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业务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工作意见》(津政办发〔2012〕120号)文件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津南区开办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业务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开办政策性种植业保险
业务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工作意见》(津政办发〔2012〕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经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津南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2〕22号)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种植业保险业务和农业险种覆盖面,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逐步建设和完善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分散农业生产风险,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农民灾后自救、恢复生产的能力。努力实现种植业保险应保尽保,促进我区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办的险种
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区种植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在全区开办种植业保险各险种主要内容包括:
(一)小麦、水稻保险
1.保险责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
2.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为500元。
3.费率:6%即每亩保费30元。
4.保费补贴:市级及以上财政补贴60%,区级财政补贴20%,农户承担20%的保费(6元/亩)。
(二)玉米保险
1.保险责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
2.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为400元。
3.费率:6%即每亩保费24元。
4.保费补贴:市级及以上财政补贴60%,区级财政补贴20%,农户承担20%的保费(4.8元/亩)。
(三)棉花保险
1.保险责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
2.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600元。
3.费率:6%即每亩保费36元。
4.保费补贴:市级及以上财政补贴60%,区级财政补贴20%,农户承担20%的保费(7.2元/亩)。
三、享受补贴范围
我区有一定种植规模且符合种植规定,持有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以及较大的种植专业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种植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是我区深入推进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区农经委、财政局、农技服务中心、人保财险津南支公司及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配合,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明确责任
区农经委牵头负责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密切关注收集工作的信息,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区财政局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农〔2014〕48号)文件要求,确保我区及时足额支付保费补贴,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区农技服务中心,配合人保财险津南支公司做好资源统计,协助做好灾后鉴定、查勘定损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市、区有关要求,搞好惠农政策的宣导和动员工作;人保财险津南支公司负责政策、条款的解释以及承保和理赔工作。
(三)强化服务职能
人保财险津南支公司要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认真做好“四公开、两到户”制度的落实,即承保到户、凭证到户、损失确定到户、赔款支付到户和承保信息公开,理赔结果公开,保证承保、理赔工作的社会透明度,规范使用各种保险单证,财务单独立账,实行独立核算,保费资金封闭管理,确保合规经营。95518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全天候理赔接报案制度,及时受理,按照条款履行赔偿责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