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万州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
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放”与“接”衔接。继续加大放权力度,能取消的尽量取消,把该放的权力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对确需下放给镇乡(街道)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放”出活力、“接”到实处。
坚持“放”与“管”并举。把放权赋能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不断改革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变重审批、轻监管为宽准入、严监管,做到放管结合、两轮驱动。
坚持“放”与“转”联动。深化简政放权必须与转变政府职能同步推进,厘清政府权力和市场边界,按照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要求,提高政府职能运作的透明度,打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确保在“减项、降费、提速”上取得新进展。
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继续加大减权放权力度,认真做好国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的承接落实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
企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和涉企减负政策,全面清理整合各类中介服务,不断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
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严格执行项目核准办理时限规定,尤其是在工程建设等领域,要进一步缩短办结时限。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重庆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完善工作。
牵头部门:区编办。
2.及时衔接重庆市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区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详细目录清单,实行清单管理。
牵头部门:区编办。
3.构建区、镇乡(街道)两级行政权力清单体系,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2016年11月底前公开区、镇乡(街道)行政权力清单。
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待《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办法》出台后,结合万州实际,及时制定网上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区级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建立内部审批流转机制。
牵头部门:区行管办。
5.对下放给镇乡(街道)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切实加大在技术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
牵头部门: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就业局。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6.及时对接落实国家和市发展改革委下放我区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7.积极稳妥推进PPP投融资改革,重点抓好一批重大PPP项目建设。加强信息、医疗、养老等项目储备,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增加基本公共服务。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8.把我区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备案项目纳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服务平台,做到全程透明、预期明确、可核查可追责。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9.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接国家和市里新一轮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三)持续开展职业资格改革
10.继续深入开展职业资格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市人力社保局要求做好13项专技人员职业资格梳理归类工作,待市里明确取消的职业资格名单后,依规实施。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11.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我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制定动态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区职业资格事中事后监管,杜绝出现并严厉查处区内各类机构在清单之外开展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行为。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12.全力配合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我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和清理工作,严格做到区内机构证照齐全,设施齐备,公平公正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13.完善我区职业资格考点的设施设备,加强考点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四)有序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4.继续梳理我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者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项目,对中央、市级设立,区级有收费标准调整权限的,按照下限执行。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15.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各类认证、评估、检测等中介服务,切实解决评审评估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16.进一步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加强“涉企30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让企业对降成本有真正的获得感。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五)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7.按照市里统一部署,严格执行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及取消的后置审批事项,履行好抄告义务,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衔接协调。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18.巩固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在此基础上,按照市里统一部署,逐步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探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成本。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19.继续优化企业登记方式,积极推进企业名称核准制度改革,积极争取核名权限,放宽企业名称审批标准;探索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20.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场地证明,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21.以创业券试点为基础,不断完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打造好一批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平台。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区财政局。
22.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年归集信用信息力争达到1万余条。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不断扩大信用信息运用范围。为信用信息运用提供查询服务。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区发展改革委。
(六)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23.精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审批流程,规范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管理,全面推进网上审批,重点加强办学条件、办学章程、办学安全、办学师资等方面的规范流程,严格设置标准,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鼓励优质化办学;扩大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重点扩大民办学校经费管理、师资招聘、教学教研、设备采购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强安全卫生、招生宣传等方面的日常监管。
牵头部门:区教委。
24.围绕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和科技载体建设改革两大支撑,纵深推进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科研院所管理改革,创新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落实完善支持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牵头部门:区科委。
25.以总分馆制的形式,在镇乡(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在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层服务点,推进区域内文化艺术资源和公共图书资源共建共享和一体化服务。整合农家书屋资源,与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共建共享,设立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基层服务点,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
牵头部门:区文化委、区教委。
26.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确定区第五人民医院启动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工作例会制和定期通报制,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和项目资金分配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27.按照《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国家体育总局的统一部署和市足球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我区足球发展规划,切实抓好校园足球、业余足球和青少年队伍建设。
牵头部门:区文化委、区教委。
(七)持续加强监管方式创新
28.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市里要求,在2016年底前完成区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目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目录库、随机检查工作细则等“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制定工作。2016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实现全覆盖。
牵头部门:区政府有关部门。
29.不断深化区、镇乡(街道)二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在白羊镇实施综合执法改革和农业领域实施综合执法改革,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
30.加强信用体系、信用管理相关平台建设和对“互联网+”和经济新业态的监管。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区金融办、人行万州支行等。
31.大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按照国家和市里“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金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的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局等。
(八)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32.全面清理取消各种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区行管办。
33.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
牵头单位:区行管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34.继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进一步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功能,提高平台响应和运行速度,切实增加网上办件量。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区行管办、区信息中心。
35.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围绕“一号一窗一网”目标,加快推进“一号”申请,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一窗”受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一网”通办,畅通政务服务渠道。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办结时限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区行管办。
三、强化保障,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扫除障碍。
(二)做好统筹协调。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同步推进。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工作督查。按照市政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开展大督查的要求,围绕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由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已出台的改革重大举措以及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强化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上级推出的最新改革举措,全面准确宣传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意义和成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突破性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