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建设脚印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湛江市建设脚印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建设脚印城市工作任务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五城同创”为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建设脚印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开展建设脚印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湛江市建设脚印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建设脚印城市工作任务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五城同创”为目标,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建设市容整洁、行人优先、活力街区的生活环境为切入点,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实现脚印城市、宜居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开展脚印城市建设工作,市局成立开展脚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雄光
副组长:李长合、李公进、陈辉生、凌云
成 员:林建强、叶绍光、赵勤、冯可雪、林文伟、曾德书、庞春荣、彭欧保、黄常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科,由凌云任办公室主任,林建强、冯可雪任副主任,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
三、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建设脚印城市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安排,我局主要负责主办4项工作,协办5项工作。
(一)主办工作
1、整治临街退缩公共空间。
2、规范车辆停放。
3、全面清理人行道“拦路虎”。
4、开辟已建设区之间的公共通道。
(二)会办工作
1、开展完整街道概念设计改造工程,优化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路权。
2、营造连续、活力的街道界面。
3、打通“断头路”,增加城市路网密度。
4、规划设置社区公共通道。
5、鼓励已建区内部空间对外开放。
四、工作措施
(一)主办工作
1、整治临街退缩公共空间。
分管领导:李公进副局长。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执法分局。
完成时间:2015年4月底
督办单位:直属分局。
具体措施:
一是各辖区分局对本辖区内需清理整治的地点、项目、单位进行调查统计,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4月13日集中报送到行政执法科。
二是行政执法科负责起草制定统一格式的清理整治通知书,由各辖区分局向列入清理整治的单位发放。
三是凡是存在占用建筑物退缩空间搭(建)设各类建(构)筑物、堆放物品、架设各类栏杆或其它设施等行为的,限期2015年4月20日前自行拆除、清理,逾期不自行清理的,由各区执法分局组织强制拆除、清理。
四是直属分局负责对各区分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收集统计清理整治情况。
五是法制教育科负责对执法文书、限期整治通知书进行审查把关,对清理整治程序进行审查、指导,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有效;督察科要加强整治工作完成时限、完成质量的督察。
2、规范车辆停放。
分管领导:凌云副局长。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执法分局。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督办单位:直属分局。
具体措施:
根据职责由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我局积极配合,拆除、清理涉及停车的各类设施。
3、全面清理人行道“拦路虎”。
分管领导:李长合书记。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执法分局。
完成时间:2015年5月底
督办单位:行政执法科。
具体措施:
一是行政执法科与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协调,取得消防、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部门需迁移、美化整改的各类电箱、电杆等“拦路虎”设施具体情况,根据工作进度每15天进行现场检查、督办、汇总进度情况。
二是各区城管执法分局对人行道废弃无单位认领的线杆、设施进行调查、登记、汇总,组织拆除。
4、开辟已建设区之间的公共通道。
分管领导:凌云副局长。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执法分局。
完成时间:2015年—2017年12月
督办单位:行政执法科。
具体措施:
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组织,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根据我局工作职责落实。
(二)会办工作
根据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方案积极协助、配合执行。
(三)市局成立工作督察组
由市局纪检陈辉生书记分管,督察科具体负责督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脚印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落实,指定分管领导、经办人,落实责任分工。
(二)各单位工作中要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无扯皮、无拖拉,质量好、效率高。
(三)市局根据任务的进度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实效。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整治工作资料的归集、统计工作,每月13、28日分别将上、下半月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行政执法科要将工作进展情况绘制进度表,及时提供给局领导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