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工作意见为加快推动我区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推广工业机器人应用,助推我区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装〔2013〕511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渝北区加快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工作意见试行【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加快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
发展工作意见
为加快推动我区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推广工业机器人应用,助推我区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装〔2013〕51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13〕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行业应用带动全区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加强关键环节和基础共性技术突破,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工业机器人在各行业的应用,提升我区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水平,推动我区工业转型升级和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的专业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
全区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效果显著,到2017年,力争全区工业机器人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重点行业工业应用机器人率达20%以上,引进培育2—3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国际知名的工业机器人龙头企业,机器人产业园初具雏形。
到2020年,力争全区工业机器人产业产值实现100亿元,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机器人产业体系,“机器换人”得到广泛应用,全区重点行业工业应用机器人率达50%以上,累计引进培育5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国际知名的工业机器人龙头企业,打造完成1个机器人产业园和1个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区,初步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形成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和智能装备产业基地。
二、重点工作
(一)编制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
高标准制定全区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工业机器人产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措施等,并推进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引领我区工业机器人产业做大做强和集聚发展。
(二)推进创新经济走廊机器人产业园建设
努力打造集机器人整机、关键零部件制造及集成应用的产业园区,在创新经济走廊规划3平方公里智能装备产业园,以园中园形式布局机器人产业园,并配套建设成果孵化、研发检测、认证认可、教育培训及金融租赁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公共交通、商业服务等设施,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机器人研发创新,通过引进和孵化培育相结合,重点实施和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重点项目。同时,集聚国内外机器人领域各类高端人才,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机制,形成较为完整的机器人产业链配套体系。
(三)引进培育一批龙头和骨干企业
加大工业机器人产业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工业机器人企业和创新团队;鼓励本土企业与国内外机器人巨头和科研机构结为战略伙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相互配套协作,吸引一批整机、关键零部件及集成应用项目进驻我区。重点扶持一批工业机器人成套设备研发生产、应用集成领域的优质企业,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支持企业整合相关资源,扩大生产能力,尽快打造一批工业机器人龙头和骨干企业,并发挥其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全区工业机器人产业结构。
(四)加快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推广
根据我区工业行业特点,重点在机械装备、汽车、电子、食品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领域,引导企业应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对传统生产线或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并抓好一批如长安、驰骋、元创等效果突出、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典型应用示范企业,推动机器人的应用示范推广。对于重点行业应用机器人,实行重大项目管理制度,鼓励用户企业、制造企业、科研机构与集成服务商组成项目组,参与招投标,联合开发特定行业机器人成套应用装备。
(五)加快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的攻关创新
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和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围绕机器人系统集成、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核心技术以及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器和控制器等机器人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研发,通过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合资合作、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等方式,同时积极发挥我区现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大技术研究和重点攻关,争取在相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技术突破,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提升我区工业机器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六)强化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
实施“互联网+”战略,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支持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成果应用,改造企业生产工艺和业务流程,提高企业创新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扩大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贯标试点规模,推动一批传统工业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开展交流对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重点瞄准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控制系统及传动执行装置等国际国内智能制造装备及技术,有重点地开展点对点招商对接,力争引进若干家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鼓励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在创新经济走廊智能装备区落户建厂,对落户的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和采购本地产智能制造装备的工业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二)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打造一批工业机器人产业技术研发、检测试验、标准信息、技术转移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以工业机器人产业项目为主要方向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加快推动我区工业机器人研发创新项目实现产业化。培育一批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应用服务机构,重点支持为“机器换人”提供技术开发、应用推广、成果转让、技术咨询、融资担保、设备租赁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满足企业“机器换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成立一批机器人产业联盟、协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通过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行业咨询、自律管理、信息共享、交流合作等方面,为本土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提供行业服务。
(三)完善投融资体系
引导和鼓励产业基金、金融资本、风险投资、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及民间资本参与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形成以政府、企业和其他投入相结合的长效投融资体系。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较强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大力支持金融和投资、融资租赁、信用和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企业和机构创新融资方式,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锻炼一批从事智能技术和装备研发创新的优秀团队,造就一批既熟悉智能技术又熟悉用户工艺的复合型创新人才、面向中高层次需求的实战型工程技术人才和熟悉智能制造装备操作的高素质技师。支持相关行业协会、联盟、企业、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企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开展人才定制培训,培养一批专业技能人才,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五)建立优惠政策支持体系
1.对入驻渝北的机器人生产研发企业,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享受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
2.为落户渝北的机器人生产研发企业优先保障工业用地;对首次升规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注册资本达3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年产值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积极协调争取中央、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3.入驻渝北的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对经认定的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的,按照当年实际研发投入总额的10%,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补助。
4.对入驻渝北的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进行设备购置补助,按照购置机器人研发生产设备金额的10%,每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给予补助。
5.对入驻渝北的机器人生产研发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补助,对企业当年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6.加大对生产机器人首台(套)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经认定的适用于不同行业类型的机器人本体智能装备渝北首台(套),单台奖励销售价格的10%,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7.对入驻渝北的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年薪30万元以上且由《公司法》规定的企业高管人员(每个企业不超过5人)给予人才培训补助。
8.对渝北区工业机器人生产企业,每年按照其销售额度的5%—10%给予生产企业补助,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9.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对企业进行自动化改造采购或租赁机器人的,按采购或租赁金额的5%,每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助。对购买或租赁渝北生产机器人实施“机器换人”的,资助标准提高至15%,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300万元。每年单个企业采购和租赁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10.鼓励发展工业机器人融资租赁企业。将租赁企业实际采购工业机器人的经费支出视为贷款,以每年支付的融资租赁本金为基数,给予租赁企业基准利率50%、总额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补助,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11.鼓励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应用示范,建设一批具备“两化融合”以及工业4.0相关特征的柔性“机器换人”示范生产线(点)、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工厂,经认定,按照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10%予以扶持,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12.每年分行业分领域根据项目情况(包括设备和技术投入、设备的先进性、以及减员增效和行业带动效果等情况)认定一批“机器换人”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100万元;使用渝北生产设备项目(渝北本地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投入50%以上),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150万元。每年认定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数量不超过年度资助项目数量的20%。
13.鼓励企业开展机器人系统集成研发,包括提供改造方案、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按照其销售金额的10%每年给予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14.利用产业基金鼓励机器人发展。充分发挥“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补偿资金池”、“临空产业发展基金”等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天使基金、风投基金等投资机器人产业。区临空投公司在“临空产业发展基金”中设立机器人产业发展子基金,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
本工作意见中优惠政策保障体系涵盖范围包括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CNC机床,实施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后续执行时限根据执行情况进行调整,执行范围为在渝北区属板块内工商注册的企业。