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3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3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万州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5―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48号)精神 ,切实提高乡村学校师资水平,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万州实际,制定我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完善配置机制和补充渠道,保障乡村教师合理待遇,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到2020年努力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我区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增强乡村教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要深入开展“立德树人”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乡村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教育工作,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校本六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科学实施对乡村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区级主流媒体要广泛宣传乡村教师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将定期对坚守乡村学校10年以上并作出优秀成绩的教师授予荣誉称号。开展教师评选、表彰、奖励工作时,指标分配对乡村学校给予适当倾斜。多措并举有效化解部分教师职业倦怠问题,依法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的案件。(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完善乡村教师培养制度
实施乡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依靠师范院校定向培养规模适当的乡村教师。扩大小学全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生年度招生计划。创新乡村教师培养模式,构建市属师范院校、研训机构、中小学校协作培养体系,提高乡村教师培养质量。(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优化乡村教师配置机制
继续实施特岗计划,要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优化招聘方式。建立新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制度,城镇学校新招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时间不得短于2年。农村中心小学和九年制学校实行区域内小学一体化管理机制,为区域内村完小提供师资支持。鼓励聘请城镇学校退休的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到有需要的乡村学校任教。(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四)加强乡村教师编制管理
贯彻落实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统一编制标准,教职工编制配备要对农村边远地区倾斜。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完小的教职工编制核定要兼顾生师比、班级数、课程设置等因素,确保农村学校基本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课程。寄宿制学校根据从严从紧、保证需要的原则配备必要的生活管理、卫生保健人员。留守儿童较多的乡村学校可逐步配备和聘请心理辅导教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要根据学校布局、生源情况和教学岗位的需要,在现在教职工编制总量范围内,每两学年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五)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政策
提高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乡村学校小学按1∶5∶4,初中按1.5∶5∶3.5的比例设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在乡村学校任教,硕士研究生满1年可初定中级职称,本科毕业生满5年可初定中级职称,专科毕业生满2年可初定初级职称。在乡村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或20年,分别具有大专或中专文凭的教师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在乡村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具备大专文凭的教师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资格。积极探索制定体现小学全科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乡村教师职称评聘重点考察师德修养和教学业绩。(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六)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依法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按照越是边远、越是艰苦,补助标准越高的原则,切实提高村完小教师生活待遇。区教委、区教育工会设立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基金,为身患重大疾病且家庭贫困的乡村教师提供专门救助。科学规划和加快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为乡村教师提供临时住房保障。鼓励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范围。(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
(七)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
实施乡村教师学历提高支持计划,对通过进修取得本科、硕士学历的乡村教师给予学费补助。除音、体、美等艺体学科外,乡村学校新补充教师原则上需要达到本科学历。到2020年,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100%,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高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实施乡村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前,通过“送教下乡”等形式对乡村教师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学院建设,充实师资力量。(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八)提高乡村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水平
根据教育信息化发展需求,为乡村学校配备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搭建教师网络研修服务云平台,引导和组织乡村教师创建和适应“互联网+乡村教育”,充分利用远程教学、在线课程等形式优化课堂教学和进行自主学习。实施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培训,提高乡村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加强本土教学资源建设、开发与运用,形成专题资源库,定期组织优质课评选和“微课大赛”。(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教育信息中心)
(九)建立以城带乡帮扶机制
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发挥城镇学校优秀教师示范带动作用,帮扶乡村教师成长进步。深化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发展,为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服务和支持。继续实施“三区支教”计划,选派城镇学校骨干教师到农村边远学校支教。(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十)加大乡村校长培养培训力度
力争用3年时间,对全区乡村学校校长实行一轮专项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校长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利用与上海等省市对口支援平台,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中小学校长进行专项培训,让乡村校长在发达地区优质学校得到学习、锻炼和提高。(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移民局、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召集人,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专题研究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乡村学校的制度,切实关心乡村教师成才成长。区级相关部门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主动履职。
(二)落实经费保障
区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三)强化督查督导
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乡村教师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及时通报情况并适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