生复测得分之和的计分办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一般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学区内统招分数线最多可降200分,依据升学总分、体育特长生复测得分之和的计分办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附件2)。
B、普通高中按计划招收美术特长生。对经特长测评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其美术专业成绩(满分300分)的20%(满分6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作为升学总分,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指标到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报考一般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学区内统招分数线下降150分,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详见附件2)
C、庄河高中和庄河四高中按计划招收音乐特长生。对经特长测评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取得音乐专业加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其音乐专业成绩(满分300分)的20%(满分6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作为升学总分。报考庄河高中,在其指标到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报考庄河四高中,在其学区内统招分数线下降150分,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详见附件2)
D、庄河高中美术特长生单独编班,录取后不得调入普通班就读;其余高中美术特长生不单独编班。音乐特长生不单独编班,随普通班就读,取得合格证后需与庄河高中、庄河四高中签订有关音乐特长生管理的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E、各校特长生没有完成的计划用于全市普通类统招。
F、艺体类(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生计划全市统招。
(5)大连市第十五中学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批次面向全市招生(不设指标生志愿),录取时,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其美术专业成绩的8%(满分4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作为升学总分,再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户籍在市内五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区市县的考生,享受市内五区考生同等待遇。在省内外市招生的招生办法由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6)普通高中录取时,如遇到总成绩相同时,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大连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
3、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分二段)。
第一段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第二段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填报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自主招生部分,由学校直接参与生源组织工作。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拟录名单报市招生办,技工学校的拟录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依据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学籍。
(四)加分、优先及降分录取的有关规定
1.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可在同一分数段内优先录取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计算机竞赛优胜者的应届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在初中阶段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公安局认定),可在所报学校调档线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3)烈士子女(相关部门认定),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由市委组织部认定),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市侨办认定),台胞子女(由市台办认定),可在所报学校调档线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大连招生办审查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
(1)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在录取时总成绩增加5分。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由市委组织部认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侨办认定),台胞子女(由市台办认定),在录取时总成绩增加10分。
(3)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台湾事务办公室认定的台湾省籍(系指1945年8月在台湾有户籍,并于1949年前来大连居住且有大连户籍)同胞子女、烈士子女(相关部门认定),根据志愿,达到一般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就读;达到能够随班就读分数的可录取到一般高中就读。
(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含二类)岛屿,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类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降低20分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和指标到校生录取(具有指标到校生资格者)。其中,指标到校生录取不占初中指标生计划。
(5)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类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降低10分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和指标到校生录取(具有指标到校生资格者)。其中,指标到校生录取不占初中指标生计划。
(6)若军人子女填报志愿集中在某一所或某几所学校,市招生办会同大连军分区政治部可统筹学校录取军人子女计划比例并采取限定降分录取名额,按照考分高低排名的方式进行录取。
(7)符合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种照顾政策。
(8)应届考生初中阶段享受照顾的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子女、人民警察子女分别由大连军分区和市公安局审核后于6月18日前报市招生办。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招生办将按照各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2、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大连市及庄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要求,各高中、初中学校严禁以中考成绩排名次,严禁炒作中考成绩。录取工作由庄河市招生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私自招生。
3、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
录取结束后,招生办按录取的名单上报学籍。非招生办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上报学籍。凡被招生办正式录取的考生,各高中不得相互挂学籍,不得相互借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