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方案一、总则(一)为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做好我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工作,提高渔业海上突发性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反应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证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庄河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方案
一、总 则
(一)为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做好我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工作,提高渔业海上突发性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反应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证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大连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连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预案》,结合我市渔业海上生产的特殊性,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渔业船舶在海上发生以下危急情况的应急抢险救援行动:
1、 碰撞:指船舶与船舶(包括排筏、水上浮动装置)相互间碰撞致损,以及船舶航行产生的浪涌冲击他船致损。
2、触礁:指船舶触碰礁石或搁置在礁石上致损。
3、 触损:指船舶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钻井平台等水上固定物或沉船、木桩、渔栅等水下障碍物致损。
4、搁浅: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致损。
5、风灾:指船舶遭受强风致损。
6、 火灾:指由于雷击、爆炸、失火等原因,使船舶燃烧致损。
7、在航行中发生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重要属具的损坏或灭失。
8、其它引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海上交通事故。
(三)海洋与渔业局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上报海损险情,并及时开展指导救援活动,防止事态扩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海洋渔业局成立庄河市海上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局长
副组长:主管副局长
成 员:沿海各乡镇分管领导、海洋与渔业局各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2、具体职责
(1)组织领导庄河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工作;
(2)研究修定庄河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预案;
(3)监督沿海乡(镇)、街道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
(二)庄河市海上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
1、人员组成
主 任:主管副局长
副主任:渔港监督监督长
成 员: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
2、办公地点:庄河渔港监督
3、值班电话:89813344、89853316(晚)。
4、具体职责
1)负责庄河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的有关日常工作;
2)庄河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险情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庄河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抢险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和决策。
3)负责与海上抢险救援现场指挥人员及通讯联系。了解、掌握救援现场情况,及时将情况汇报逐级上报。
4)监督海上抢险救援专业队伍、船只、人员及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资的配备、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应急预案启动原则
1、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辖区为主,坚持兼顾相邻、相近、协调一致的原则。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涉及全市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沿海各乡镇(街道)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行动。
2、市级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授权决定。
各相关职能按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待命或者按指令参与抢险救援行动。
四、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一)报告
1、 发生险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联络方式;
2) 事故的简要情况和经过;
3) 事故的初步原因,遇险船只及人员和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4) 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已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
2、“应急办”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根据险情与事故等级及具体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市渔业海上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险情和事故具体情况,启动下列应急救援相应程序:
1、根据险情、事故的程度和涉及范围,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抢救、救护和现场救援实施等准备工作。
2、“应急办”和事故单位立即向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提供有关应急预案的详细资料和险情、事故的相关情况,密切配合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现场指挥部根据有关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统一协调指挥,必要时请求有关部门紧急调动海军、海事、边防等外部力量支援。
4、市、乡两级渔业海上抢险救援人员、船只、预备及物资,都必须服从市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配。
5、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上报救援情况,同时通报有关部门结束应急救援行动。
(三)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善后工作;负责筹备和解决救援行动所需经费;“应急办”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四)市乡两级渔业海上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五、 事故调查
1、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渔港监督负责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判明责任,提交报告。市渔业安全管理委员会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及追究事故责任者责任的建议。
2、总结救援行动经验教训,上报并记录在案。做好善后工作。
3、对有突出贡献的救助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建议主管单位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成功救助特大遇险事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可建议市政府召开庆功会,表奖有功单位和人员。
六、 附则
1、支持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6)《关于加强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国渔政〔2002〕86号)
7)《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8)《大连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大连市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2、本预案由庄河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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