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暗访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改进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基层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打造优质教育之城提供有力保障,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市直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暗访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暗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改进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基层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打造优质教育之城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主职暗访检查制度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184号)精神和要求, 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暗访主体
(一)市教育局领导;
(二)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市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暗访内容
暗访检查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局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学校内部管理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重点是工作作风、效能建设以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二是列入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阶段性工作的推进情况,市领导批示关注的相关工作及有关作风效能建设的信访、投诉问题;三是有关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暗访主体要结合本职工作特点,排出暗访检查计划。每月暗访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周明确一个暗访主题、确定一个暗访点。局领导原则上在各联系县(市、区)、市属学校以及分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中选择;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侧重做好本处室(单位)以及联系学校的暗访检查;各市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要做好本校教育教学管理各项工作的暗访检查,加强对本校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家教的暗访检查。
(二)暗访要深入基层,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查清情况,找准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三)暗访必须由暗访主体本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自己不能参加的,向局监察室备案说明。
(四)暗访情况要如实填写、及时报送。每次暗访后要如实填写暗访情况记录表,主要内容为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措施及最终的结果。局主要领导暗访记录表根据市府办通知要求报送;局副职领导暗访记录表由办公室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记录表报局监察室,由监察室汇总后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各暗访主体每月要将暗访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每月22日前报送(报送办法与记录表的报送相同),并在局务会议上交流汇报。
市教育局组成督查小组,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督查小组由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长牵头,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各处室根据情况派员参与,督查情况报局主要领导。
四、结果运用
(一)暗访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对督查中发现应付了事、弄虚作假、措施不实的,将予以考核扣分。
(二)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市教育局每季度对暗访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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