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为做好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15〕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霞山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15〕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将具有珍稀濒危性、特有性、代表性及不可替代性等特征,以及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显著和生态脆弱区或敏感区,对人们生产生活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林地、湿地划入重点保护红线范围,强化管理措施,坚守生态屏障。
(二)坚持保护为本。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牢牢把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要求,坚守生态底线,夯实生态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
(三)坚持实事求是。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应基于我区现有森林、湿地资源的空间分布现状,受保护对象与监管能力相适应,突出重点,确定目标,分类施策,确保划定的林业生态红线得到有效管控。
(四)坚持规划协调。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应与规划、环保、国土、海洋、交通等部门的生态与产业相关区划、规划协调,避免部门间区划、规划冲突。
二、划定范围
划定范围为区行政辖区内的森林、林地、湿地、物种红线。划定范围不包括耕地和基本农田。
三、控制目标
根据实际情况,我区林业生态红线由森林、林地、湿地、物种等4条红线组成,到2020年的具体目标是:
(一)森林红线。强化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辖区森林覆盖率不低于18%,维护生态安全。
(二)林地红线。强化林地管理,严格控制占用征收,确保林地利用有度、管控有效。
(三)湿地红线。保持现有湿地数量不减少,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得到有效保护。
(四)物种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严禁开发,严格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物种安全。
四、保护区域
为有效落实林业生态红线控制目标,按照全面保护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将全区林地、湿地划分为Ⅰ、Ⅱ、Ⅳ级共3个保护区域等级。各等级保护区域范围如下:
(一)Ⅰ级保护区域。Ⅰ级保护区域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的林地、湿地;国家一、二级保护动植物集中分布的原生地、重要水源涵养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土壤侵蚀达到严重侵蚀程度的林地;国际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我区I级保护区域为特呈岛红树林湿地公园。
(二)Ⅱ级保护区域。Ⅱ级保护区域是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包括除Ⅰ级保护区域以外的一、二级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林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沿海防护基干林带、自然保护小区范围内的林地。我区Ⅱ级保护区域为特呈岛环岛防护林带和港南大堤迎水面的红树林。
(三)Ⅳ级保护区域。Ⅳ级保护区域是需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包括未纳入上述Ⅰ、Ⅱ级保护区域以外的各类林地、湿地。
五、管控措施
(一)Ⅰ级保护区域。实行全面封禁管护,禁止各种生产性经营活动,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和采挖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原则上禁止改变用途。
(二)Ⅱ级保护区域。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通过补植套种和低效林改造,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严格控制商品性采伐。除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征收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用途。
(三)Ⅳ级保护区域。严格控制林地、湿地非法转用和逆转,控制采石取土等项目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潜力。
六、实施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实施组织机构
成立霞山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梁琼荣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吴华才主任和区农业局李德文局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霞山分局、市城市规划局霞山分局、市环境保护局霞山分局、区海洋渔业局、区法制局以及有关街道办和特呈办为成员单位(详见附件)。有关街道办和特呈办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二)职责分工
1.街道办事处职责:有关街道办和特呈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派专人参加野外勘界划线工作,并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开展林业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安排,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和规划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依法对林业生态红线内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3.区发改局:提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材料。
4.市城市规划局霞山分局:提供城区发展总体规划、城镇体系总体规划、生态控制线划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材料。
5.区海洋渔业局:提供海洋功能区区划与生态控制线规划、本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及建设规划等材料。
6.市国土资源局霞山分局: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及相关地理信息数据等材料。
7.市环境保护局霞山分局:提供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规划,生态保护区规划、各区域保护等级(Ⅰ级至Ⅳ级)规划、本部门管辖的湿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规划等材料。
8.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划定工作专项经费。
9.区法制局:负责林业生态控制线划定保护、实施、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的审查工作。
七、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间
全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时间为2015年5-6月,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技术方案,明确技术标准,收集有关资料,开展调查研究。
(二)划定阶段。时间为2015年7-9月,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图库、湿地规划等有关成果资料为基础,结合外业调查核实,重点开展林地、湿地保护区域等级划分并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块,经征询有关部门和林权人意见后,由区人民政府审核形成区级林业生态红线基础数据。
(三)材料上报。时间为2015年9 - 10月,完成对上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市林业局。
推荐访问:林业 划定 红线 【林业方案】霞山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