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环境保护部的部署要求,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并制定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绍兴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绍兴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环境保护部的部署要求,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稳步提高。在确保已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并投入试运行;淘汰落后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吊销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从严查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行为;摸清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底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现“两升一降”,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利用处置量,特别是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量明显上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数量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利用处置项目建设
督促上虞众联固废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加快审批建设进度,确保2014年初投运。推动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加快“三同时”环保设施验收。积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降低飞灰和低品位电镀污泥的处置难度。鼓励含汞废灯管产生较为集中的地区,建设专门的处置设施。鼓励大型工业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消纳自产危险废物的同时,解决周边地区其他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出路问题。
(二)整顿现有利用处置设施
全面排查辖区内持证经营单位和企业自建处置设施(焚烧或填埋),建立现有利用处置设施名单管理制度,定期梳理、动态更新,及时掌握危险废物处理量、污染物治理等基本情况,督促利用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开展年度二恶英监督性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送属地环保部门。试点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污染物监测结果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运行的长效监管,制定持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办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属地管理职责。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超期试生产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应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限期整改(原则上不超过1年)。对持证经营单位,依法暂扣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企业自建设施,依法责令关闭。
(三)加强重点行业产生源监管
着力推进“双达标”创建活动。以化工、电镀、印染、制革等行业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县级验收、市级核查、省级督查”形式,督促落实源头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台帐制度,督促企业将所有工业危险废物纳入台账管理,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资料申报制度,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培训,执行延期贮存申请制度。全面启动“一地一策”大盘点行动。开展全市工业固废摸底调查,重点梳理出缺乏安全处置条件的固废种类和数量,组织相关专家深入分析研究,明确对策措施,形成“一地一策”,加快解决突出的固废处置出路问题。
(四)严格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行为
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刚性,督促企业在转移前按要求报批转移计划,转移时严格执行联单跟踪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的污染风险防范,委托运输的,承运者应当具有道路运输企业的相应资质。进一步引入信息化监管手段,支持各地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鼓励开展贮存在线监控和GPS流向跟踪系统建设。加大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无证经营等行为,进行高限处罚的同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司法责任。对分批次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要按多个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罚。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3年7月)
市局印发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环保局、市局各分局结合区域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内容和方法,分解落实责任,提出具体措施。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联络人报送我局。
(二)集中整治第一阶段(2013年7月至9月底)
各地按照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县(市)环保局和市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三)集中整治第二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
各地根据督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加大整治力度。
(四)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4月底)
各县(市)环保局,市局各分局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我局。总结报告应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内容具体,数据详实,主要包括整治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及建议等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理顺工作机制
当地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内部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管理部门应加强涉及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把关,督促环评机构和验收监测机构做好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预测分析和核查。固体废物管理部门应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重点企业清单,逐步实现动态更新,开展对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的轮训。环境监察部门应将危险废物监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加强涉及危险废物违法问题的监督检查,做好因危险废物污染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环境监测部门应做好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和持证经营单位的监督性监测。信息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技术支撑。环保宣教部门要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做好涉及危险废物的舆情处置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
要充分发挥当地生态办的作用,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核,促使地方政府切实对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负起责任,依法履行组织建设基础设施的职责。综合运用项目审批、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挂牌督办等手段,理顺压力传导机制,强化产生者负责制,倒逼企业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贯彻到日常生产经营中。此外,要根据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从严实施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针对企业的培训活动,编印危险废物防治知识手册,宣传危险废物法律知识,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增强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的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推动社会监督
积极利用环保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在此次整治期间,各地均要组织曝光一批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并将企业名单报送我局。我局将定期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适时对不达标企业、违法企业等信息予以公开。同时,稳步推动企业危险废物信息主动公开,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结合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管理和流向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技术支撑
规范危险特性鉴别行为,明确鉴别程序,细化鉴别工作要求,试点引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制,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源精细化管理,提高危险废物判定合理性,为解决危险废物鉴别难题奠定基础。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总体工作部署,适时推动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申报数据核查工作,充分借助省内外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力量,将第三方审核、评估和咨询模式,贯穿到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各个领域。鼓励和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研究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关键和共性技术,为环境监管服务;培育专业化的技术机构,强化环境监管的技术支撑。
推荐访问:绍兴市 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 【安监方案】绍兴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