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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办法】肇庆市林业局开展林业巡查工作办法

时间:2023-05-22 18:45:03 来源:网友投稿

市林业局开展林业巡查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林业系统以及市林业局直(下)属各单位和市属各国有林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市林业局决定对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及市林业局直(下)属各单位和市属各国有林场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办法】肇庆市林业局开展林业巡查工作办法,供大家参考。

【林业办法】肇庆市林业局开展林业巡查工作办法


市林业局开展林业

巡查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林业系统以及市林业局直(下)属各单位和市属各国有林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市林业局决定对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及市林业局直(下)属各单位和市属各国有林场开展巡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办法。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查纠在廉洁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林业专项资金管理、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或直接由市林业局进行处理。

二、巡查内容

巡查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

(二)林业工程项目与资金管理情况。

(三)强林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四)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

(五)国有林场资源流转、资产处置情况。

其中,对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巡查上述第(二)至(四)点,或针对该县(市、区)存在问题较多的某一领域,实行专项巡查;对市林业局直(下)属各单位和市属各国有林场,实行全覆盖巡查。

三、巡查组织

(一)市林业局成立全市林业系统林业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市纪委派驻市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二)市林业局成立巡查工作组。市林业局对具体某一单位进行巡查前,根据巡查内容和巡查重点,成立巡查工作组,组长由市林业局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纪委及相关科室、单位业务骨干组成。

四、巡查方式

综合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市林业局在巡查开始7个工作日前发出巡查通知,要求各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围绕巡查内容进行总结,分别形成班子总结报告,在进驻之日交巡查组。

(二)受理举报。被巡查单位在本单位(包括下属单位)贴出巡查公告,公布巡查组接受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

(三)查阅资料。根据巡查内容查阅相关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查阅责任分工、防控措施、重大事项决议记录和纪要、经费开支、重大资金项目运作等相关资料。

(四)个别谈话。谈话以听问题为主,重点收集干部群众对该单位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反映,以及相关意见建议。分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下属班子成员、一般员工三个层面进行个别谈话。

(五)随机抽查。根据实际情况,抽查若干个林业站(木材检查站),了解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工作开展情况。

(六)座谈问询。在巡查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与被巡检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有关事项提出询问,由相应负责同志作出解释说明,不能马上说明情况的,要求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七)现场核查。巡查组选择被巡查单位34个正在实施或已完成实施的林业资金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是否规范,核实项目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是否与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和质量要求一致;现场核查上年及当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等林业民生资金兑付情况;现场审核国有林场近段时间资源流转、资产处置情况。

(八)报告反馈。巡查组汇总巡查过程中收集到的有关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形成巡查报告。巡检报告报经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巡查组将巡查情况向被巡查单位进行适当反馈,提出整改要求。

(九)线索收集。巡查组将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综合汇总后,分别报市林业局,抄送市纪委派驻市林业局纪检组,由市林业局纪委根据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处理。

(十)整改回访。巡查反馈意见三个月后,巡查组对被巡查单位进行回访,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五、巡查时间和安排

巡查每年进行12次,每次安排23个单位,进驻每个单位时间约1个星期。具体巡查时间和巡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预先专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巡查通知由市林业局统一发出,并提前与被巡查单位联系沟通有关事宜。

六、责任追究

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针对不同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采取函询、廉政约谈、诫勉谈话或发出提醒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责成作出说明,限期整改纠正;对巡查发现问题严重的,或问题整改不力或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属市林业局直(下)属单位的,根据相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属于县(市、区)林业部门的,提请该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现领导干部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建议由市纪委派驻市林业局纪检组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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