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越城区教体局,市直各初中学校、有关普通高中:现就做好2014年市直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校根据本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绍兴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
推荐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越城区教体局,市直各初中学校、有关普通高中:
现就做好2014年市直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校根据本意见公正、公平地做好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市直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用于推荐生招生的比例为并轨生招生计划的50%,即:绍兴一中为360名,稽山中学为315名。
二、招生对象
201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且必须是2011年秋季招生时确定的具有本校施教区资格的学生。
三、名额分配
推荐生招生计划,以高中招生学校为单位,按各初中学校2011年秋季招生时确定的具有施教区资格学生的基数分配。
四、招生办法
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推荐办法”,按下达的差额推荐数(见附件1)推荐,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推荐生招生。高中学校测试录取的淘汰比例为3%,测试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开展。
测试科目为文科综合(社会60分、语文120分、英语100分)、理科综合(数学120分、科学160分)两科,总分560分,测试时间每科不超过2小时。
依据《课程标准》、《2014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及《2014年绍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补充说明》命题,按中考要求规范组织测试和阅卷。招生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推荐生一旦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统考统招。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统考统招。
五、时间安排
1.推荐结果上报。各初中学校要在2014年5月16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用一周(7天)时间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5月23日报市教育局审核。送审材料:“花名册”(纸质一式两份,校长签字并加盖校印;电子文档一份,花名册模板见附件2);2011年推荐资格原始名册;学生户口本原件,初一入学时的父母房产证原件(已变更的要提供依据);公示材料及现场照片。
2.测试录取。时间定于5月31日(周六)。详见学校印发的准考证及考生须知。
六、工作要求
各校要加强对推荐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推荐和录取工作公正公平、不出纰漏,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各初中学校要广泛宣传、规范操作。推荐政策要让每一个毕业生都知晓,推荐环节要透明,推荐结果要公示,做到依据真实、监督充分、择优推荐;要对推荐对象的户籍和初一升学时施教区家庭住房情况再进行一次核查,确保资格真实。高中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考试要求和历年来中考工作规范,切实做好推荐生测试组织工作,严格做好命题、阅卷等保密工作,做到程序严密、结果公正、不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